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为:
1、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的,定金不退还;
2、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的,定金需要双倍返还给交付定金的一方。
二、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
目的不同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法律效果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性质不同
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其他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
三、定金与保证金
(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
(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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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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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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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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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有什么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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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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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2定金罚则并不是适用于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其适用条件十分严格。具体为: (1)须有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定金担保责任。 (2)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必须主观上有过错。定金不仅是一种担保方式,也是一种合同责任方式,它的适用须违约方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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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4定金罚则即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充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二)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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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内容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6有定金的约定,当然就要遵守该约定,如若不遵守约定,在合同条款有效的情况下是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的,也即要承担定金罚则,那么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 定金罚则即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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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适用条件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31一是定金罚则的适用,以违反有效合同为前提。也就是说,它以违约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无违约责任,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二是定金罚则一般只能不履行这种违约形态,对部分履行的,定金罚则可不履行部分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