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基本医保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20:33:43 472 人看过

门诊慢性病认定:

严格执行慢性病准入标准,自2015年起糖尿病要合并严重并发症(即并发眼底出血或渗出、并发脑血管疾病、并发周围神经炎、并发皮肤感染之一),高血压达III期(即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合并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左心衰竭、肾脏衰竭、眼底出血或渗出之一)方可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

自2015年1月起将血友病纳入甲类慢性病管理。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并发严重疾病,乙、丙型病毒性肝炎(肝功能正常、携带病毒不需要治疗者除外)纳入乙类慢性病管理。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并发严重疾病门诊支付限额标准为8000元/年,乙型病毒性肝炎门诊支付限额标准为3000元/年,丙型病毒性肝炎门诊支付限额标准为5000元/年。丙型病毒性肝炎纳入慢病周期为一年。新开展的慢性病管理细则另行制定。

医保患者外转就医:

严格执行统筹区外转诊标准,自2015年6月起统筹区外转的参保人员,普通疾病门诊检查治疗的,设置起付线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200元,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70%报销,支付限额5000元;居民医保起付线1000元,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50%报销,支付限额3000元。

患甲类慢性病病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降低400元,起付标准最低为400元;患甲类慢性病病种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0元,起付标准最低为400元。

加强对外转住院费用的审核力度,单笔外转住院费用达到2万元以上的,要到其医疗机构进行核实调查,发现问题的要有专人定期去核实,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意外伤害的医保工作:

对发生的意外伤害,各经办机构应到经治医疗机构、事发现场、相关执法部门和意外伤害者居住地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后仍无法判定有无责任的意外伤害,自2015年6月起,住院费用实行限额报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支付限额为4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3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支付限额为3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2万元。

严厉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通过专项检查、内部控制、媒体披露、受理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加大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坚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于发生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之前的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进行处罚;发生在2011年7月1日之后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并自发现之日起,停止个人住院统筹待遇一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基本原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体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中央定原则和大的政策,保证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统筹考虑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统筹考虑医疗保障体制和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2)覆盖范围。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教育部、劳
    2023-03-03
    349人看过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一、职工参保与缴费1、职工参保后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费年限)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2011年度职工最低缴费基数1332元,职工最高缴费基数6662元。3、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照《许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65元月。4、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统一按照《许昌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试行办法执行。5、个人账户基金按月划入,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在职职工,以个人本年本年度月缴费基数的2.9%划入;46周岁以上的在职职工,以个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的3.4%划入(上述
    2023-02-22
    168人看过
  • 荆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解读
    凡事在荆州市的年满16周岁,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城乡居民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昨日,市人社局负责人针对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解答。1.缴费多少?答: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荆州设立的个人缴费标准共分14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2.如何补贴?答: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元,各试点县(市、区)负担不低于10元。对重度残疾城乡
    2023-05-01
    281人看过
  • 如何解读城镇养老保险和城乡养老保险的政策?
    1、参保对象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除全日制在校学生、用人单位职工),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须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参保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应于每年3月底前,到镇人社所,村(居)“四个不出村”平台,县内建行各网点缴费,也可通过建行网上银行、悦生活、手机银行缴费,缴费档次每年可调整。2、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2016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为: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仅限缴费困难群体);个人缴费1000元,政府补贴60元;个人缴费1400元,政府补贴70元;个人缴费2100元,政府补贴80元;个人缴费3000元,政府补贴90元;个人缴费4000元,政府补贴100元。补缴的年份不享受政府补贴。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3、享受政府代缴的群体及具体代缴标准持
    2023-04-12
    97人看过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3、研究制定医疗保险的政策和发展规划;4、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5、监督检查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6、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3、研究制定医疗保险的政策和发展规划;4、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5、监督检查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6、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1、负责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和管理;2、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3、按照规定建立和管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4、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审核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指导;5、提供医疗
    2023-04-22
    350人看过
  • 南宁市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内容介绍
    城镇居民《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将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纳入其中。新办法的出台,把受益人群的范围拓宽了。在校大学生也可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办法》规定,在南宁市范围内所有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以下统称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在校学生外,具有南宁市城镇户籍的居民,例如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以下统称未成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及在南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成年居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无固定收入的人员或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以下统称其他居民),也被纳入参保范围。政府补助标准提高根据《城镇居民医保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
    2023-03-04
    20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那个城镇居民医保基本政策是怎样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1
      参保对象不变: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定条件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或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又或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保的其他人员。
    •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解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5
      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发改、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病种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高个人支付比例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情况、参保人的承受能力确定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使用未纳入基本医
    • 城镇医疗保险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1
      城镇医疗保险政策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简称为城镇医保,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城镇职
    •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解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建立档案,发给基本医疗保险证件。
    •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构成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2、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3、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