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平房用交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钱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21:12:02 184 人看过

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一、民法典对承租人的规定有哪些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二、可以取消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取消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1、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或者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部分或者全部损坏或者损失而无法达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二)出租人的解除权;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式,或者不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的收入;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逾期不付款,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三)双方都有解除权。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双方可以随时终止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0: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租土地算有土地使用权吗
    和出租方签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就有土地使用权。一、承租人不交租金房东有权利换锁吗承租人不交租金,且出租方未向承租人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以及合同未到期,是无权换锁 。这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出租方有权更换锁的情况:1、合同期满,承租人没有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换锁;2、合同未到期,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承租人仍然不交租金的,有权换锁。承租人不交房租处理方法如下:1、在签订合同时,将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尽量考虑周到,约定处理方式方法,如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拖欠租金达多少个月以上或拖欠费用达多少元以上,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也可约定拖欠租金可用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充分利用法定的标的物提存制度;2、出租方向承租人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承租人仍不交租金的,出租方可请公证处的公证员到现场进行物品提存公证。但不可单方擅自处理房内物品。提存物品务必要依法进行。提存公证是法律认可的
    2023-06-21
    314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权产权归谁
    1、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租赁给另一方的情况,以租赁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若土地租赁协议中未对房屋的产权进行界定,则房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要么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议价形式购买该房屋,或投资人自行拆除房屋。2、若是国有批租的土地,土地租赁期到期后,土地无偿收回。对房屋进行适当补偿。一、租入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无形资产?不能,除非是融资租入。从会计核算角度看,将企业的长期资产区分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主要是为了更明晰地反映企业的资产分布。同时,因为无形资产固有的不确定性,所以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一般无形资产都规定了相对较短的摊销期限。而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不是因为这一原因,而是从其作为一种权利且无实物形体的特征出发的,但从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说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或者无形资产核算在本质上是没有本质差别的,只是摊销和折旧的年限与一般的固定资产不同而已,因此上,新的《无形资产》准则规
    2023-04-02
    188人看过
  • 租赁国有土地建房子,这几种情形,土地使用权可收回
    租赁国有土地建房子,在以下情形下,国家可收回土地使用权:1、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确需收回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法定程序后可收回;2、承租土地使用权期届满,承租人没有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国家可依法无偿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如何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1、申请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2、受理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3、供地方案报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由经办人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方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4、签订合同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土地的位置和面积、土地用途和其他使用条件、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金的支付日期
    2023-08-01
    468人看过
  • 我国土地使用权租赁制度的发展
    1988年前,我国《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1988年《宪法修正案》,将上述条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而为土地租赁制的实行解开了禁锢。同年,根据《宪法修正案》,又对《土地管理法》相应修改,将原《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并明确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从而正式将土地租赁确定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之一。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8条规定:
    2023-05-05
    306人看过
  • 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现状项目的租赁)审批
    审批责任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处审批项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国家主席令第8号)中第五十四条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中第二十九条的规定;3.《关于印发的通知》(1999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1999]22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5.《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1992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审批时限:18个工作日审批步骤: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办理土地租赁手续的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租赁的宗地的基本情况,即坐落、四至、面积规划用途;申请租赁宗地的权属状况;是否已取得计划、规划部门批准
    2023-06-05
    123人看过
  • 租赁土地土地使用权怎样规定的
    一、租赁土地土地使用权怎样规定的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市,下同)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人)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称承租人)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承租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租赁活动。第四条除房地
    2023-06-03
    498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租赁土地使用税谁缴纳
    租赁土地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的租赁土地面积进行征收,租赁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缴纳,但是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缴纳的对象。租赁土地使用税包括营业税、房产税等税种。一、租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租赁土地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房屋出租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人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二、租赁土地使用税谁缴纳租赁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
    2023-06-05
    269人看过
  • 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
    一、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合法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所以用土地的使用权入股是合法的,不违法公司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
    2023-05-02
    464人看过
  • 房子租赁出去土地使用税谁来交?
    谁使用土地,就由谁交。承租方才是真正的使用土地、占有土地的人;出租方把土地使用权让渡给承租方,自己就无法再使用土地、占有土地了;承租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土地占用权,他才是土地占用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一、房屋租赁税怎么计算?1、分开计算:将房屋租赁税所涉及的费用分开计算,比如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
    2023-06-21
    32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条件按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后即可申报。数量限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形式审查——纸质审查——决定流程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4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市国土房管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办法》(津政发〔2014〕6号)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正)第29条;《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第69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2023-05-30
    292人看过
  • 我国国有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区别是什么
    我国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呢?他们二者之间又有哪些联系呢?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和为公共利益征用出让土地的权力等主权范围内的全部权力。国有土地租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区别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
    2023-05-05
    42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租赁可以进行买卖吗
    土地性质是租赁的具有完整产权的房子可以买卖。租赁性质的土地出卖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可以对房子进行买卖;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需要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一、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2023-04-01
    37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租和租赁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租和租赁有什么区别?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第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
    2023-06-03
    98人看过
  • 租赁土地使用税谁交,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租赁土地使用税谁交租赁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二、租赁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营改增以后,租赁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不动产租赁一般纳税人(年应交纳增值税服务达到500万元〈含500万〉)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2.提供交通运输
    2023-06-29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租赁用地有土地使用权吗2022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要注意什么 (1)出租人必须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 (2)出租人应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同时租赁。 (3)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出租人应当办理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法律特征 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
    • 如何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如何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所谓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那么,如何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笔者认为办理程序如下:首先对国有租赁土地进行地价评估。办理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前,抵押人要委托有评估地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
    • 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何补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6
      要具体分析,分划拨土地和出让地两类,对于划拨土地,由于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这类原则上是不允许租赁的,如果租赁要得到国土部门的批准,而且土地租金归国家所有,一旦国家决定收回,所获得补偿仅限于地上附着物;对于出让土地,国家一般不会出现强制征收的情况,一般是通过协议方式有土地储备中心收回,让后走招拍挂,在此期间的租赁损失,国家不会补偿给承租人只会补偿给土地使用权人,补偿的范围包括剩余土地使用期限、建筑
    • 土地使用权包括租赁土地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土地的使用者,但是想要转让就没有那么容易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
    •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契税要交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15
      不用的,这个契税,根据根据《契税法》第二条规定,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所以说,这个情况是不用交这个契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