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义务的规定有哪些实施细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9:16:26 276 人看过

关于抚养义务的规定有:

1、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2、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

3、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4、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5、禁止溺婴、弃婴等伤害婴儿的行为。

法律规定,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终止的情形有什么

父母终止抚养子女义务的情况如下: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岁,18岁以上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3、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是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无法参与正常就业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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