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作用到底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0:26:52 334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作用到底是哪些

工伤认定作用是:

1.明确工伤后,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减少了伤者的经济负担;

2.工伤认定后,伤者享受工伤待遇,保障伤者的生活基本需求;

3.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之后,对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也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的。

二、工伤认定个人怎么申请

工伤认定个人申请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2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决策到底多长时间
    一、工伤认定决策到底多长时间工伤认定决策是60天的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应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患职业病;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
    2023-08-06
    388人看过
  • 商业保险到底有哪些作用
    1、可提供保障:保障人们无论何时何地、因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可避免让自己及依靠他生活的家人陷入绝境,且无需担心本身收入能力减低或丧失谋生能力;2、能完成自己的退休计划:由于医药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日益增高,退休后养老金的需要也较过去多,为了在年老时仍能保持经济独立和个人自尊,有计划的提存资金是绝对必需的;3、是忠心耿耿的患难之交:因家庭结构的变化,小家庭已占所有家庭数的三分之二,在大家自顾不暇的情况下,对于亲朋好友所发生的灾害,我们能提供的帮助实在有限,相同的,本身也有些顾虑。唯有商业保险,平日只需存进有限的一笔钱,灾难发生时却可全力提供帮助;4、可作为财产保值之用:本身财产金额若庞大,应考虑以商业保险金应付遗产税的问题,否则一生的努力,很可能因毫无远虑而尽付东流,成为憾事;
    2023-05-29
    97人看过
  • 到底养老保险有哪些作用
    ,我们发现现在办理养老保险的人是更加多了,那么这其中的原因你知道是什么吗?下面我们来看看,到底养老保险有哪些作用存在?养老保险的作用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
    2023-05-09
    171人看过
  • 结伙作案到底如何认定
    刑事责任年龄
    结伙作案是属于共同犯罪的类型,共同犯罪认定的条件如下:1、必须二人以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能成为单独共同行为的主体,同样也不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体。因此,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共同犯罪”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一个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唆使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共同行为的,也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其刑事责任由具备主体资格的人承担。对这种情况,认为教唆者是在把他人当工具使用,属于间接实行犯。单位共同行为,虽然也可能有很多单位成员参与,但是此时是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出现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因此,对于一个单位共同行为主体有数个责任人承担单位共同行为刑事责任的,只需要根据个人的罪责承担刑事责任。单位共同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可能有:(1)二人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2)一个单位和一个自然人共同行为。2、必须有共同
    2023-06-02
    425人看过
  • 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到底有什么区别
    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范围的不同。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而根据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回家的路上摔倒是否属于工伤回家的路上摔倒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6-26
    350人看过
  • 工作时被人误伤到底也算工伤
    干活时被人误伤到底算不算工伤法院:属于工伤陈明(化名)在车间工作时,被同事林志(化名)玩塑料管产生的碎片击伤。厂方一直认为陈明非因工作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因此拒绝进行赔偿。近日,福州市中院终审认为,陈明的受伤仍属于工伤。陈明是福清一家金属制品厂雇请的电焊工。2007年10月的一天下午,他在车间内焊接铁门时,被同事林志玩塑料管产生的碎片击伤右眼。同年12月,陈明以右眼受伤属工伤为由,向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经调查后,认为陈明所受的伤为工伤。金属制品厂不服,经行政复议后,将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原先的认定结果。金属制品厂提出:陈明受伤不是因其焊接铁门的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是因林志的侵权行为造成,不应认定为工伤,应由实施侵权行为人林志负责赔偿。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陈明被同事所弄的塑管碎片击伤右眼,是陈明在履行金属制品厂安排的焊接铁门的本职工作
    2023-06-05
    446人看过
  • 过劳医生在家猝死认定工伤遭否定,工伤到底如何认定
    2月13日6时许,湖北xx市xx镇卫生院医生刘xx猝死家中。由于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亦非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去世,2月20日,xx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日前家属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人社部等三部委1月23日联合下发的通知则规定: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工伤。以规定的字面意义来看,刘xx医生在家中因突发急性心梗猝死,似不符工伤认定标准。但是,在抗疫特殊时期,随着求诊量激增,刘xx早就处于加班加点超饱和的工作状态。是否认定工伤家属也在进一步的申请行政复议中。一、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2023-02-28
    25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到底有何作用
    一、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没有谁愿意故意发生(但也不排除有故意套保等行为),发生以后,各自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理解、心态也肯定不一致的。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说,虽然发生交通事故出自于车辆的车况、驾驶的熟练度、对突发行为的判断等各种原因,事发后,抱着自己有保险,个人认为对方有错的心理认为,因此,在交通事故的伤者尚在住院期间,不愿意通过协商等协调方式解决。法律也有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说,各自的经济条件不等,受伤本就不幸,在医疗费等方面无力承担,因此,从保护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赋予了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等规定。但在实际的交通事故中,没有多少人愿意在交通事故处理前给付相应的费用,而是对于这种建议一推了之,说自己是有保险的,有事找保险公司等推诿的语言,致使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特别是家庭经济状况本就一般的行人等)得不
    2023-03-02
    413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期限到底该怎么去赔偿
    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雇人干活受伤理赔比例具体的比例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裁量,依据如下: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3、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二、劳动者被车撞伤后能同时获得人身赔偿和
    2023-06-20
    276人看过
  • 视同工伤认定工作岗位包括哪些?
    一、视同工伤认定工作岗位包括哪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二、视同工伤的几种情况内容是什么?第一种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第二种情形:(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三种情形:(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三、视同工伤的待遇标准是什么?第一种情形:(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
    2023-06-16
    215人看过
  •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斗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打斗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打斗也不能够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指他人因不服从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管理行为而施加暴力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该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应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在工作场所实施带有暴力性质的打斗,损害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与正常履行职责有本质区别。履行工作职责,应使用合法手段,当事人在打架中受伤,即便是由于工作原因,也不能认定其因履行职责而受伤。二、工人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1.工伤鉴定申请表;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三、工伤认定的流程工伤认定流程
    2023-04-30
    328人看过
  • 违规操作工伤认定争议有哪些
    一、违规操作工伤认定争议员工违规操作,造成自身伤害的仍然属于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外,该条例第十六条也规定了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一)故意犯罪的;(二)酗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因过失造成自身伤害的,属于工伤范围。因此,用人单位为防范这种情形发生导致的责任风险,就要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员工生产的监督管理。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对违反操作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处罚,对于那些多次违反操作要求的员工,可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守规范的员工进行适当的奖励,在企业内部形成规范操作的良好氛围,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通过合法的方式转移经营风险,防止“带病”运营,保障员工权益的同时,也是对企业自身
    2023-04-29
    485人看过
  • 工伤认定范围是哪些?工伤认定后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工伤认定的范围是哪些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者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
    2023-05-03
    335人看过
  • 工地受伤到哪里做工伤认定
    工地受伤应该到哪里做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
    2023-06-14
    4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受伤到底有哪些情形才认定为工伤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30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
    • 到底什么是工伤认定啊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0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 工伤认定项目申报计划规定到底是哪些啊?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
    •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到底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5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
    • 不予认定工伤上诉状的法律规定到底是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9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