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保证期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9:31:22 127 人看过

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

1、保证人属于一般保证的,清偿债务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保证人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清偿债务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一、保证期限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是多久?

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限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的期限是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担保期限的法律规定内容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6、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7、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1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期间相关文章
  • 债务保证期限是多少年
    一、债务保证期限是多少年债务保证期限是多少年存在以下三种情况:1.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2.是未约定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3.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担
    2023-06-04
    297人看过
  • 能否约定保证期间为债务人还清欠款为止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还清时为止”,但是法律规定,这样的约定视为约定不明,其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而不是真的到“债务还清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023-05-01
    460人看过
  • 保证人求偿权期限
    一、保证人求偿权期限保证人求偿权期限有约定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过约定的和上述1、2种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二、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有: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
    2023-04-25
    51人看过
  • 保证人清偿保证债务有哪些条件要求
    一、保证人清偿保证债务有哪些条件要求保证人清偿保证债务的条件要求是: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二、保证人是否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人是担保债务履行的人,当债务履行期届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要由保证人代替其履行债务,从这种意义上说保证人也叫作第二债务人,同为债务人,保证人理应享有主债务人所有针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在司法实践中,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具有一下几个特点:1.对于债务人的抗辩权,不管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的保证人都可以行使;2.保证人行使债务人的抗辩权,不受债务人的影响,就
    2023-07-02
    184人看过
  • 债务到期后主债务人破产,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计算受何影响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主债务到期后,债务人破产。则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到期之日,保证期间的计算不受债务人破产程序相关事实的影响。作为债权人,应当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单独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申报了债权,但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可以主张不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主债务到期前,债务人即破产,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因此,在该种情况下,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之日。此时。债权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律师补充: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担保人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后,可以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在债权人的债权未获全部清偿前,担保人不得代替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受偿,但是有权就债
    2023-05-06
    146人看过
  • 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人的期限怎么算
    一、主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人的期限怎么算保证人担保债务时,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
    2023-06-17
    426人看过
  • 保证期间等同于债务履行期间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吗
    1、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无约定。生活中,很多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往往会约定一个非常短的保证期间,如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甚至早于债务履行期间,目的就是想早点免除担保责任。如张三在2016年10月20日借钱给李四,约定一年后还,王五作保,约定的保证期间也是自签订合同时起一年的,这就显然会导致保证期间等于债务履行期间了。2、但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如上述例子,王五与张三即使在担保合约定保证期间为一年,也会因违法而无效,当李四在2017年10月20日依然不还钱时,张三可以从该日起6个月内要求王五履行担保责任。所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的,不仅不能缩短背负担保责任的时间,反而适得其反,大大地延长了承担担保责任的时间。此外,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责任至债务
    2023-03-01
    152人看过
  • 担保人偿还债务后追偿期限
    一、担保人偿还债务后追偿期限担保人还款后的追偿时间一般是三年,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担保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如果超过三年的,对方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二、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否向其他担保人追偿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当先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如经追偿无法获得的,可以向其他各连带共同保证人要求承担内部约定的份额,没有约定的,可追偿一半的份额。三、担保人是否要偿还债务呢《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23-06-04
    302人看过
  • 约定的保证期间应不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按照要求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可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在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也就是说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的期限或者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这是为了保障保证人的合法权益。一、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如何去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
    2023-03-25
    104人看过
  • 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否需要清偿
    一、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否需要清偿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需要清偿的,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五)
    2023-06-16
    247人看过
  • 保证期间和主债务期间一致可以吗
    一、保证期间和主债务期间一致可以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保证期间应由保证人及债权人共同商定确定。然而,约定的保证期间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其起始时间不可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亦不可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与之重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有多久保证期间分约定保证期间与法定保证期间。前者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后者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为依据《民法典》
    2024-03-24
    304人看过
  • 民法典中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如何承担债务
    一、民法典中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如何承担债务民法典规定,超过保证期限,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不需要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担保的范围一是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
    2023-04-12
    62人看过
  • 主债务时效已过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的起算不一定是主债务届满后,若是债权人与保证人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的起算从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开始计算。但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是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可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
    2023-03-12
    414人看过
  •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吗?
    一、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主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取得保证人的同意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债务转移后,虽然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和债权人并没有因此而发生变化(一般来讲,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仅有保证人和债权人,而并无债务人),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即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但是有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借款,如果仅仅是债权人书面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而保证人并未书面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借款人的债务虽然还会合法转让给第三人,但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会因此而免除。二、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异同点1、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客体不同。在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相互的关系中,保证人对债权人负担的是保证债务,相
    2023-05-22
    31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保证期间
    相关咨询
    • 保证债务的清偿期是多久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3、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
    • 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或者债务期限未届满后,保证人应否承担保证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5
      1、如果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向你要求过履行担保义务的话,便进入了诉讼时效期间,如果现在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的话,你就要承担保证责任。 2、你父亲后来签上新的还款日期,属于展期,尽管你没有在展期协议上签字,但是如果现在仍在保证期间或进入诉讼时效期间后诉讼时效期间未届满,你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
    • 借款期限超过保证人的保证期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依照你陈述的情况,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6个月,也就是说在借款期限到后的6个月内你应当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否则的话保证人免责。借款在2007年12月30日到期,假如你不能证明在2008年6月30日前曾经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话,现在保证人已经不用再承担责任了。所以,要起诉前你先看看有没有证据证明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的话会败诉的。 至于起诉借款人,现在还没有到两年,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主张权
    • 人身保证中债务担保人担保期限为几年?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02
      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 2、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连带责任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
    •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0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