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1:04:52 343 人看过

一、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是:1、支付价款;2、验收标的物。二、卖方的义务是:1、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交付标的物;2、交付相关单据凭证;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三、买方的权利:1、受领标的物;2、要求卖方按照约定给付标的物。四、卖方的权利:1、取得相应的货款;2、要求买方按约定检验货物。

买卖双方的义务

(一)卖方义务

1、卖方必须提供符合货物交付约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与合同相符的证据。

2、必须支付为了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3、必须自付费用提供按照卖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知的有关该货物运输(如运输方式、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合同所指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4、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5、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二)买方义务

1、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3、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4、自付货物出口应交纳的一切买卖合同、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

使用EXW应注意的问题

1、在EXW术语后面要尽可能清楚地写明指定交货地点内的交付点。如果在指定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特定的交付点,且有不止一个交付点可供使用时,卖方可以选择对其来说最方便的交付点。

2、卖方不需要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如果卖方更方便装货,应使用FCA。

3、需要清关时,卖方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卖方只有在买方提出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时才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手续。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这一术语,而应使用FCA。

4、当买方提出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时,卖方有义务及时向买方提供或协助买方取得货物进出口相关单证和信息,包括安全信息。而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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