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这是刑法对专利犯罪的唯一规定,而且没有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的含义。修订前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也未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构成,原《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的,依照本法第60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127条(原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假冒他人专利”的理解,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模糊甚至错误。例如,有人认为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非法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二是未经专利权人同意,在其制造、使用或者出售的产品上,标注、缀附或者在与该产品有关的广告中冒用专利权人的姓名、专利名称、专利号或者专利权人的其他专利标记”.甚至有人认为,假冒他人专利是指“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还有一些人认为,在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后,仍然使用原专利标记或专利号,仿造他人专利、侵吞他人专利、故意贩运仿造或变造他人专利的产品、故意销售仿造或变造他人专利的产品、冒充专利等行为,也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我国首例适用假冒专利罪罪名定罪量刑的周小波假冒专利案,经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22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述,维持原判。原审法院阳谷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非法制造、销售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乐凯口杯,侵犯了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和他人的专利专有权,情节严重,已构成假冒专利罪”.2001年6月,阳谷县人民法院对被中国司法界、新闻界及商界高度关注的“山东阳谷玻璃工艺制品厂状告河南省霸洲市怡兆玻璃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在被告人提出其口杯并没有假冒或盗用专利权人的姓名、专利名称、专利号的情况下,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虽有专利,但其所生产的产品未落入其保护范围,反而落入他人的保护范围”,“被告明知此为他人专利,而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第220条之规定”,即构成假冒专利罪.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具体明确的界定是正确适用《刑法》第216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罪”的关键。
1、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构成要件
经过多年的讨论和研究,2001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专利法实施细则》增加了第84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该条规定的表述,穷尽式地列举了四种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即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只能是上述四种行为之一或者其组合。同时,我们可以把构成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的要件归纳为:(一)必须有假冒行为,即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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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在现代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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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假冒专利罪中的“假冒他人专利”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11“假冒他人专利”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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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纠纷答辩状怎么写假冒他人专利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17诉状可以立案的写法为应当载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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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假冒他人专利有什么处罚?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1、对为侵犯他人专利权提供生产经营便利条件的,责令改正。2、对明知他人实施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便利条件的,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对明知他人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便利的,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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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专利还属于哪个行为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假冒行为; (2)被假冒的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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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的专利生产出产品,但并未卖出,是否构成假冒专利罪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1一、这要看你具体销售的是什么产品了销售的产品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会有所不同。如:食品就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法》、药品就有专门的《药品管理法》,处罚规定也不一样。如果是一般商品,可适用《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