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1996〕外经贸法函字第66号
天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你委津经贸资管字(1996)第172号文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本条所说的“对外抵押”,是指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向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包括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公司或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进行抵押。
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必须遵循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规定如期缴付出资;
二、企业抵押贷款后,其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符合《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三、抵押期限不超过企业经营期限。
在执行上述规定时,审批机关应当要求申请抵押的企业提供下列文件:
一、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的申请。该申请应说明抵押原因、抵押物和抵押权人名称并做如下保证:在提交本申请之前,该抵押物未曾设立担保物权;或该抵押物曾设立了担保物权,但该企业已将有关事实通知抵押合同中所述之抵押权人;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的资产债表;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和有关抵押物的产权证明;
六、企业董事会或其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抵押企业财产或者权益的决议;
七、抵押合同副本。
审批机关对上述文件审核无误后,可向企业做同意批复并抄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外汇管理机关。
请你委遵照执行,如有问题,及时请示。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关于同意××公司抵押财产(或者权益)的批复
(供参考使用)
××公司:
你公司关于××的申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审查,符合中国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同意你公司将申请中所述抵押物抵押给××(抵押权人名称)。请于收到本批复后30日内持本批复及有关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审批机关名称)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成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
342人看过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405人看过
-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审批外资企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83人看过
-
【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
145人看过
-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合营的待遇问题的意见
248人看过
-
对外经济贸易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发放外籍职工工作证问题的通知
87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什么是对外贸易对外贸易的作用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9对外贸易不仅将商品生产发展水平高的国家联系起来,而且通过对外贸易将生产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加入到交换领域,使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渗透到他们的经济生活中,使这些国家和民族的劳动产品越来越具有商品和交换价值的性质,价值规律逐渐主导了他们的生产。随着各国商品流通发展成为普遍的、全球性的商品流通,黄金和白银作为世界货币的功能增加。除了一般的货币购买方式外,黄金和白银还被用作国际支付、国际结算和国际信用的
-
关于对外贸易纠纷起诉状的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05(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
-
-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7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二)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
-
中华人民的公司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有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5为促进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完善投资性公司的功能,现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5年以来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二)》〔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二)〕做如下修改: 一、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修改为: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二、将《暂行规定》第四条修改为:外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