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9:00:17 92 人看过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一、合同一方违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合同一方违约需要承担的责任有:

第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措施。

第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1.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二、开发商违约时该如何处理

开发商违约时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先进行协商处理;

2、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

3、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该合同。

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有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即为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即当事人一方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最常见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合同纠纷违约的赔偿:

1、当事人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支付;

2、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总之,开发商违约时当事人可以先和对方先进行协商处理,购房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一般有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即为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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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3日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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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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