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票据债务人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2:30:12 109 人看过

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

次债务人有向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

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相关规定,本罪在客观表现上仅限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的行为,才能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如果伪造、变造后又使用该金融票证的,其目的是“使用”,依其犯罪性质,则应按金融诈骗罪定罪处罚,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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