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担保方式,应该注意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46:56 168 人看过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北京法院,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中财产保全,法官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提供担保:(一)申请人提供的物担保或者现金担保;(2)第三方提供的信用担保、物担保或现金担保;(3)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目前,北京法院没有统一的方式来选择采取哪种方式作为保障。有的法院只需要提供与申请保全的房屋价值相同的房屋作为担保,即财产担保;有的法院除了提供房屋外,还需要一定比例的担保金;有的法院只需要担保金,不需要提供保障房。

这里我要讲的是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担保方式。现实中,并不是所有想申请房屋保全的当事人都能找到与房屋价值相同的房屋或货币作为担保。但是,如果不能提供担保,法院一般会拒绝保全申请。此时,专业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为当事人提供了另一种方式。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是当事人需要找到有实力、有信用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二是由担保公司要求当事人提供案件相关材料,并进行风险评估;三是由专业担保公司进行信用担保,担保公司将要求当事人提供本案相关材料并进行风险评估;如果担保公司认为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当事人需要与担保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最后由担保公司向当事人提供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能够证明担保资格的文件、已提供的信用担保清单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信用担保,为那些不能提供住房或巨额担保金的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可操作性强。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北京并非所有法院都接受信用担保,是否接受信用担保需要律师与法官充分沟通。在笔者代理的案例中,有几个案例成功地采用了专业担保公司的信用担保。第二,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什么?一是不以行政命令担保(或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反了自愿原则。当事人对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担保形式、担保多少债务等问题没有约定。它是在行政命令或领导干部干预的情况下设立的,容易引起纠纷。2。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由于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信用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3。不要贿赂担保人。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行贿受贿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比如,李某在某地开了一家建材厂,急需周转资金。李某找到一位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我在贷款机构方面做得很好。我缺少担保人。完成后我给你1万元。”领导以局的名义给了保证。后来,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倒闭,李某逃跑。结果,局里吃亏了,领导也被调查了。

我相信您对我从上面向您介绍的担保合同的常见问题有一定的了解。在实践中,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签订债务担保合同可以保证债权。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请联系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是怎样的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一、劳动者首先要弄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劳动者要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的地点。三、劳动报酬要明确,避免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约定清楚,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4-04-27
    454人看过
  • 取消担保时,担保人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法规。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所述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企业应该如何正确讨债企业经济纠纷问题是现在商业贸易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伴
    2023-07-17
    197人看过
  • 跟担保公司签合同注意什么
    一、跟担保公司签合同注意什么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3、不要贿赂担保。二、担保可以采用哪几种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担保。但司法实践中,在北京市各个法院,无论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中财产保全,法官都会让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一)申请人提供物的
    2023-06-09
    432人看过
  • 可以采用的债权担保方式主要有什么
    可以采用的债权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定金;代位权。一、质押和留置的区别质押产生质权,债权人称为质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出质人。质押只能是动产或权利的质押,而不能是不动产,不动产适用抵押。质押属于约定担保物权。留置产生留置权,债权人称为留置权人,留置只能是动产的留置。留置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二、抵押方式有哪些抵押方式有:1、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2、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让抵押财产的占有,以抵押财产作为债权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或者将其财产权移交债权人控制,以动产或者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4、留置,存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合同中;5、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履行而提前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三、担保的方式可以分为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
    2023-06-22
    169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变更时应注意的问题:1.原合同关系的存在。2.合同变更须有当事人的变更协议。3.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必须产生使合同的内容改变的效果,否则不能认为是合同的变更...4.合同变更必须遵循法定的形式。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3-07-23
    449人看过
  •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什么
    一、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二、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1.一般要件。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成立的担保合同发生完备的法律效力而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特殊要件。一般说来,担保合同具备《民法典》所规定的条件时,
    2023-05-06
    329人看过
  • 订立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三)不要无效担保。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四、不要无知担保。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
    2023-04-03
    340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反担保合同的主体?
    一、反担保合同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反担保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反担保抵押合同类别的认定。抵押权可以分为一般抵押权和特殊抵押权。反担保中的内容不符合特殊抵押权登记,自然将反担保抵押登记认定为一般性抵押登记。2.抵押权人应该为担保公司。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抵押登记权利金额认定。在实践中,本担保合同的金额由动产、不动产、银行票据等一并构成本担保合同的主债权。而房屋抵押从合同仅仅是主合同中的一部份。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4.抵押存续日期认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所以,房屋抵押从合同的抵押登记存续期不能超出主合同的登记存续期限。二、反担保合同的主体反担保合同的主体是由主合同的主体构成。主合同的债权人就是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即担保权人,主合同的债务人就是担保
    2023-06-28
    446人看过
  • 担保合同应该什么时间生效
    一、担保合同应该什么时间生效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下:1、抵押合同中,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3、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借款合同担保时效是多长时间合同当事人是否对其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按担保方式不同来分别计算: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2、连带责任保证中
    2024-02-19
    156人看过
  • 工程履约担保的形式有什么,签订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工程履约担保的形式有什么1、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2、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
    2024-01-12
    163人看过
  • 合同应该怎样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一、合同应该怎样签订签订合同,首先要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条款是:签订合同的目的(在法律上叫“标的”),比如,承包某项工程,提供某项劳务;标的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价款、价格;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叫做“要约”。它既可以向某个特定的工厂、单位提出,也可以采用招标、公开拍卖的形式提出。如果对方在接到这个要约后,表示完全同意,或者不同意其中的某些内容,又经过双方协商,最后双方都同意以后,就可以正式签订合同。接受要约,叫做“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要约的一方,除了采取招标形式以外,不能同时又向第三方提出同样的要约。如果因为这样做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对内容复杂、权利重大的合同,一般应签订书面合同。必要时,还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合同才能发生效力。二、企业在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1、企业在
    2023-03-31
    455人看过
  • 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什么方式订立
    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方式订立,1且抵押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4、抵押财产的价值;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方式;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10、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2023-07-27
    458人看过
  • 什么是反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和担保方式有什么区别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反担保方式和担保方式的区别:(1)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担保人。(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3)反担保仅仅限于约定担保。(4)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担保人的追偿权。一、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能是谁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二、反担保人要承担全部债务吗反担保人应当对担保人承担债务,但反担保的性质与
    2023-03-11
    54人看过
  • 担保方式的竞合是什么意思
    担保方式的竞合担保物权的竞合,是指在同一担保物上存在数个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哪一类担保物权具有最优先受偿效力的问题。1.担保物权竞合的构成要件(1)同一担保物上同时存在数个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所谓同时,不是指担保物上曾先后存在过数个担保物权,而是指在实现担保物权时,在担保物上多个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并存。(2)各个担保物权不为同一人。也即数个不同的担保物权所担保的不是同一个债权。2.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对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原则问题,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认识:(1)担保人的行为造成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即一担保物上已经存在一个担保物权,担保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又在其上设立了一个以上的担保物权。在这种情况下:A.留置权最优先受偿(也可以说是优先于抵押权);B.已登记的抵押优先于质押;C.质押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注意:A.不可能存在担保人先设立一个已登记的抵押,后又设立一个已登记的质押问题。因为登
    2023-02-14
    29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中如何约定违约金的?签订担保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3、不要贿赂担保。
    •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7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如下事项: 1、担保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2、担保合同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该担保合同无效; 3、主债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随之失去法律效力。
    • 债权担保采用什么担保方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和保证等,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
    • 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1
      第一,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为实践合同,以借款人实际收到借款为合同成立的标志,所以除了借款合同以外,贷款人还必须提供收条、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借款人确实收到了借款,才可以要求对方在借款到期以后偿还。 第二,对于保证合同而言,担保人在签名时必须明确表明自己是担保人,如果没有表明担保人的身份,只是有一个签名的,这种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第三,在保证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合
    • 担保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4
      担保合同中的订立形式有以下几种: 1.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 2.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写出的保证条款。 3.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的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