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诉高某某、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12 15:09:19 198 人看过

一、案情

原告:张某某。

被告一:高某某。

被告二: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

原告与被告一均是被告二深圳市龙-岗某公司员工,从事厨师工作。2004年1月20日17时许,高某某与张某某均在龙岗区公众高尔夫球场的厨房内工作,高某某叫张某某帮忙炒菜,张某某同意后正准备炒菜时,高某某突然拿起厨房里的菜刀将张某某砍伤,然后投案自首。公安派出所委托深圳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鉴定组对被告高某某进行司法鉴定,结论为被告高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事发时辨认能力丧失,无刑事责任能力。原告对此司法鉴定不服,申请重新鉴定。派出所又委托广州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对被告进行了重新鉴定,结论一致。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高某某免于刑事处罚。

经深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原告所受伤害为伤残九级。原告参加了工伤保险,但经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复议,对原告所受伤害均认定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于工伤。

原告出院后,向两被告追讨损害赔偿。两被告相互推诿,都不愿意承担原告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原告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原告损失共计人民币73547.90元。

二、审判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本案被告高某某在工作期间突发精神病,造成原告受伤,其刑事责任虽然免除,但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人身伤害事故实质是一种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事故,行为人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本案属特殊侵权民事案件,法律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本案被告高某某与法定监护人陈某某系夫妻关系,法定监护人的无过错不能成为免除其民事责任的理由。本案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至于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该院认为,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在本案中并无过错,其作为一个法人单位,原告与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之间是一种劳动关系,原告要求该公司赔偿,应由社保部门按合法途径和程序进行处理,而本案事件发生之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均认定原告的受伤不属于工伤,因此,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况且,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在招收高某某时,被告高某某提供了健康证明,证明其符合招收条件,被告高某某在工作期间突发精神病,致使原告受到伤害,其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其造成的责任应由高某某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被告深圳市龙-岗区某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判决被告高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的相关损失,不足部分由被告高某某的法定监护人陈某某支付给原告;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上诉人某某市某某医院与被上诉人党某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市某某医院。法定代表人赵某某,院长。委托代理人尹某某。委托代理人郭娟,河南宛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党某某。委托代理人曾某某。委托代理人刘运起,河南恒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某某市某某医院与被上诉人党某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某某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0日作出(2009)宛民初字第1200号民事判决。某某市某某医院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某某市某某医院的委托代理人尹某某、郭娟,被上诉人党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曾某某、刘运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2008年5月28日原告党某某因反复腰痛4年,左下肢跛行l年余,加重伴瘫痪8天,入住某某市某某医院治疗。入院初步诊断为L1/2、2/3椎间盘突出症,脊椎圆锥损伤并双下肢不全瘫。2008年6月2日在全麻下行前路椎间盘摘除植骨内固
    2023-06-05
    35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函《关于张某某诉某某县老干部管理局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请示》
    最高人民法院函《关于张某某诉某某县老干部管理局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请示》(1995年10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赣高法民请字[1996]01号《关于张某某诉某某县老干部管理局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被告某某县老干部局在收集原告张某某所获得的奖章及证书等纪念物后,因遗失不能归还,起诉到人民法院,不应定为荣誉权纠纷,也构不成对原告荣誉权的侵害,但对原告所遭受的损失应予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可结合纪念物的价值(包括收藏价值)、质地及纪念物遗失后对原告精神方面造成的损害等各种因素确定。
    2023-06-05
    94人看过
  • 饶某颖诉赵某祥人身损害赔偿案上诉败诉
    今天(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饶某颖诉赵某祥赔偿上诉案,作出维持原审驳回饶某颖的起诉的终审裁定。2004年4月,饶某颖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称,她于1996年在中央电视台当保健医生时认识了赵某祥。自1997年9月,她长期遭受赵某祥的性虐待并由此引发疾病的折磨,致使其精神极为痛苦,工作丢失、生活无保障,故要求法院判令赵某祥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一万元。赵某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丰台法院行使管辖权提出异议。丰台法院裁定:驳回赵某祥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赵某祥不服该裁定,遂提起上诉。北京二中院以丰台法院受理该案并作出管辖异议裁定,程序不当为由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丰台法院重审后认为,饶某颖曾于2003年10月以同一事实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该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饶某颖不服,遂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维持原审裁定的终审裁定。饶某颖对终审裁定不服应通过
    2023-06-08
    64人看过
  • 曹某丹诉深圳某公司等股权纠纷案
    曹某丹诉深圳市崧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等股权纠纷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原告曹某丹。委托代理人杜某联。被告深圳市崧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崧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天,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曹某兰。被告张某天。原告曹某丹诉深圳市崧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张某天股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6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赖伟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书记员张雪娜担任记录。原告委托代理人杜某联,被告崧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曹某兰,被告张某天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7,两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合约》,一致同意崧某公司的财产作价100万元,由张某天受让有关财产,原告也退出该公司,崧某公司应退回股金30万元给原告。合约签订后,原告退出该公司的股份,也主动把崧某公司转入其香港公司帐户的加工款及借款核销完毕。核销完后,崧某公司没有将30万元股金退回给原告,还有31个月工资、8万多元的租车欠
    2023-06-05
    395人看过
  • 王某某、李某某与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丰民初字第18200号原告王某某,男,1959年2月25日出生,汉族,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袁烽,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某某,男,1955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袁烽,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原丽敏,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朱凌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共同委托代理人袁烽,被告马某某委托代理人原丽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诉称,原告是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持有某某公司全部股权。2007年6月5日,原告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作出决议免去被告
    2023-06-05
    433人看过
  • 某公司诉陈某,鲁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一)基本案情**雷有限公司系“BURBERRY”25类服装系列注册商标的持有人。2012年3月20日,公安机关侦破了陈-凯、鲁*敏销售假冒上述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案件,并于次日要求**雷有限公司协助对涉案假冒商品进行了辨认。2012年8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缓刑)和罚金。2014年8月15日,**雷有限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万元。两被告陈-凯、鲁*敏认为,**雷有限公司2012年3月20日已知晓侵权行为存在,其2014年8月才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二)裁判结果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雷有限公司的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被告陈-凯、鲁*敏构成侵犯**雷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应连带赔偿原告**雷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及合理费用1.5万元。鲁*敏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
    2023-12-15
    468人看过
  •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请回答第92-93题。92.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B.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C.在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名被辨认人员中的4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份的情况下进行【答案】ABD【考点】辨认【解析】选项A、B正确,选项C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辨认时,应
    2023-06-12
    418人看过
  • 吴某某诉沈阳市某某区某某村民委员会土地征用补偿费纠纷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沈民(2)房终字第1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吴某某,男,1951年7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沈阳市某某区某某村。委托代理人张士杰,女,1952年9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同上。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市某某区白塔堡镇某某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沈阳市某某区白塔堡镇某某村。法定代表人高某某,系该村村长。委托代理人李某某,男,1969年2月14日出生,汉族,系该村会计,住址沈阳市某某区白塔堡镇某某村。委托代理人段立荣,系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第三人尹某某,女,1942年10月28日出生,朝鲜族,农民,住址沈阳市某某区白塔堡镇某某村。上诉人吴某某因土地征用补偿费纠纷一案,不服某某区人民法院[2003]东民二房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吴波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李沛东、代理审判员李倩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1月5日公开开庭进
    2023-06-05
    362人看过
  • 慈某诉某市市容所、某工商所、某区巡警支队侵犯财产权、人身权案
    案由:认为侵犯财产权、人身权一审案号:(1997)海行初字第9号二审案号:(1997)一中行终字第62号一审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燕;审判员:饶亚东;审判员:岳湘建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景文;审判员:吴月;代理审判员:李正旺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慈某,女,23岁,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被告:某市容所。被告:某工商所。被告:某区巡警支队。上诉人;慈某,女,23岁,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被上诉人:某市容所。被上诉人:某工商所。被上诉人:某区巡警支队。诉讼具体行政行为1996年12月18日,被告某市容所、某工商所、某区巡警支队在辖区内联合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原告慈某占用便道无照进行个体经营,某市容所的执法人员向慈某口头宣布处以50元罚款。其后,某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亦向慈某宣布,因对其无照经营行为罚款50元、并予取缔。慈某在工商所执法人员实施取缔、收缴其经营用具时,与工商执法人员发生冲突。某
    2023-04-11
    322人看过
  • 邵某某、苏某某、楼某某金融凭证诈骗上诉案(二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0)浙法刑终字第104号原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邵某某,1967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桐庐县人,原系杭州龙图贸易公司经理,住xxx。因本案于1998年5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任旭荣、王艳,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苏某某,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淳安县人,系浙江人盛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住xxx。因本案于1998年5月13日被监视居住,同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姜丛华、周红艳,浙江信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楼某某,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原系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钱江支行望山分理处主任。住xxx。因本案于1999年9月21日被逮捕。现押杭州市看守所。辩护人孙雪峰、胡灿灿
    2023-04-25
    316人看过
  • 刘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某岭,男,197*年**月6日出生,汉族。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河,男,197*年**月27日出生,汉族。上诉人刘某岭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中牟县人民法院(2009)牟民初字第59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原、被告系同村村民。2007年2月20日l4时许,原告驾驶豫A623**号货车,被告驾驶无牌机动三轮车,沿中牟县刘集至马仙李土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两车发生轻微事故。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于2007年2月20日15时许对现场进行了勘验,于同年2月21日、22日、23日分别对被告李某河、原告刘某岭及证人李金章进行了询问。2007年3月9日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事故中队作出牟公(交)决字[2007]第4101220122000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被告李某河未取得驾驶证驾驶
    2023-06-08
    126人看过
  • 张某某与赵某某仍是合法夫妻
    张某某与赵某某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合法夫妻,是本案诉争的关键,张某某出示了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证明其是经法定程序登记结婚的合法夫妻,二人虽然在2002年5月10日诉讼离婚,经法院调解后,对子女的抚养及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达成调解离婚协议,调解离婚协议的法定程序已进行完毕,但离婚调解协议是否生效是合法夫妻关系是否解除的关键。离婚调解协议生效,即意味着赵某某与张某某解除了夫妻关系;没有生效,则意味着赵某某与张某某虽然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但仍然还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未解除。离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产生,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的结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公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很显然,调解书的制作和生效,必须符合法定
    2023-03-07
    172人看过
  • 邹某某诉殷某析产纠纷案
    苏民终字第1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邹某某,女,1931年1月1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合肥市第二棉纺厂退休。委托代理人朱某,男,安徽省美菱电冰箱厂退休。(系邹某某之夫)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殷某,男,1957年3月8日出生,汉族,江苏省常熟市经委干部。委托代理人任迈克,男,46岁,江苏省常熟市联运公司职工。原审原告邹某某,女,1902年出生,汉族,退休职员。原审原告陶aa,女,1935年5月28日生,汉族,常熟市石梅小学退休教师。原审原告陶bb,女,1936年生,汉族,西北工业建筑设计院上海分院退休。原审原告陶cc,男,1937年生,汉族,天津染化三厂退休。原审原告庞某某,女,1923年生,汉族。原审原告邹a,女,1928年生,汉族。原审原告邹b,男,1916年生,汉族。原审原告邹c,男,1926年生,汉族。上诉人邹某某因与被上诉人殷某析产纠纷一案,不
    2023-04-25
    398人看过
  • 肖某某工伤赔偿案
    有限责任公司
    肖某某工伤赔偿案时间:2008年4月10日上午9点30分许事发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与正光路交叉口郑州市郑东****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北楼(城市规划展览馆暨城市档案馆)工地施工单位:河南省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受伤农民工:肖某某事故经过:肖某某于2007年11月就在河肖某某工伤赔偿案时间:2008年4月10日上午9点30分许事发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与正光路交叉口郑州市郑东****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北楼(城市规划展览馆暨城市档案馆)工地施工单位:河南省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受伤农民工:肖某某事故经过:肖某某于2007年11月就在河南省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郑州市郑东****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北楼进行模板施工,从地下室开始干起。2008年4月10日上午大约9点30分左右,肖某某正在郑州市郑东****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北楼第八层进行搭建梁底杆时坠落,落到第六层致全身多处重伤昏迷不醒,当时由河南省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2023-06-10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怎么从自提档案到某某省某某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自提,档案不能自提: 1、当事人的档案,必须有相应的接收单位后,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快递至档案的接收单位; 2、户口在有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办理。一,调档案的办理程序:1、领取《调档函》:档案在原单位或其他职介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存档的人员,需领取《调档函》和《个人存档人员登记表》。2、自谋或自由职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档案在街道的失业人员,持《求
    • 某某法,某某管理办法,某某条例有什么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这个涉及法律位阶问题,简单来说,就是制定者牛,他出台的法律才牛
    • 北京告某某公司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3
      你已经签了合同了,如果合同中约定你需要付款,则不付款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市某某九级赔偿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伤者可争取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等多项款项,各项计算方式不同。你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确定具体项目和金额,并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