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峡镇国有土地转让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程序
1、由有资质的测量机构对申请转让的地块进行测量,取得测量图
2、取得测量图后,向镇国土所提交有关材料:
(1)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
(2)买卖双方在镇国土所现场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原件两份
(3)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测量图
3、镇国土所将有关材料向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该土地进行土地评估,评估书确定土地转让总价、以及该地块出让金价钱。
4、评估书出来后,镇国土所填报转让材料,连同上述资料,报清城区国土分局办理。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收费,城区国土分局还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给我镇,因此准确的收费未清楚,主要收费包括有:
(1)测量费(原清新100平方米以下收1200元/宗)
(2)评估费
(3)出让金,以评估书确定的收取
(4)转让土地地税:按评估出让价的9.7%收取
(5)转让土地契税:按评估出让价的3%收取
(6)交易服务费
(7)工本费
二、《房地产权证》转让程序,必须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才可办理转让
1、提交有关材料到镇国土所办理:
(1)《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买卖双方在镇国土所现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书原件两份
(3)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镇国土所将有关材料向有资质的评估所进行转让评估
3、评估书出来后,镇国土所填报转让材料连同上述资料提交到城区国土分局办理。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收费,城区国土分局还没有明确的收费规定给我镇,因此准确的收费未清楚,主要收费包括有:
(1)评估费
(2)转让的地税:按评估出让价的7.95%收取
(3)转让契税:按评估出让价的3%收取
(4)交易服务费
(5)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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