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法律关系的本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05:50:23 311 人看过

一、债的本质

债作为一种财产性法律关系,它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在财产分配、财产交换领域形成的财产让度或财产流转的。债反映财产流转关系,体现的是财产从一个主题移转给另一个主题的移转过程。债这一法律关系的财产性质区别于人身关系的人身性质。债的财产性质决定了它与物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它与物权关系又有区别。物权(在我国即《民法典》中规定的所有权及与所有权有关的其他财产权)的经济职能在于确认财产的归属,其核心是表现占有的权利。而债的经济职能在于媒介财产或者其他劳动成果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进而进入消费领域,其经济内容总是表现为转移己有归属之财产。因为债是反映财产流转过程的,而财产总是归属于特定人的,从特定人移转给另一特定人,而不会移转给一般的不特定的第三人,所以债只能是特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的主体只能是确定的主体。这里从债权的角度略论债的性质:

1.债权是财产权债权是交换或分配各种经济利益时产生的权利,其给付须以财产或可以评价为财产(如劳务)的利益为主要内容。故从权利的内容看,债权与物权、知识产权同属财产权。

2债权是请求权债权的实现需要债务人的协助,所以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因而从权利的作用而言,债权属于请求权。这与物权属于支配权不同。除请求权外,在某些情况下,债权还有代位权、解除权等,但以请求权的作用范围和普遍性最大。

3.债权是对人权所谓债权是对人权,并非指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人身支配权,而是指债权人对于其拥有的债权,原则上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不能直接请求第三人履行。债权是对人权指债权人的相对义务主体的特定性而言。债权属于对人权又称为债权之相对权,从而与物权可以对抗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对世权相对应。

二、侵权行为之债的特点有哪些

侵权行为之债是除合同之债外的一类较为常见的债。

与合同之债相对,侵权行为之债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它由非法行为所引起,侵权行为之所以能够在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产生债券债务关系,在于它侵犯了国家、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人身上的合法利益,性质上属于不法。而合同之债则只能由当事人的合法行为引起。

第二,侵权行为之债由加害人的单方行为所引起,与受害人的意思和行为武官,受害人只是被动地受到青海。而合同之债则由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所引起,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须一致,这是合同之债发生的根本原因。

第三,侵权行为之债是法定之债,它的发生并非出于行为人的意愿,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均有法律明确规定,且不得预先以约定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而合同之债一般为任意之债,法律多不作强行性规定。

第四,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主要为赔偿损害,具有补偿受害人损害的作用。但因侵权行为包括对受害人人身或人格的侵害,故加害人的责任不以财产性责任为限,还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而合同之债的内容基本上都具有财产性质,债务人旅行债务的目的,在于使债权人得到约定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出质人和债务人关联关系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产生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按照双方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义务,而同时债务人具有及时还债、足额还债的义务。一、有“父债子偿”法律规定吗没有。从法律上讲,父母和成年子女均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他们的财产也是各自独立的。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的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人在尚未还清债务就去世时,子女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这时也就需要履行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的义务。二、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包括: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
    2023-03-15
    315人看过
  • 有关信托关系的本质
    信托关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不对等的法律关系,通常产生在缔约双方当事人的谈判优势不平等时,一方因知识或专业方面的原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必须信赖于另一方。信托法上的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是信托关系的最典型形态,但是现在信托的适用范围要广泛得多,已经被广泛地运用于公司法,合伙法甚至银行法等商业领域,泛指所有类似于信托关系,为了他人的利益履行职责因而要求更高的行为标准的那些法律关系。而在这种信托关系下受托人对受益人的义务被称为特殊的或非传统的信托义务。信托关系可以由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所创设,特别是在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在特定领域更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时,可以通过合同明确创设双方之间信义关系,然而在实践中这种方式是很少见。信托关系也可以基于法律的默示而产生。法律默视的信托包括结果信托和推定信托两种。按照学者们的一般理解,由合同所创设的信义关系暗含了双方当事人之间交易能力,地位与势力相对平等和均衡;而基于法律
    2023-04-24
    73人看过
  • 债权债务属于什么法律关系
    债权债务属于法律中规定内容。法律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一、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中双方投入的认定与计算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中双方投入的认定与计算为:合作建房的,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各自投资额进行投入,当合作项目的实际投入低于合同总额时,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投入额计算出双方的应投入比例,并据此计算出双方的实际应投资额。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
    2023-03-04
    134人看过
  • 法律层面上医患关系的本质是什么
    一、法律层面上医患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医患关系实质是具有契约性质的信托关系。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契约关系;医患关系是以社会主义法制为保障建立起来的信托关系。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其本质是具有契约性质的信托关系。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二、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医患关系中患者的权利如下: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获得治疗权不是无限的,要求不分种族、肤色、阶级、男女、老幼、政治与经济地位如何,智力状况如何,平等地获得治疗权)。2.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不得歧视、遗弃、侮辱等。尤其是对严重缺陷、残疾者以及性病、艾滋病患者,更应当注意其人格权的保护。3.知情同意权。4.隐私权。即私生活秘密权,如公民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生理缺陷、恋爱婚姻家庭状况、个人日记、生理缺陷、传染病、性病、家族性遗传病。因为医生有权接触患者
    2023-10-27
    216人看过
  • 债务抵销法律制度:债权与债务的对应关系
    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问题:(一)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二)抵销的效力。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债权债务抵销条件有哪些债权债务抵销的条件如下:第一种:法定抵销。1、当事人互负债务。2、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3、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4、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第二种:约定抵消。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
    2023-07-11
    99人看过
  • 商业银行集合类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刍议:信托关系、委托关系还是债权债务关系?
    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或者法律基础,一直是一个存有争议的问题。争论双方分为两个阵营,观点有两种:信托论和委托代理论。持信托论的观点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本质上就是信托产品,其法律基础是信托关系。持委托代理论的观点则认为,银行理财产品是建立在委托代理关系法律基础上的。我们认为,判断集合类银行理财产品在法律属性方面是否属于信托产品,适用的标准就是信托的主要特征。如果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信托的基本特征,则该银行理财产品就是信托产品。如果不符合或者不完全符合信托的基本特征,则不能将其称之为信托产品或者将其称为本质上属于信托产品。根据上述标准,我们对照分析银行理财产品,就可以发现,银行理财产品很多情况下是符合信托的特征的,但是很多情况下与信托的基本特征相去甚远,并不符合信托产品的基本特征。虽然有些种类的理财产品可以归属为信托产品,但是就集合类银行理财产品整体而言,简单笼统地将其都归类为信托产品的观点
    2023-04-24
    193人看过
  • 债券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凭证吗
    一、债券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由此,债券包含了以下四层含义:1、债券的发行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是资金的借入者;2、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资金的借出者;3、发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4、债券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此外,债券的特征可以概括为
    2023-06-18
    491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本质区别与演变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如下: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限制,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的薪酬工资、工作时数、休息休假、解除劳动合同等权利都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否则构成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务合同确立的劳务关系则限制较少,主要受合同内约定的权利义务和民法典合同编的限制。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与判定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下:1、双方主体资格,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劳务关系双方完全平等,仅存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2023-07-11
    349人看过
  • 债务债权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是相互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附,缺一不可。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民事债务纠纷律师一般收费是多少没有标准收费,主要是当事人和律师协商一致的结果,与律师的执行能力、工作经验、专业特长、所花时间等因素有关,尽量和律师协商吧。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二、合同清偿是指什么意思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清偿与履行的意义相同,只不过履行是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动态方面观察的,而清偿则是从合同的权利义
    2023-03-15
    405人看过
  • 罪责刑关系的本质
    法律综合知识
    所谓刑事责任的本质,是要回答为什么要使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而刑事责任的根据,则是要回答根据什么确定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密切相关,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并决定着后者的基本内容和结构,后者则是前者的具体化,是从技术的角度对前者进行落实。二者一起构成刑事责任论的基础。关于刑事责任之本质,历来存在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之对峙。古典学派以非决定论为出发点,认为人具有意思自由,在面对实施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之选择时,其本应根据道义原则选择实施合法行为,但其却竟违背道义选择实施非法行为,因而对其非法行为负有道义上的责任,也即具有道义非难性,此即道义责任论。与此相对,近代学派从决定论出发,认为意思自由是不存在的,人的行为是客观条件的产物,对犯罪人从道义上是无可非难的,对于已经实施了犯罪的行为人,基于维护社会利益的立场,为使社会避免再受侵害,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危险性对其采取防卫措施,因而,使行为
    2023-04-25
    314人看过
  • 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不当得利是否是违法犯罪债务不当利息本身并不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损失人要求不当得利有返还利益而不返还的,就会违法,如果经法院判决后,得利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2023-04-10
    204人看过
  • 夫妻债务关系是法律中的什么?
    夫妻债务内部法律关系是连带责任。双方之间可以约定内部的债务承担比例,但是双方的约定不妨碍债权人的起诉,债权人可以要求任意一方偿还所有的债务,然后偿还债务的一方再去找另一方承担。一、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有效性体现在哪些方面1、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协议一经签订,对夫妻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能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反悔,夫妻双方一旦发生离婚纠纷,可以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时,在没有完成房屋变更登记前,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2、对夫妻债务的债权人的法律效力由于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二、收
    2023-04-03
    161人看过
  • 许可与确认:行政法律关系的本质区分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如下: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许可主要是作为性的行为;行政确认主要是指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等;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果具有后及的性质,不具有前溯性;行政确认则是对既有的身份、能力、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对今后仅是一种预决作用。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联系主要表现为:1、二种行为往往前后相连一般来说,先有确认后有许可,行政确认是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条件之一。比如,律师执业的许可申请,必须提交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而颁发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即为行政确认。在某些领域,先有许可后有确认。比如,根据《动物防疫法》第51条规定,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这里的登记注册即为一种行政确认
    2023-07-11
    325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
    一、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书如何写?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收款证明以及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今________收到的还款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至此,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欠_________的所有款项已经全部还清,__________与之间再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本证明文件经双方慎重考虑、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是真实无误的,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收款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收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还款人签名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还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解除以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
    2024-01-14
    8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本质如何概括债权债务关系客体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2
      债权债务关系的客体是行为,通常也称为给付,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 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不同) 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
    • 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什么,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如何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如下: 债权债务责任解除协议书债务人(甲方):债权人(乙方):乙方系甲方工程的分供单位,双方已就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结算金额为元(大写:肆万
    • 债务关系法律关系的债务抵销应具备哪些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债务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也只有两个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抵销,如果一个是合法债务,另一个是不合法债务,则不得主张抵销,因为不合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二)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功能,因而当事人双方所负的债务均须到清偿期。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不
    •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2
      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典》。 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与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彼
    • 债务重组法律性质是什么,债务重组的本质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而该确认本身就体现着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则是对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原有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变更。至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重组协议及其履行过程,其法律属性更是毋庸置疑的债务重组从本质而言,是一项法律活动,其是旨在通过一定的方式改变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人)之间原有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过程。例如,以资产清偿方式进行的重组,是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变更债权、债务合同并依约履行的行为;以债权转股权方式的重组,将债权人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