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庭审程序的概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7 04:10:11 131 人看过

这段内容描述了庭审中的审判程序和相关规定。审判长需要确认当事人到场并宣布审理方向和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和享有辩护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可以陈述,被害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对于证人证言有异议且对案件定罪量刑有影响的情况,证人需要出庭作证。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主要目的是确保庭审程序的公正和合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会首先确认当事人是否到场,然后宣布案件的审理方向和合议庭成员名单,包括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同时,审判长还会告知当事人具备对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权利,以及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1、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2、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3、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4、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5、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6、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7、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8、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9、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10、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11、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庭审程序:被告人、被害人陈述及公诉人讯问

庭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其中被告人、被害人陈述及公诉人讯问是庭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环节中,被告人的陈述是了解案件事实的重要来源,也是法庭判断案件的关键依据。同时,公诉人的讯问则是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了解被告人是否有罪或有罪辩护,并为后续审判提供证据。这些环节的顺利进行,需要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及全体参与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庭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其中被告人、被害人陈述及公诉人讯问是庭审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环节中,被告人的陈述是了解案件事实的重要来源,也是法庭判断案件的关键依据。同时,公诉人的讯问则是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了解被告人是否有罪或有罪辩护,并为后续审判提供证据。这些环节的顺利进行,需要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及全体参与人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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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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