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在目的港外的卸货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2:30:23 355 人看过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船长决定将货物卸载的,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考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船长决定将货物卸载的,应当及时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考虑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船长相关文章
  • 如何在货拉到地方不卸货?
    可以找运货的那方收取保管费,保留好各种证据,比如,通话录音,收发货票据,时间地点证明(可以拍照),如果易腐烂,或者类似鲜活物品,必须通知到收发货方,因自己不及时下货所造成的损失不赔。同时收取合理的保管费。货车卸货地点是禁区怎么办货车卸货地点是禁区,可以把车停在禁区外,租车去交警大队办通行证。最多能办一个月,需要带保险单等材料。货车违章认定包括以下几种: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2、违反让行规定的;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机动车在行驶时超过规定速度的50%以上;5、运载超出限制、不可解体的物品时,不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6、在行驶时,没有按规定避让特殊的应急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2023-07-18
    333人看过
  • 处理货抵目的港后收货人不提货的措施
    【摘要】货运到目的地后收货人不提货或无人提货,承运人应如何处理?【关键词】无人提货、拒绝提货James君:接航运商务网转来您咨询徐捷律师函,应要求此有趣的问题由我代为解答:请注意:本咨询意见是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所作的一般推论。您的问题主要涉及下述法律问题:1〕贵司作为货运代理行在本案中的法律地位?2〕承运人的留置权?3〕实际托运人是否有权要求运回货物?1贵司作为货运代理公司接受托运人委托订舱是否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取决于以何种身份行事。如果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或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行事(比如以自已的名义签发全程提单或联运提单),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倘使仅是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提单(asagentforthecarrier),安排揽货,代理报关向承运人收取佣金而非向托运人收取运费,则货运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下述几种例外情形:1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无权代理;2代理人在合理期限内不披
    2023-06-09
    122人看过
  • 卸货货物砸伤人的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司机在卸货时,货物砸伤人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4-20
    153人看过
  • 关于目的港船舶代理的选择事项
    2002年5月,笔者代表中国一公司在东南亚做出口贸易,从大连港为泰国A、B、C三家公司出运5000公斤扑热息痛、3000KGS安乃近和7000KGS扑热息痛拼箱货物,在香港转船。转船过程中,二程船公司只签发了一张提单并更换了提货人抬头,这15吨货装在一个集装箱,提货人改为泰国目的港船舶代理公司SFCSHIPPINGCO.LTD。货物抵达曼谷后,进口商提货时发现出了问题。A、B、C三家公司分别凭从银行取得的一程船提单到海关无法报关,原因是与二程船提货人抬头不一致。而SFC又没有药品进口经营许可证,也不可以报关。并且A、B、C三家进口商任何一家都不可以单独报关。后来按照海关要求,进口商到卫生部、商务部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且约定好同一时间报关,开箱提货。期间SFC公司不仅不能够提供好的服务及相应地承担责任,而且还向A、B、C三进口商收取比正常船舶代理公司高出30%的费用,加上向卫生部、商务
    2023-06-08
    123人看过
  • 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港)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港)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输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但是,如果双方希望卖方办理海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以及在货物进口时应支付的一此费用,则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但当货物在目的港船上或码头交货时,应使用DES或DEQ术语。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B1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
    2023-06-06
    156人看过
  • 海关对溢卸和误卸的进境货物的规定
    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该货物的收发货人申请,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办理退运出境或者申报进口手续。具体情况规定如下:1、溢卸进境货物由原进口货物收货人接受的,原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主管海关申报,并提供相关的溢卸货物证明。如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商品的,应提供有关的许可证件,海关验核后按规定征税放行货物;2、对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以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应与短卸货物原收货人协商同意,并限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品种的货物。如非同一运输工具或不同航次之间以溢卸货物抵补短卸货物的,只限于同一运输公司、同一发货人、同一品种的进口货物。同时对上述两种情况都应填报进口货物申报单向海关申报;3、误卸进境货物,如属于应运往国外的,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将误卸货物退运国外时,经海关核实后可退运至境外;如属于运往国内其他口岸的误卸货物,
    2023-04-24
    162人看过
  • 关于外贸船舶及货物港口收费优惠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积极推行先进的运输方式,繁荣我国国际海运事业,参照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港口当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国际运输船舶和货物在我国港口的收费中一些项目实行优惠办法,现通知如下:一、各港按上年度到港船舶的净吨统计,对到港船舶净吨分别达到或超过本港到港船舶总净吨30%、20%和10%的船公司,其船舶本年度在该港发生的船舶费用(指引航费、移泊费、引航员交通费、航员滞留费、系解缆费、船舶港务费、停泊费、拖轮费)除船舶港务费外,按《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口收费规则》(以下简称《外贸费规》)规定费率分别给予20%,15%和10%的优惠。二、上年度承运进出口集装箱在上海、天津两港达到十五万TEU以上,在大连、青岛两港达到八万TEU以上的船公司,本年度通过上述四港的进出口集装箱装卸包干费按《外贸费规》规定费率的20%优惠。上海、天津、大连、青岛港对低于上述数量的船公司以及其他港
    2023-06-08
    358人看过
  • 深圳大鹏新区船舶在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船舶证件齐全、有效(证件包括:国籍证书或登记证书、船舶技术证书、航行签证簿,150总吨以上的油轮、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和300千瓦以上的渔业船舶,还应当备有油类记录簿);按规定配齐船员,职务船员应持有有效的职务证书;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各种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施及救生、消防设备按规定配备齐全,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装载合理,船名、船号标写清楚);载运危险物品的船舶,其货物名称和数量应与《船舶装运危险物品准运单》所载相符,并有相应的安全保障和预防措施,按规定显示信号;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或港口管理规章的行为;已交付应承担的费用,或提供适当的担保;如发生交通事故,已按规定办理处理手续;根据天气预报,海上风力没有超过船舶抗风等级。二、办理材料纸质,原件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对于需要提交原件的材料,可以选择快递邮寄或到窗口现
    2023-05-08
    162人看过
  • 在禁停路段卸货扣分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在禁停路段卸货扣分吗机动车在禁停路段卸货是否扣分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一般情况下,禁停路段指的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禁止机动车停放的路段,如交叉路口、弯道、桥梁、人行横道、公交车站等关键位置。如果在禁停路段卸货,可能会涉及以下几种情况:违章停车:如果禁停路段同时禁止装卸货物,那么在此处卸货可能被视为违章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可能会被罚款,但不一定会扣分。违反禁令标志:如果禁停路段有明显的禁令标志(如红色斜线或红色十字标志),并且标志上明确指出禁止装卸货物,那么在此处卸货可能被视为违反禁令标志,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可能会被扣3分。临时停车:如果禁停路段允许临时停车(例如,有明确的时间限制),那么在规定时间内卸货可能不会被罚款或扣分,但需遵守相关规定。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救援、交通事故处理等,可能会有特殊的停车规定,此时卸货可能不视为违
    2024-01-13
    264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外贸船舶在中国港口装卸速延工作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
    各对外开放港口、外代总公司及各分公司:根据一些港口的要求,现对一九八六年部(86)交海字第178号文发布的《外贸船舶在中国港口装卸速延工作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解释如下:该办法规定了外贸船舶在港装卸速延协议由港务局与船公司、租船人、货主或其指定代理人签订,并订明了协议应包括的内容和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与上述原则是一致的。该条中的“港口可以视情”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中有关船舶装卸速延条款如事先征得港务局同意,并经港务局书面签认,则港务局有履行的义务。如事先未征得港务局同意,未经港务局书面签认,则对港务局无约束力,港务局没有履行的义务,也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
    2023-06-08
    305人看过
  • 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要: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目的港收货人不明、收货人下落不明、收货人拒绝提货时,承运人是最大的受害者。本文首先分析调整该类案件的现行民商、海关法律规范的特点及其由此导致的法院和海关行政管理机关具体应用法律规范处理该类案件的困境,最后提出为协调法院司法和海关行政管理,解决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思路。全文共7927字。(一)问题的提出[案1]2004年1月,申请人根据航次租船合同的出约定,安排M轮在印度承载铁矿到中国防城港。G公司以CFR价格条件与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对货物预报关后,又以货物质量差为由拒绝清关和提货。涉案货物卸在防城港四个月至今无人提取,业已产生大量的港口和仓储费用,申请人亦未收到运费。申请人留置该批货物,并为收取运费向法院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案2]申请人是K轮的光船租赁人,在印度装运铁矿砂到防城港。2005年5月船抵卸货港,由于托运人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出现问题,
    2023-06-05
    261人看过
  • 船上交货价。。。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价。。。指定装运港)FOB(。。。“指定装运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承担从此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果双方不打算通过船舷交付货物,FCA术语应用于卖方义务
    2023-05-07
    158人看过
  •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这一点与以前版本的内容相反,以前版本要求买方安排办理出口手续。但是,如当事方希望买方办理出口手续,需要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A卖方义务B买方义务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B1支付价款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A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B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
    2023-06-06
    202人看过
  • 租船运货卸货时发现湿水,做了CFR条款怎么索赔
    既然在租船运输的时候做了CIF条款,按规定,CFR条款将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按国际商会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具体地分别如下:1、卖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2、买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
    2023-11-20
    368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长
    词条

    船舶在海上发生事故后,船长应当带领船员尽力进行施救,如果在船舶的沉没、毁灭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作出弃船决定。船长是由船舶所有人指派或聘用的,负责船上一切事务的人。船长是全船的最高负责人。船长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持有船长的适任证书;受船... 更多>

    #船长
    相关咨询
    • 船舶在港口卸船发生意外对港口的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类也属于侵权的一种赔偿。。。应该为专属管辖的范畴。。。。赔偿额应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 船舶到港货主不给卸货,拖着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4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 附件外河运输货物卸船管理制度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卸船时,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操作,合理使用装卸机具,做到:不拖关、不挖井、不推垛、不落水、分清原残、工残,并按照双边交接的有关规定,在货物堆码、做关标准、理货计数等方面创造条件,使交接双方易于计数交接,做到理货数字一班一清、一票一清、全船数字清。每一张运单或一个收货人的货物卸完后,应先由库场员复点核实,并在货垛前悬挂货垛牌,写明船名、航次、运单号、货名、件数、收货人、入库、场日期、堆垛工
    • 货物在目的港无人提货怎么办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3
      货物在目的港无人提货,主要看提单由谁持有。如果是贸易合同的买方持有,此时你作为发货人的代理人根本不必关心承运人如何处理货物,因为此时根据海商法第78条,提单是调整承运人与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唯一法律文件。 根据海商法第86条的规定,货物到港后无人提取货物,船长有权将货物卸在仓库或者其他场所,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收货人承担;根据海商法第88条,货物到港60天后仍然无人提取,承运人可以拍卖货物。
    • 怎么起诉?货在船上他不卸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1
      按合同约定办理,如涉及到提前到货、货物瑕疵等问题,建议委托律师接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