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证书一般几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7:10:08 203 人看过

一、房屋公证书一般几份

房屋公证书几份完全依照公证申办人的要求而定,并没有严格规定需要几份。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公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申请,对法律行为或者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证明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根据公证的含义,公证是对行为和事实进行证明,而行为和事实又会涉及一方或者多方,因此一式几份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如果公证内容涉及多方,那么公证书应多份,以便涉事各方各执一份,例如合同公证

2.如果公证内容只涉及一方,那么公证书一份足以,例如个人财产公证

3.公证书的审核部门只需要一份,那么公证书一份足以,例如代办某事时所需要的委托书公证。另外,公证书的副本费通常为20元左右,申请人通常可以增加若干份公证书,以备不时之需。

二、房屋公证书有效期多少年

房屋公证书有效期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是长期有效的。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果房屋公证书依据的合同或者证书被确认无效的,该公证书也将失去效力。

三、房产公证作用

房产公证作用如下:

1.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财产公证相关文章
  • 一般公证遗嘱后正常给几份
    一、一般公证遗嘱后正常给几份公证遗嘱不限数量,但法律只承认最后一份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二、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的要求有哪些呢(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像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
    2023-04-18
    246人看过
  • 一般手书遗嘱需要一式几份
    原则上手书遗嘱只需写一份,但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手书遗嘱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有遗
    2023-06-29
    197人看过
  • 房屋权属证书的一般规定
    房屋权属证书的一般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一、成都房产证补办材料及流程(一)补办需要材料:1、房屋权属证书。2、遗失补证书面申请。3、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二)补办流程:1、房屋权利人应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
    2023-03-04
    332人看过
  • 一般房屋公证费多少
    一般房屋公证费多少,房产公证费用需多少。 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手续和证件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
    2023-03-08
    245人看过
  • 一般离婚起诉书需要几份
    一、一般离婚起诉书需要几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二、起诉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
    2023-06-18
    156人看过
  • 公证书已公证能重新改公证书吗,公证书一般几天能拿到
    公证书已公证能重新改公证书。公证书重新改的情形仅限于公证书事实存在错误,如果公证书没有存在错误的则无法重新改公证书。公证书一般十五个工作日可以拿到。公证书审核通过需要公证机构认为所提交的材料确实真实、合法、充分以及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一、公证书已公证能重新改公证书吗公证书已公证能重新改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证、更正,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二、公证书一般几天能拿到公证书一般经过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了。公证机构经过审查以后,认为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合法充分的,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
    2023-03-20
    230人看过
  • 房产纠纷案件调解协议书一般几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八款之规定,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后,应依法对案件做出判决;若在判决之前存在调解可能性的,仍可进行调解。但在调解失败之后,须立即下达判决。当法院决定立案受理之后,若调解成功,则会向各方当事人颁发调解书作为确认。原告与被告协商达成共识后,即原告与被告经过调解程序后,法院将据此发出调解书。对于初次审判的案件,调解书通常需向当事人双方各发送两份。若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将会向各方当事人发布判决书。同样,初次审判的判决书也需要向当事人双方各发放两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进行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024-08-09
    111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一般几份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一般几份?一般是一式两份,拆迁补偿协议需载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搬迁期限等基本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三、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
    2024-02-11
    201人看过
  • 一般欠债不还起诉书要几份
    一、一般欠债不还起诉书要几份?一般要两份,有两个被告的,需要交三份诉讼状,以此类推,诉讼状需载明以下基本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欠债不还的诉讼材料有哪些?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
    2024-02-07
    203人看过
  • 公积金一般几月份调整
    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将引起所缴纳公积金金额的变动。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调整规定什么时候起实施1、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2、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3、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
    2023-07-22
    426人看过
  • 开发商一般几月份交房
    开发商向购房者交房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房屋交付使用具体时间应以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字确认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中注明的交付日期为准。一、买商品房退房条件是什么?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无法办理贷款;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购房者的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属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比如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形下就与购房者订立,向类似这种在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相应手
    2023-03-09
    321人看过
  • 继承公证书一般要几个工作日
    一、继承公证书一般要几个工作日继承公证如果各项材料齐全的话,一般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继承公证,不过如果出现其他情况的,一般会延长一段时间。二、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有哪些(一)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三)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
    2023-05-03
    246人看过
  • 公正委托代办房屋买卖,卖房的公证书用给买房一份吗
    公正委托代办房屋买卖,卖房的公证书要给买方一份。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时,要向第三人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来确保民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也方便第三者因为标的物自身的问题来向对方进行追偿。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我处可提供代书服务)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
    2024-05-15
    296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一般几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有哪些内容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应当载明医疗过程中的哪一个具体医疗行为违反了哪一部法律、法规、规章、常规、规范,要指明违反了哪一条哪一款。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的因果关系。应说明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必然联系,即损害后果是否由医疗过失行为直接引起。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因果关
    2023-02-04
    8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公证是指就当事人自己名下的全部、部分或者某一特定财产进行公证,证明财产所有权人是自己。 财产公证常见于夫妻双方婚前做财产公证,以防止一旦离婚可能引发的夫妻共同财产确定的争议。 做财产公证需要到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并且要携带本人的身份... 更多>

    #财产公证
    相关咨询
    • 公证处领的“房屋继承公证书”应该是几份?
      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23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公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申请,对法律行为或者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证明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根据公证的含义,公证是对行为和事实进行证明,而行为和事实又会涉及一方或者多方,因此一式几份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如果公证内容涉及多方,那么公证书应多份,以便涉事各方各执一份,例如合同公证; 2、如果公证内容只涉及一方,那么公证书一份足以,例如个人财产公证; 3、公证
    • 房屋一般有多少证书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5
      房子应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个证书。其中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为重要。
    • 法人身份证明一般几份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法人身份证明一般几份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在起诉时要提交多少份,要看其作用是什么,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只是作为起诉的身份证明材料,只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即可; 2、如果是作为证据材料使用,根据被告加一的原则向法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是什么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是法人参加民事、经济或者行政诉讼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一种法律文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如实填写。 法定
    • 办房屋继承公证书一般怎样办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7
      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只要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到场签字,并将资料准备齐全,最快当天就可以出公证书。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又特别提示:“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登记。”。 若经登记机关审核,继承房屋的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公告又无异议,登记机关则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 祖传下来的房屋一般有几份子女?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