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与合同有何区别有何关系
合同与协议在法律实践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从内容上看,合同的特点在于其明确、详细、具体,通常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则相对较为简单、概括、原则,可能不涉及具体的违约责任。
2.从适用角度来看,协议往往被视为签订合同的基础,而合同则是协议的具体化。
(1)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协议的内容足够明确、具体、详细,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应视为合同。
(2)如果合同的内容较为概括、原则,且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简单地称之为合同,而应当视为协议。
3.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不能仅从名称上来区分合同与协议,而应当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合同与协议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
(1)协议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初步意向的书面文件;
(2)合同则是在此基础上,经过双方进一步协商,对协议内容进行具体化、明确化的结果。
二、合同订立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
2.在合同的内容方面,《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明确规定:
(1)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民法典》还规定了合同订立的方式,包括要约和承诺等。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条件。
(2)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通过行为作出。
三、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要求
无论是合同还是协议,其合法性都是非常重要的。
1.在订立合同或协议时,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合同或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将会导致合同或协议无效或被撤销。
2.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还要求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或协议,在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协议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或协议,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或协议则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合同的特征与协议的关系,协议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区别?
9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何区别?如何进行区分?
173人看过
-
租房协议和租房合同有何联系和区别?
184人看过
-
合同与债有何关系
22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有何种关系和区别
115人看过
-
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何区别?
396人看过
-
联合体协议与合作协议有何区别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5一般联合体合作方式比单纯的合作方式更紧密,双方之间可谓是唇亡齿寒的关系。联合体合作一般用于两个企业共同招投标。根据双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然后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对中标的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中标的联合体内部发生纠纷,就可以依据共同签定的协议加以解决。
-
房屋买卖纠纷证据,补充协议与合同关系与赔偿有何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9房屋买卖纠纷,违约责任是如果补充协议有约定按补充协议处理,没有约定按合同处理;补充协议一般理解为是对合同的补充或变更; 1、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2、(1)变更合同也应贯彻协商的原则。 当事人一方应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先做出意思表示);对方对要约的承诺与否(是否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双方在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之前,单方面变更合同属违约行
-
抚养关系与扶养关系有何区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51、一般说,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并教养,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抚养的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 2、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
如何区别赠与合同与赠与协议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0赠与合同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赠与行为可以不签订合同。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
人事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关系,有何区别?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5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二者的区别主要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