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能自理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8:20:39 93 人看过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分类?

1、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前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2、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不能自理的情形。如果五项中有两项或者思想不能自理应当进行司法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护理依赖程度的规定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b)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c)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离婚时对一方生活不能自理有扶助义务吗?
    没有扶助义务。离婚一方对生活困难一方有经济上的帮助义务,而不是扶助义务。其在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就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对经济困难一方适当的帮助。一、起诉离婚的财产怎么分起诉离婚时双方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过错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那么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也应当给予适当帮助。二、离婚财产分割适用什么法律离婚财产分割适用以下法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
    2023-06-19
    455人看过
  • 什么是协议生效的含义?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订单主体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人;2、双方必须依法订立合同;3、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当具有要约和承诺阶段。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诺生效时成立合同。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的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的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2
    494人看过
  • 医保卡未激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1.6个月内未激活将被限制使用。2.6个月内激活社保卡,期间医保卡仍可正常使用,激活社保卡后原医保卡自动作废,逾期未激活的,原医保卡将被限制使用。3.对于已经逾期的,参保人员应尽快激活社保卡后医保账户余额自动转入社保卡内。4已被停卡的单位名单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社会保障卡专栏中查询。医保账户在激活后会恢复正常状态,新的社保卡就可以使用了。5.新社保卡激活的期限,是在参保人或参保单位从社保卡经办窗口办理领卡之日算起的6个月之内。医保卡的报销流程是什么1、参保人携带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诊,经过医生的诊断后,开具入院证明。2、在医院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垫付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3、携带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病历本、入院证明、检查报告更资料原件到当地社保部门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
    2023-07-12
    74人看过
  • 被拘留是否与生活不能自理有关?
    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可以拘留。残疾人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残疾人实施刑事拘留,法律并没有规定残疾人可以免除行政拘留,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也会正常判刑,犯罪判刑后,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在住所地服刑,由其亲友照看其日常生活,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需要及时收监。破坏财物可以拘留吗破坏财物可以拘留。首先,依据《刑法》第275条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可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毁坏三次以上或涉案人数为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则应立案追诉。该罪为两层量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可知,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当事人
    2023-07-10
    172人看过
  • 婚姻自由的含义:什么是婚姻自由?
    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双方都有权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在夫妻关系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的情况下,天喜有权与夫妻任何一方离婚,没有人可以干涉。二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婚姻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婚姻自由是有限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023-05-02
    222人看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女有继承权吗
    生活不能自理的儿女仍然是自然人,是享有继承权的。一、继承权的主体: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
    2023-03-23
    384人看过
  • 监狱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吗
    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也会正常判刑,只是执行的时候在监狱医院或者狱外执行。一、最新刑法血压下降监狱管吗高血压三级是不收的。高血压三级是属于保外就医的情形,犯罪分子被判刑后,不会强制送到监狱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对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二、监外执行收监由谁执行监外执行是需要由人民法院决定收监的,执行需要由公安机关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监外执行是将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从监禁改变为非监禁执行,这样就意味着犯罪人在一定的期间内将离开监狱的看押监管,回到社会上执行刑罚。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因为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
    2023-03-03
    372人看过
  • 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国家有什么政策照顾的吗
    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国家有护理补贴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一、老人能否提出赡养请求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而老人也有权拒绝或者接受其他人履行赡养责任,子女赡养父母的责任是不能免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
    2023-06-23
    304人看过
  • 遗弃罪的自诉人含义是什么
    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遗弃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被害人有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4-05-10
    287人看过
  • 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算残疾吗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要求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一、精神病人是否有监护权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拥有监护权。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
    2023-03-27
    325人看过
  •  公民言论自由的含义是什么?
    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但公民言论自由也受到时间和内容的限制。在维护社会治安和捍卫国家安全需要时,公民言论自由可以受到限制。同时,公民言论自由也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利。这一权利的理解在于,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利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法律应予范围内,公民可利用言论自由议论国内外大事、议论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提议批评和建议,以实现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权利;2、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时间。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做法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能够限制言论自由;3、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内容。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不得用言论
    2023-10-11
    151人看过
  •  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的义务是什么?
    本文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和市政污泥等内容的改写进行了说明,保持其意义不变。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物、园林废物、动物遗体和城市污泥等可回收的废物应当回收利用或者安全处置;不可回收的废物应当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回收容器内,防止污染环境。以下是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园林绿化垃圾、动物尸骸、粪便和市政污泥等内容的改写,保持意义不变:1.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物、园林废物、动物遗体和城市污泥等。2.工业废料、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垃圾、公园和城市垃圾等。3.工业污染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物、城市绿化垃圾和动物尸体等。4.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物、园林废物、动物遗体和市政污泥等。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在经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其投放、收集、转运、
    2023-09-11
    183人看过
  • 生活不能自理是否足以成为离婚的依据?
    老公生活不能自理的,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丈夫患癫痫可以离婚吗丈夫患癫痫可以离婚。丈夫患癫痫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破裂,对方患癫痫不是离婚的理由,所以需要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才会被判离。离婚的方法有: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形成纸质离婚协议,并将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带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2、诉讼离婚,需携带诉状、身份证原件等向法院提起诉讼。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
    2023-07-03
    457人看过
  • 妻子生活不能自理撒手丈夫依法要尽扶养义务
    一对结婚近二十年的夫妻,在儿女已近成人之时,妻子却患上了脑出血,丈夫却不管不问,万般无奈之下,妻子一纸诉状,将负心丈夫告上法庭。1月20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对原告李某与被告闫某扶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闫某补偿原告李某生活费9600元,并自2009年2月份每月负担被告李某扶养费200元。原告李某与被告闫某于1989年腊月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03年,妻子李某不幸患上脑出血,从此便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然而时间一长,闫某便渐渐不耐烦起来,最后索性不管不问。2008年5月份李某因褥疮感染再次住院。丈夫闫某未向原告支付任何医疗费用,且拒绝到医院照看。可怜的妻子只能依靠年迈的老母亲照料而生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被告闫某在原告李某生病期间,住院期间一直不管不问,致使原告病情加重。原告瘫痪在床,被告闫某于2004年对原告李某便不尽扶养义务,其应负担自此以后的扶养费用。
    2023-04-25
    34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8-25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
    • 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含义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4
      1、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的是非主观原因没有经济来源的子女。 2、主要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情形。 3、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 为什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5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为什么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21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各级别的判定依据分别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不能自理的情
    • 女婿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侄子是否有赡养义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9
      我国对于叔叔在孙子有赡养义务时是否履行义务没有很清晰的界定,这些完全是靠自己的良心去选择是否对不能自理的叔叔在孙子有赡养义务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