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由此看出,劳动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主体合法性、管理从属性、工资支付性、劳动包容性”等,这几个条件是整体统一,缺一不可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该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非法发包、承包、转包、分包等行为的发生。按照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之规定,只是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即工伤待遇赔偿责任,实际上是对《通知》第四条的修正。因此,对《通知》第四条,不宜做扩大化的解释。所以,用工关系不等同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中均存在用工。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同。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动者必须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反映的是一种持续性的生产要素结合关系。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不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之间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反映的是一次性的商品交换关系。
(3)、劳动支配权、劳动风险责任不同。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有义务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在劳动关系中,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风险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劳动,一般不存在附随义务,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劳动风险责任。
-
建筑工地上劳动关系如何界定?与雇佣关系有哪些不同点?
83人看过
-
建筑施工劳务用工算劳动关系吗
356人看过
-
如何认定农民工和建筑工地劳动关系
377人看过
-
企业用工与劳动关系吗,用工与劳动关系区别
185人看过
-
建筑工地劳务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352人看过
-
建筑工地事实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371人看过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的保险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既是保险人承担保障的保障责任,也是负责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和范围;同时也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障的责任和获得赔偿或给付的依据和范围。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责任,保险... 更多>
-
关于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建筑农民工的关系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11、劳务外包公司是用人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分包公司是属于劳动关系,他跟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接受农民工外包服务的公司是用工单位,他和农民工是劳务关系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农民工发生工伤,双方都有赔偿义务,一般这种情况发生,首先是要跟社保局打电话报案,然后告知用工和用人单位,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两个公司都有责任共同承担。
-
工地大包的钱与工地劳动关系关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清包属于劳务分包行为,可能存在雇佣关系、承揽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关系。需要审查施工单位(大包)的施工资质,以及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是否存在分包或转包情形。如果施工单位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则清包与大包之间可以认为是分包关系。
-
2022年建筑行业违法分包农民工与建筑单位的劳动关系如何界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1违法分包确认劳动关系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所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
怎么区别建筑工程中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0在我国双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劳动仲裁不需要提前约定仲裁条款,劳务关系约定仲裁协议后才能申请仲裁。
-
建筑施工人员与建筑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0不存在劳动关系。建筑施工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只是分包、转包关系,劳动者是由实际施工人雇用的,其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并无建立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合意。 虽然不认定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的民事权益得不到保护。 在劳动者遭受损失时,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是要承担民事上的连带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