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订立有什么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5:50:50 256 人看过

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计费的确定。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

2.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

一、定金最多可占合同金额的多少

定金最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的分类如下:

1、违约定金,实践中最为常见,即在接受定金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按照定金罚则予以处理;

2、立约定金,是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成约定金,即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该给付定金的一方虽然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4、证约定金,是以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证据。

二、定金超过20% 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

在签订合同之前,如果双方同意的话是会先缴纳定金的,一般定金是合同总价的20%。但是有些人在缴纳定金的时候,发现定金是超过了合同总价的20%,在之后会认定这份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合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但是合同仍然有效。《民法典》第507条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果现实操作中,约定20%的定金无法操作,可以约定订金。“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此外,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且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合同履行的“订金”作为预付款的一部分,只能抵充货款。无论哪一方不履行,都必须将其如数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但是同时约定定金和订金是可以的。超过总合同价的20%的定金条款虽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只要是双方协商好了一致同意的话,它是可以有效的,不一定是无效。

三、合同里写退还和退回的区别

对于合同上退还和退换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订金与定金是二个不同概念,法律后果也完全不同.

2、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3、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不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4、合同里说了不退还订金,打起官司来,根据他的实际损失,估计会退还你一部分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定金条款相关文章
  • 合同订立的相关注意事项介绍?
    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1、对对方的信用审查。主要审查对方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履约能力等信息;2、选择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的当事人订立合同。但是,为避免履约纠纷,最好选择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明确约定权利义务。由于时间紧迫而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在事后及时签订书面合同;3、合同条款要明确、全面、具体。尽量参照类似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没有示范文本的,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目标、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劳动合同订立的应具备的条款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应约定期限是一年或几年。(二)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
    2023-07-03
    475人看过
  • 设立分公司注意什么事项
    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我们一起来看成立分公司的注意事项。1、分公司注册资金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2、分公司名称核准只需在总公司的名称之后加上分公司的名称即可,通常可表述为: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3、分公司经营范围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不得超越总公司经营范围。分公司注册地址分公司注册地址必须为办公楼,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楼进行注册。4、分公司财务核算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局发票资格。外
    2023-06-09
    304人看过
  • 租赁合同订立要注意的法律事项
    租赁合同订立注意事项(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
    2023-06-15
    392人看过
  • 签订格式合同有效吗,订立格式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格式合同一般情况下有效,签订格式合同生效需要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合同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订立格式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约定责任承担时是否公平,限制对方的条款是否合理等等。一、签订格式合同有效吗签订格式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有效。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需要遵循公平原则和履行说明义务。但如果有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则格式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其称之为格式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二、订立格式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订立格式合同的注意事项应该有:订立格式合同需要预先订立;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来订立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得订立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法律其他规定等。《民法典》第四百
    2023-06-04
    490人看过
  • 民事合同订立方式有几种,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民事合同订立方式有几种民事合同订立方式有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二、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4)签署合同时应避
    2023-06-27
    269人看过
  • 订立合伙合同的注意事项,你知道吗?
    (一)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二)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另外,在审查合伙人主体资格
    2023-04-24
    409人看过
  • 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电信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电信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有:注意电信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电信合同的标的、履行时间和履行方式等事项;注意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是否有违约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一、个人购买合同怎么写个人买卖合同的书写在草拟过程中主要注意以下细节:第一、写明主体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等。第二、写明货物的参数,货物的质量要求以及货物的包装标准等。第三、写明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交货的时间和地点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四、写明检验标准、时间、方法和结算方式。第五、写明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违约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第六、写明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要具体明确。没有约定的,就在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的解决争议。二、哪些房屋不能租,承租人租房时要注意什么不能租的房屋有:1、未经法定
    2023-03-11
    185人看过
  • 合同订立程序的合法性和注意事项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或备案;2、如合同中约定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公证机关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截止;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字或盖章,采取抵押方式担保的;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签名或印章上的企业名称是否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一致;签字人是否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等等。集体合同订立程序是怎样的(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
    2023-07-03
    497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形式选择与注意事项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该采取的形式为: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和任何记录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的文件都是合同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3、推定形式。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意思,只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要约,作出一定或者指定行为承诺的,合同成立;4、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公证;5、批准形式。有些合同必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批。当事人应当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和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批,经批准后生效。法律规定需要批准但未经批准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6、登记形式。当事人同意或者依法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房地产,如房屋和土地,但一些特殊动产,如船舶,法律也要求其转让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7
    42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及订立原则
    一、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保险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在我国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的主体必须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保险公司。其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保险方的名义签订财产保险合同。2.财产保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管理并与之有利害关系的财产。不得虚构、假设,否则合同无效。3.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应采到书面形式,并应做到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表语准确、程序合法。4.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般应使用规范的示范文本,有特殊要求的,应报经省、直辖市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可自行制订,到指定印刷厂印刷,并只限自己使用。5.财产保险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二、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是:1.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5.遵纪守法原则。6.依合同履
    2023-05-03
    60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包订立合同注意事项
    一、农村土地转包订立合同注意事项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允许的,法律上也受到保护。农民群众在土地转包转换时应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明转包转换田土的地名和四至界限;二是转包转换的时间和期限;三是转包费及付费方式;四是土地的使用方式;五是双方当事人,村组组织签字盖章,且各执一份留为凭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如何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
    2023-05-03
    468人看过
  • 合同签订过程中承诺自什么时候生效,订立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过程中承诺生效,合同也生效。合同的生效需要有适格的主体,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要件,合同一旦生效就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订立合同时注意事项有核实主体资格,必备条款必须明确等。一、合同签订过程中承诺自什么时候生效合同签订过程中承诺生效的规则是: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果合同具备生效要件的,自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二、合同订立注意事项合同订立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方面:1.应当核实确认对方当事
    2023-06-04
    296人看过
  • 如何订立设计合同
    法律综合知识
    订立设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设计合同需要备案吗设计合同需要备案,有以下两种备案方式:1、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设计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2、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3-07-22
    299人看过
  • 订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立遗嘱要注意什么
    一、订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一)遗嘱的形式要合法民法典规定了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最常用的是自书遗嘱;采用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方式需要特定的条件才能有效,而且比较容易产生纠纷。(二)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三)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这一点,在夫妻一方订立遗嘱时特别应当注意,因为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很多财产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这时候,订立遗嘱的一方应先将共有财产分开,只对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嘱处分。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一方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就不能将整套房屋进行遗产分配,而应当先将此房屋按平分的原则一分为二,再对其中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那一半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遗嘱处分。如果直接对共有
    2023-03-02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条款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合同本身的完全履行,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主合同的担保。定金合同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 更多>

    #定金条款
    相关咨询
    • 要去签订合同书去了,签订设计合同订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签订代理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签订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3
      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用合同来约束各方的行为,而签订合同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所以,不管是什么合同,都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涉及经济问题,容不得半点马虎。那么签订代理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签订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订立厂房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1
      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厂房,库房出租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限进行了解。 3.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在订立租
    • 私立学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0
      注意以下几点: 工作期限,强度,薪酬及补贴,年底是否双薪或其它奖励,假期,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和医保,住房公积金,是否不允许工作外的兼职。 合同外要问清楚是否解决户口问题。 离职时是否有特殊限制或条款。 是否对离职后的就业范围有所约定。 是否享有合法的补偿金。 在职时的创作成果规属是否有明确规定。
    • 注册商标设计要注意什么事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自己设计的图形可以申请,不管是要注册文字还是商标注册及设计首先注册之前都要进行查询,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存在。 申请人有要求,如果是个人要求提供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要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