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如何有效地进行抗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2 19:10:59 339 人看过

一、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如何有效地进行抗辩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抗辩:

1.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收集证据,准备好材料,通过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辩;

2.或者当收到法院通知,再去参加到诉讼中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有哪些

1.参诉权利。

2.诉讼主张权利。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

3.提起诉讼权利。第三人有权对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后的行为提起诉讼。

4.答辩权利。

5.对撤诉提出异议的权利。

6.举证权利。

三、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特征

1.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原、被告之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人主体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2.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行政诉讼中第三人的存在是以他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为前提,如果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他就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

3.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否则,就不会发生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问题,这是与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共同具备的特征。

4.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自己独立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n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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