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作为主体追缴出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4:21:50 419 人看过

能。在股东出资违约的情况下,要求有履行可能的股东继续履行其出资义务,这就是公司对出资违约股东的追缴出资权。

一、公司法出资不到位怎么处理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证明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证明出资方式如下:

1、公司章程,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

2、出资证明书,实缴出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

3、股东名册;

4、工商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股东出资不实维权方式如下:

1、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足额出资的股东可根据公司章程主张权利;

3、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是:

1、补足出资、承担违约责任;

2、限制股东权利;

3、解除股东资格;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清算时缴足出资的义务,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出资不实和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刑事责任。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涉嫌两种罪名,即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所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和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所规定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行政处罚责任。公司股东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将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包括罚款直至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对公司的资本补足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除依法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责任外,还负有补足公司注册资本的义务。另外,如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除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外,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对其他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公司股东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还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抽逃出资的情形下,承担出资义务的股东是否需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则无明确规定,但股东之间可以以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5)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如已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构成实际损害,则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对公司债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2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政府能否作为强拆主体
    一、政府能否作为强拆主体政府能作为强拆主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征地拆迁争议如何处理征地拆迁争议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第二、对
    2023-06-17
    468人看过
  • 公司解散如何追缴未缴出资
    公司解散要进行清算的,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发现股东未如实出资的,可以要求股东缴纳未履行的出资,如果不缴纳的,以股东未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
    2023-04-11
    459人看过
  • 投资公司能否作为委托人
    一般情况下,投资公司能作为委托人的。但无证券委托理财业务资质的投资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等人,不得认定为合法委托人。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行为人已经造成了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2、行为人的行为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3、行为人还造成其他恶劣影响。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二、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违法运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3、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023-06-19
    240人看过
  • 公司设立时支付的开支能否作为出资
    公司设立中的开支不能作为出资,在设立过程中,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股东出资不足怎么办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足的,应当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
    2023-03-17
    330人看过
  • 公司出资能否被定义为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不针对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满足了特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取保候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犯罪人进行拘役或者管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进行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害性,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打击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国家大力整顿公司出资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日前决定,二二年上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顿公司出资行为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行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的《关于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通知》中指出,此次整顿范围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有限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公司登记提供中介服务的资产评估机构、验资审计机构、登记代理机构以及非法从事代理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整顿内容是:上述单位或个人的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
    2023-07-08
    163人看过
  •  能否追究公司虚报出资责任?
    为了规范公司出资行为,防止虚报出资等违法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了一系列罚款和刑事责任的追究措施。具体来说,如果公司虚报出资额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此外,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且虚报数额达到一定比例,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公司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公司如果虚报出资额达到一定的数额,就可能会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但仍虚报注册资本,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虚报出资额的严重程度与责任追究的关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出资额认缴相
    2023-12-24
    297人看过
  • 认缴出资能否追究股东出资责任
    认缴出资可以追究股东出资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出资的方式《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
    2023-03-16
    89人看过
  • 分公司能否成为工伤认定主体
    如果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分公司缴纳的,分公司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的主体,向分公司所在地社会管理部门申请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
    2023-03-19
    422人看过
  • 认缴出资未到期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
    一、认缴出资未到期能否追加为被执行人未到认缴出资的期限,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公司法提到的共4种方式如下: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若是外国投
    2023-04-18
    235人看过
  • 怎样为公司缴纳出资?
    设立公司时按照认缴的方式来缴纳出资。在认缴制度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且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可以用货币或其他财产进行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未缴纳出资的情形有哪些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不完全履行、迟延出资、瑕疵给付、出资不实的情况。1、不完全履行。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交付(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2、迟延出资。也称逾期出资,它是指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和法定的期限缴纳出资或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在公司成立时,股东延迟出资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成立;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逾期不办理相关财产权转移手续可能会产生出资不到位的法律后果。3、出资不实。是指对非货币出资标的物评估不实的情形,是不完全出资的一种特殊形式。评估不实是指公司股东以非货币
    2023-08-14
    110人看过
  • 认缴出资额未缴足能否注销公司
    股东未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在清算期间可以要求股东补缴出资,公司清算程序结束,清算报告确认后,公司就可以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一、股东出资不足会导致公司设立无效吗股东出资不足不会必然导致公司设立无效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管是货币出资,还是土地使用权、实物、工业产权等非货币出资,公司股东应
    2023-02-24
    458人看过
  • 涉外企业能否作为合同主体
    涉外企业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在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签订合同的,适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合同主体不合格怎么办如果合同主体不适格,通常合同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经过合同当事人协商,增加适格的主体作为签约的主体,重新订立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主体不适格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无权处分,当交易主体无权处分合同标的物时,将影响合同效力。2、不具备法定的资格,法律规定一些商业行为只能由具有特定资格的民事主体才能进行,而普通民事主体从事这些活动将导致主体不适格。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律禁止一些主体从事特定交易活动,若对方恶意利用这些禁止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企业将面临法律风险
    2023-03-09
    467人看过
  •  分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
    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作为行政处罚对象;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或法人应作为处罚对象。分公司可以经营,领取营业执照,订立合同和参加诉讼。根据司法解释,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开展活动、有自己独立财产且承担民事责任时,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由于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相反,只能将设立该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司或法人作为处罚的对象。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虽然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没有独立的章程,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也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业务活动的法律后果要由总公司承受,但是分公司仍具有经营资格,需办理营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
    2023-11-26
    444人看过
  • 未认缴出资是否可作为被告
    一、未认缴出资是否可作为被告股东不按照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首先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已出资人对于未出资股东并没有连带责任,只是对于公司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二、认缴出资额的概念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对公司每一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作为登记事项的不同理解,可能在具体的登记工作中会产生很大差异。三、认缴出资额的相关《民法典》对注册资本的有关定义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6条)。如果上述法条中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与登记事项中的股东的认缴出资额是一个概念的话,此时其算数关系式是:公司注册资本=全体股东认缴出资之和。按第一种理解登记的话,则要进行两级求和运算才能算出公司注
    2023-06-16
    47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2022年公司出资能否缓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2
      根据2014年3月1日生效的最新公司法,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去下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相应地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工商局
    •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公司出资,怎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6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公司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等,但是不包括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 公司认缴出资了,认缴出资后能否抽逃出资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
      抽逃出资罪不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工商登记制度将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 支公司能否成为被告主体?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4
      支公司能成为被告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规定,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第五项“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规定和民诉意见第四十一条“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
    • 著作权是否只能作为主体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
      不是。著作权的主体可以是公民、自然人、法人、组织、国家。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是作者(自然人和在特定条件下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