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09:36:24 108 人看过

一、扬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春夏季,其中高温期间为15:00-18:00)、14:00-17:30(秋冬季)

二、扬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办理地点

广陵区人社局扬州市淮海路165号

三、扬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四、扬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规章】《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其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失业登记工作。

第二十一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将结果以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且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按月发放。

第三十八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定期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扬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扬州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受理条件有哪些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
    2023-05-13
    315人看过
  • 镇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镇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601室二、镇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理条件1、申请待遇人员是否符合条件;2、有关待遇计发基数是否准确;3、医疗费是否在《三个目录》范围内。三、镇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设定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四、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023-05-13
    470人看过
  • 常州什么时候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一、常州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二、常州申领失业保险申请材料1.《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3份2.户口簿(可复印件包括首页)3.身份证(可复印件)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5.单位与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书6.就业证(二次以上就业者)7.如果是单位调动,需带调动前单位资料;2次就业者,需带前次单位的退工档案,已便审核发放失业救济金。8.《常州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或《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或《参加养老保险花名册(表二)》复印件(3选1)三、常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参保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①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2023-05-13
    430人看过
  • 常州失业保险待遇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一、常州失业保险待遇什么时候可以申领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参保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才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指下列人员:①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
    2023-05-13
    131人看过
  • 商洛失业保险金待遇核准支付受理时间是什么
    一、商洛失业保险金待遇核准支付受理时间是什么商洛市商州区民和路中段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商洛失业保险金待遇核准支付申请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三、商洛失业保险金待遇核准支付设定依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陕政令[2009]140号)四、基本养老金领取流程1.单位或劳动事务代理机构或个人填写《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审批同意退休后,缴纳退管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环节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环节接受退管费缴纳证明,并核定基本养老金待遇。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环节根据《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中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审批的视同缴费
    2023-05-13
    185人看过
  • 汉中失业保险金待遇核准支付受理时间是什么
    一、汉中失业保险金待遇核准支付受理地点、时间受理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建设巷路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二、汉中失业保险金待遇核准支付受理依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九条单位应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职工失业后,应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
    2023-05-19
    9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待遇核定一般什么时候给?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01
      失业待遇核定具体的期限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提交完失业待遇申请后,政府机构会在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核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 工伤保险待遇什么时候给钱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1)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审报工伤待遇。一般社保的服务承诺是: 1、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2、自受理单位申报工伤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工伤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如果已超过服务承诺的期限,可前往社保咨询。
    • 失业保险什么时候办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不予办理。
    •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时间是什么时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其工伤保险待遇从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确认申请后的次月起支付。(二)老工伤人员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医疗费结算票据后90天内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过期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三)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老工伤人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时按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金额支付,余额由用人
    • 参加失业保险时享受待遇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1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 《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