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在劳动局立案需要什么手续
劳动仲裁自申请至结案,规定45天内完成,最多延长15天。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二、深圳劳动仲裁需要多久
根据相关规定,仲裁庭裁决,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在受理仲裁申请之后,最迟在六十天会有仲裁结果。
三、如何投诉劳动仲裁?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之内审结。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的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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