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类型:隐名和间接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6:33:29 124 人看过

隐名代理和间接代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被代理人的身份是否为委托代理人所知道。具体而言,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而间接代理是代理关系的再次委托。因此间接代理中,被代理人一般不属于隐名的情况。

什么是间接代理?

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由被代理人所承受的代理制度。

它的构成要符合三个要件:

1、委托人的授权。

2、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3、委托人行使介入权和第三人行使选择权委托人才可能承受代理行为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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