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难的现状,从地域的角度谈几点思路。
就地就业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应首先保证在当地农业生产正常化和农产品产出最大化的基础上进行。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不能以牺牲我国粮食生产为代价。
要保证农村剩余劳动人口分流的合理性,首先必须要保证的是农村生产集约化、机械化,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的土地收入,使撂荒打工者能够最大限度地留在当地参加农业生产,并获得合理的较高收入。这就要在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精细加工,发展特种特养等高效农业的基础上,走农业产业化之路。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防止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带来农村社会生活的动荡,避免可能出现的“荒村”现象。同时,它还有利于打破城乡阻隔和工农商业之间的差距,实现城乡之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优势的发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应把农业产业化作为改造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的主要工作来抓,作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其次,国家在政策上应该给予发展农业产业较大的倾斜。如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贷款力度应有所加强,鼓励农民承包土地,并进行精细化生产,扶助农民自愿的种植高效农作物,提高农民收入。
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以地方特色产业,带动周边地区联合起来,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结合地方特色形成产业群落,以吸纳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推行农业产业化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但受地方资源和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必然还会有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在大中城市就业容量有限的情况下,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已经引起不少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从根本上说,城市化是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21世纪全球化时代,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然很低,2001年,我国城市化率只有37%,落后于世界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
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向,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及各省省会等大中城市,流向单一,而且集中,大城市的就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因此,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的疏导问题,必须尽快另想出路。
通过小城镇建设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未来解决农业人口就业问题的主要对策,它可以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过于集中大中城市的问题,就近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大力发展小城镇,要根据当地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产业发展形成规模的基础上,经过详细科学的论证,因势利导,自然促成城镇的发展。同时,要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培育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带动当地就业。政府部门通过合理规划,就地发展规模适当的小城镇,既可以解决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同时又解决了乡镇企业职工生活学习的后顾之忧,还可以就近吸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人口的就业,可谓一举三得。
进城就业让农民工成为城里人就地解决、就近解决,可以分流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但是,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大城市苦、脏、累、险和服务业存在的大量劳动力空缺,对于广大农民来讲,依然存在极大的诱惑。因此,如何加强对进城农民工的就业和管理问题,就是当前大中城市面临的重要课题。
首先,必须打破城乡界限和城乡差异,打破户口、地域等就业限制,使农民工能够和城里人平等竞争、平等就业、平等生活、平等居住,使其安心、放心地融入到城市建设之中,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就业力量,最终完成从城市边缘人到准城市市民再到市民的过程。
其次,对农民工管理应由过去的单纯的输出输入向就业服务转型,向他们提供更加人性化、更周到的就业服务,并让他们逐渐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与城里人平等的社会福利,使他们尽快有效融入到整个城市当中去。
还要加强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使农民工通过培训机构,尽快掌握城市生存技能,完善自身知识结构,使其能够在城市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据报道,我国有8.7亿农村人口和4.8亿农村劳动力,但受过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劳动力仅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9.1%.为农民工提供培训机会,使他们掌握非农就业的技能,对他们在城市就业至关重要。
-
劳动合同是什么性质
35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意思
3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意思?
10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性质填什么
6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性质填什么
23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上的性质填什么
455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
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02劳动合同的性质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意义的性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和招用人员的法律形式。但它还具有社会性质。因为它还是用人单位招用和组织使用劳动力的手段,其社会经济地位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是有差别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是归资本家私人占有,因而劳动者与资本家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一种劳动力卖买契约,它反映的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劳动关系。而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了生
-
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意思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8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中国的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名称和地址、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职务、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纪律、政治待遇、教育与培训、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其他事项、纠纷处理。
-
承包劳动合同的性质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3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定做物的特定性 3)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
-
非法解聘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51、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裁减患病后在医疗期内的职工;非过失性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职工;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
学校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性质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6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