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探讨法律与现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00:30:17 84 人看过

看是否全款支付,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若不存在还贷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存在还贷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男女双方在婚后购买房产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提供的必要信息较少,依据以前处理的婚姻案件经验,为您站在调解不成、需要诉讼解决的角度

离婚能分割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子吗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产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理,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在婚后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下,不论房产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出资人有证据证明该出资仅仅为自己子女赠与借贷,否则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房相关文章
  •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探讨
    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时,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分割财产时,双方可以协商。但是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在分割财产之后,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请求不同于财产分割。离婚时,财产分割完毕或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再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害赔偿。二者的性质不同。复婚再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复婚再离婚的,双方首先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02
    374人看过
  • 探讨家庭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子女与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双方离婚时,即可以协议分割财产,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家庭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一)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二)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四)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
    2023-07-06
    116人看过
  • 遗产分割的探讨与实践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产分割要有依据基本情况王某,其父于2007年因病去世,母亲尚健在,父亲的父母即王某的爷爷奶奶也健在,且父母只有王某一个子女。父母名下各有一套房产,父亲名下的房产位于合肥市三孝口附近,母亲名下的房产位于合肥市沿河路,现家人协商同意三孝口附近的房产归王某所有,沿河路的房产归王某的母亲所有。王某和家人认为,这两套房产原本应当是父亲一套,母亲一套,现在只要将父亲名下的房产办理继承权公证等相关手续后过户到自己名下即可,母亲名下的房产自然应当仍属于母亲,大家都没有意见,也就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了。分析王某的
    2023-07-09
    467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难题:法律建议与现实案例分析
    离婚财产的分割标准: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遵守男女平等原则;2、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给予补偿的原则。当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付出更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老人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老人离婚财产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07
    175人看过
  • 房产分配问题探讨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之后房产的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即使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房产在婚后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之后房产应该怎么分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2023-07-02
    475人看过
  • 借条法律问题的探讨与分析
    借条有效期有追诉最长时长,假如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需要看债权债务人双方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期间从还款日期次日起算计三年,如果债权人在这三年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三年过后再提起诉讼,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借条本身的效力是不受时间影响的,所谓有效期,指的是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是指得到法律保护的期限。一旦借条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将会丧失胜诉权。假如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借条的有效期范围是多久借条本身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借条没有约
    2023-07-06
    41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房
    词条

    婚房通常是指准备结婚的新婚夫妇准备或购买的房产,是两个人爱情的重要物质体现。一般来说,婚房会选择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装修风格适合婚房使用的房子。 在房价方面,婚房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需要考虑到房价、贷款等经济因素... 更多>

    #婚房
    相关咨询
    • 婚后加名离婚时房产分割之探讨问题是怎样分割房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2
      上海离婚律师为您解答。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的变动,具有公示公告的效力,当完成房产证加名后就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发生了财产转移的效力.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
    •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的法律探讨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1-14
      婚前由父母出首期购房有我与父亲名婚后共同还贷款 3年半并提前还了4万另有15万存款与股票并与人开一小店有稳定收入但都不在我掌握中但我知道银行帐号和股票帐号现在离婚法院会怎么判我要提供什么   婚前对方曾给2万用于结婚费用及装修购置家具家电房产按现值还是按购买值计算,是首付部分是婚前财产还是全部是贷款只是共同债务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你好,就你婚前该房屋的首付部分是你个人财产,你保管好相关的凭证。
    • 法律问题离婚财产分割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0
      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婚后分割房产法律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27
      再婚婚后房产的分割: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有法定过错行为的,无过错方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 离婚夫妻股权分割法律问题初探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1-15
      离婚夫妻股权分割是近年来司法实践所遇到的新课题。由于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对夫妻股权分割的处理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所以司法实践的操作中因认识的不同而出现殊异。有必要对离婚夫妻股权分割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一、夫妻股权的属性及其特征   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中尚无“股权”一词,取而代之的有“出资额”、“注册比例”、“投资比例”、“投资权”等。夫妻股权,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完成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