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清理整治市内架空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02:38 228 人看过

发文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石政办发[2008]16号

发布日期:2008-2-25

执行日期:2008-2-25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清理整治市内架空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清理整治市内架空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省会容貌景观,消除架空线私接乱拉、影响景观和安全的现象,根据《省会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和2008年迈大步实施方案》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清理整治空中横跨街道的电力、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路和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按照入地、入管等方式集中敷设,确保管线整齐、美观、安全,市容景观明显改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此次清理整治主要针对我市石环公路以内的以下管线及设施:

(一)沿城市道路设置的所有架空通信管线。

(二)沿城市道路架设的10千伏以下电力线。

(三)横跨城市道路的各类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等。

(四)设置于城市道路红线以内和城市广场、绿地以及重要公共场所范围内的变台、箱变、环网柜、通信交接箱等设施。

(五)设置于城市道路红线以内和城市广场、绿地以及重要公共场所范围内的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

(六)设置于城市道路红线及城市广场、绿地范围以外,但对市容市貌和城市安全影响较大的管线及附属设施。

二、工作任务

(一)对已建有地下管道的路段,其架空线直接利用现有管道入地穿线。

(二)对尚未建设地下管道的路段,由规划部门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采取全程顶管或开挖方式,责成建设单位建设地下管道,同时完成架空线的入地穿线工作。

(三)对于横跨道路的线路,一律采取非开挖方式建设地下管道。

(四)对于附属设施,原则上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街旁绿地,不得影响城市容貌和景观,特殊情况经规划部门审查同意,做外装美化后保留。

三、时间安排

(一)2008年1月5日前,完成四横六纵及自强路、维明街、师范街的调查摸底工作;1月15日前,完成全市石环公路以内所有架空管线及设施的调查摸底工作。由规划部门牵头,管线权属单位各自完成。

(二)2008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四横六纵及富强大街、维民街、师范街等路段的通信管线入地和横跨道路的供电线路入地工作。

(三)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石环公路以内的所有通信管线入地工作和附属设施迁改整治工作。完成10千伏以下供电线路入地工作和电力附属设施的迁改整治工作。

(四)2010年底,完成全市石环公路以内的所有架空管线入地和附属设施迁改整治作。

四、具体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得造成任何安全事故,特别是对过路顶管,各建设单位必须对地下管线现状情况调查清楚后,方可施工。

(二)各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容、交通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影响。

(三)各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服从统一规划,务必确保同种管线同步实施,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四)规划、城管、园林、交管等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清理整治市内架空线工作指挥部,主要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

名单如下:

指挥长:蒋洪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指挥长:李文昌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晓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董玉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成员:戎华奎市城乡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处处长

贾志伟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处处长

侯振龙市园林局绿化处副处长

王克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设施大队大队长

陈明石家庄电业局营销部主任

高连成石家庄有线电视网络管理中心维修部副主任

王克中石家庄网通分公司网络建设部主任

叶伟中国移动石家庄分公司网络建设部主任

何伟中国联通石家庄分公司副总经理

李陕北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网络建设部主任

李建军中国铁通石家庄分公司网络建设部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玉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戎华奎担任。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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