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保障房的情况有:保障房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擅自转租、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房的;擅自改变保障房使用功能的。
保障房有哪些类型
保障房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三)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四)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五)两限商品房
两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六)安居商品房
安居商品房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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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等住房困难问题而提供的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 保障房的申请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 保障房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住房权益,缓解...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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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保障房将被收回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7收回保障房的情形有: 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 二是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是擅自转租保障性住房的; 四是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五是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 六是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七是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 八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性住房严重毁损的; 九是其他违法或者违约情形。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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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保障房将被收回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0收回保障房的情形有: 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 二是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是擅自转租保障性住房的; 四是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 五是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 六是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七是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 八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性住房严重毁损的; 九是其他违法或者违约情形。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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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什么情况下会被收回,怎么办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5下列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将被收回:经济适用房到期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已单独购买拥有住房的;所有家庭成员户籍迁出本市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经济适用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擅自转租、转让、抵押、出租经济适用房的;擅自改变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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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被收回的情况都有哪些,廉租房在哪些情况下被收回?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9如果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廉租房用处,或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在廉租房里居住,政府就会收回廉租房,或停发租赁补贴。参考法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10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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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收回?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4公租房被收回的情形如下: 1、将公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进行调换的; 2、改变租房用途; 3、改变公租房装修不恢复原状的; 4、在住房内进行违法行为; 5、空置住房半年以上。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