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5 10:40:09 53 人看过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

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3、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二、作品自愿登记有什么用

1、帮助权利人保存证明其对登记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有效证明。

2、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把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因为如果发生著作权纠纷,权利人提交作品登记材料的证据后,对方当事人必须提出足够的、确凿的证据证明登记文件内容不属实,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3、协助司法机关方便、快捷地取证,以便迅速结案。

4、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实施管理和调控,促进文化和软件产业的发展。版权登记工作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建立版权信息资源库,政府部门可基于版权信息资源库,对版权产业进行研究分析,从而达到科学管理和决策的目标。

5、帮助传递版权信息,有助于避免重复创作尤其是软件的重复开发。

6、促进版权贸易。通过版权登记构建的版权信息资源库,能为版权贸易提供充分、可靠的版权信息,便于版权贸易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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