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可以确权给子女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00:14:43 357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确权可以确权给子女吗

农村土地确权不可以确权给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确权补登需要什么手续

1、刚确权完毕时

如果错过土地确权的时间不长,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到村委会补登的。因为这个时候确权还没有登记上报,直接补登就比较方便。

2、确权完毕很久之后

如果错过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村委会那边已经无法进行补充登记,那么需要带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去“县国土部门”申请补登了。或者可向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持村小组同意后的申请书到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审核后,让其证明情况属实后,到县以上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补登。在专业测绘人员对土地进行面积测定之后向全体村民公示并且无异议后,那么就可以进行登记颁证。

3、进行零星登记

农村土地确权实行的是统一登记,是要进行统一上报的,部分地区可能已经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这个时候,对于没有拿到土地确权证的人来说,只能进行下一次的零星登记。因为对于这种重大事项一般都会有后期排查,以防错登、漏登的现象,所以就要特别关注这件事情,一有机会,马上办理确权事项。

三、土地确权纠纷处理方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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