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如何变更使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6:10:07 345 人看过

宅基地变更使用的流程:

1、征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2、受让人需满足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

3、变更后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城镇户口可以在农村买房买房使用建筑用地吗

城镇居民不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在农村购置房屋用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转让宅基地有哪些条件?

宅基地转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

2、受让人未分到宅基地;

3、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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