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40:16 309 人看过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完善廉租住房工作机制,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五条申请廉租住房,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二)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第六条受理机关收到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材料齐备后,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接到受理机关移交的申请资料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政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予以审核。并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调查。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将审核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第八条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公示有异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九条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侯。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

轮侯期间,申请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资格。

第十条已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应当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停止廉租住房补贴的规定及违约责任。租赁补贴家庭根据协议约定,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租赁意向后,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第十一条已准予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与廉租住房产权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租金,并按约定的期限腾退原有住房。

确定实物配租的最低收入家庭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则上不再享有实物配租资格,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况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其它保障方式对其实施住房保障。

第十二条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第十三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廉租住房或租金核减后一个月内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十五条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

(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六)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第十六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回。逾期不退回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对已批准的廉租住房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则。

第十九条纳入廉租住房管理的其它家庭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0日 0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河北省唐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根据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管理。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是指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确认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第四条唐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县(市)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具体实施工作。财政、物价、民政、国土资源、税务、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以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为主,以实物配租为辅。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县(市)区政府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的租赁私有住房货币。租金核减是指公有住房产权单位依据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租金核减通知,对租住公有住房的住房保障家庭减免租金。实物
    2023-06-10
    460人看过
  • 关于开展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意见
    各区(县)房地局、民政局:根据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开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的通知》(建住房函[2005]218号)的精神,结合《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0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调查工作,建立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指导思想开展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掌握本市廉租住房需求情况,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各区(县)房地局、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深入扎实地做好调查工作。二、调查的范围、内容及方式1、调查范围。6月30日前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以下简称低保家庭)。2、主要内容。一是低保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户主类型、享受低保时间等。二是低保家庭居住状况,包括
    2023-06-10
    473人看过
  • 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须知一、申请标准。汕头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及标准按照汕头市人民政府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2010年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为人均月收入375元/月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0平米及以下;经适房保障标准为人均月收入750元/月及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0平米及以下。二、申请方法。城镇居民(包括企业职工)可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及领取住房保障申请表或到汕头市房产管理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格。三、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有关资料:1、个人申请报告,陈述申请理由;2、户口簿复印件;3、申报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4、家庭育龄青年《计划生育证明书(市计生局统一印制);5、住房状况相关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6、家庭人均月收入证明(由当地街道出具);7、属“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的提供《低保证、《优待证、《残疾人证复印件;8、其他需要的证明资
    2023-05-10
    348人看过
  • 成都市最低收入家庭及低收入家庭住房租金补贴标准计算方式
    一、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补贴金额=(60-0)×12=720(元)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60-20)×8=320(元)二、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照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与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24平方米×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人口数-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2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补贴金额=(24×3-0)×12÷2=432(元)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24×3-20)×7÷2=182(元)锦江区房产管理局:电话:8676394
    2023-05-09
    251人看过
  • 嘉峪关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保证无房的最低收入家庭能够公平、公正的得到廉租住房,根据《嘉峪关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市房地产管理局(房改办)是本市廉租住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市廉租住房的政策制定、计划安排、资金筹措、房源落实及廉租住房对象的认定、廉租住房的管理、维修、租金的收取、配租方式的审批和租金的发放等工作。第三条本市廉租住房实行按户配租。户的计算,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为依据。第四条经民政部门认定享受低保的家庭,每户承租的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去50平方米。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按现行公有住房福利租金的50%缴纳,超过部分由承租家庭按100%缴纳。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暂按市场平均价5元/m2计算,以后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计发时,房屋承租人所在单位(没有单位的,由市财政承担)承担80%,承租家庭承
    2023-04-22
    176人看过
  • 低收入家庭是否有资格申请廉租房?
    低保户只要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即可以申请廉租房。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低收入家庭,第二是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的是其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符合当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困难家庭。所谓低保户,指的是因为其家庭中有家庭成员重度残疾或因为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因而享受国家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家庭。低保户家庭的住房状况或收入状况必然明显地低于其所在地的低保标准。可以看出,低保户与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一定程度的吻合,可以说,低保户相比其他人更容易申请廉租房,但并不意味着低保户一定可以申请廉租房,其必须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方可。以广州为例,在广州申请廉租房需要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具备广州户口。2、家庭连续6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3、家庭没有自有房产。低保户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吗低保户可以索要孩子抚养权。如双方能就低保户要回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一致,那么低保户可通
    2023-06-30
    494人看过
  • 丽江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丽江市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内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及退出的管理。第三条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经领取民政部门核发的《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二)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当地城镇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居民户口5年以上;(三)家庭现有住房(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8平方米)的特殊住房困难户;(四)家庭成员2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四条申请家庭户的核定(一)以区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城镇户口簿,并
    2023-06-10
    295人看过
  • 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供应和分配体制,解决我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保证廉租住房的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最低收入家庭及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廉租住房补助资金的管理。第三条廉租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年初根据实物配租申请情况、租金配租标准编制购买廉租住房和租金补贴计划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廉租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年终编制廉租住房资金收支决算并报财政部门审批。第四条各区县财政部门应与本区县廉租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测算本地区廉租住房资金的需求并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的20%在本区县财力中安排补助资金并向市财政局报送廉租住房资金补助安排计划。第五条廉租住房的资金贯彻多渠道筹集的方针,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市、区县财政拨付的财政性住房专项资金;2.从社会福利彩票筹集款中适当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3.接受社会
    2023-06-10
    87人看过
  • 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范围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具体请咨询有关部门。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第114号《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已经2010年3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十二届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二一年四月七日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第一条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第114号《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已经2010年3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十二届
    2023-07-31
    321人看过
  • 廉租房覆盖范围将扩大至低收入家庭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金一平日前透露,即将公布的关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意见”规定廉租房制度将覆盖到除低保家庭以外的低收入家庭,此外该意见还完善了廉租房的相关规定和配套政策措施。为保证意见要求的工作落实,未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执行情况每年都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在今年8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主持并原则通过了一个关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将于近期发布。金一平提到,该意见存在六大亮点。首先,该意见扩大了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原来廉租住房制度主要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但根据这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则将不是低保家庭但存在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也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他说。几次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低保住房困难达400万户,若加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一数据将达到1000万户。其次,该意见明确了要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一个目标和进程。金一平指出,
    2023-06-05
    11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5]405号)各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委(房地局):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我们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现印送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及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附: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三月十四日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根据《价格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镇规划区内城镇廉租住房的租金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廉租住房租金,是指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应当交纳的住房租金。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廉租住房租金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本地区廉租住房租金实施管理。县级以上地方
    2023-06-10
    460人看过
  • 廉租房按家庭收入收费不可行
    据媒体报道,未来,北京公租房的租金将和廉租房一样,先根据建设成本、维护和运行等费用确定一个标准租金,然后不同情况的申请家庭承担不同的租金。这一利好消息一经公布,受到不少肯定。但是,冷静地想想,会发现政府的初衷是好的,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考虑到每个家庭中的实际情况,但是操作起来非常困难。操作困难,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因素:一、廉租房在使用上必须是公平与公正。所谓公平,即面对所有廉租房的需求者,我们要以同面积同价对待。这样才能平息廉租房使用者心中的怨气,给消费者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所谓公正,是在廉租房的出租过程中始终保持着透明,对每一个廉租房使用者都一视同仁,绝不厚此薄彼。因此,廉租房的使用者往往保持这样一种心态:人不患寡,只怕不均,而只有公平和公正才能令人信服。二、容易导致寻租的出现,如果按家庭收入收费的话,一个家庭的真实收入其实很难界定,因为比较容易获得的是显性收入的信息,却很难获
    2023-06-10
    187人看过
  • 我省年底解决两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行廉租房制度
    东北网7月25日讯记者近日从省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到今年年底,黑龙江省有望解决2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据介绍,上半年,全省新建廉租住房开工面积88340.92平方米,有96631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受益。上半年全省廉租住房保障户数为96631户,其中发放廉租补贴户数为93878户,发放金额近1.3亿元;实物配租户数为2753户,投入资金近1.5亿元。全省13个市(地)和64个县(市)均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据悉,上半年,黑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1.8亿元,建设面积75.5万平方米,年底有望解决2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成都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成都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平均水平;2、家庭没有房屋,或者家庭的租房低于二十平方米;3、或者是具有市、县人民政府办法的低收入证明。当然,不同的地区对于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可以有所差异。但
    2023-04-12
    251人看过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各单位:《白银市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的意见》已经2006年5月25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经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形成了《白银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六年八月十五日白银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的主要对象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简称“双困户”)。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切实体现社会公平,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保障的对象保障对象为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年以上,且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家庭。我市将利用3年时间(2006年—2008年)分批解决786户“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市直(中央、省、市属企业
    2023-04-22
    7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襄樊市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05
      对于已登记的、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家庭,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扶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家庭可优先予以解决。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变更登记,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由房产行政
    • 2011年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必须全是城镇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七)兴建:(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
    • 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5
      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定。比如长沙市低收入家庭具体标准为当地、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还有可能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设定。
    •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1
      根据当地的规定,需要的证件是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申请办法确定需要提供证件。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一:是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三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二: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
    • 想要申请廉租房最低收入是多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6
      目前保障房主要是指公租房(但租金还是很高,不如自己去租私房),经济适用房房价一般是一平方5000元左右但要购买才能住(今年春武汉市已发通知停建经适房!以后都是公租房,月租1000元左右,政府补贴100多元),还有一种保障房就是廉租房,房租100多元左右。只有城市户口居民,家庭月收入低于200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米的低保户才有资格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抽签或摇号,抽中的家庭等待35年就可去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