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背后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15:24:45 321 人看过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开展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应当受到处罚。职务犯罪主要是指国家公务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具有一定管理、控制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实权。

职务犯罪的危害特征是什么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渎职滥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及社会正常秩序的法律规范,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其特征为:(一)发案点多面广,涉及各个领域。涉案范围在扩大、行业在增多,职务犯罪已涉及社会管理及相关行业各个领域,而其中腐败犯罪案件占90%以上。(二)发案数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增多。(三)窝案、串案犯罪形态显著。职务犯罪往往发生于关联岗位、行业系统、上下级关联人员之间,他们往往利用公共资源结成错综复杂的利益体,互惠互利,互相包庇。(四)涉案人员中,具有领导职务的人员多起重要作用。一类是在工作中利用职务和权利进行职务犯罪。另一类是在单位内部或上下级之间,具有领导职权的人员利用权力攫取钱财,索贿受贿,又以此操纵权力,形成买官卖官之风。(五)职务犯罪的影响及危害严重。职务犯罪严重侵害国家机关的管理职能,影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秩序,破坏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关系,败坏政府的威信,损害公众利益,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务犯罪相关文章
  • 职务犯罪以及职务侵占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职务侵占后退赔赃款赃物如何定罪职务侵占后退赔赃款赃物,仍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刑法第271条规定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不以拒不交出或拒不退
    2023-03-06
    465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及其含义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碍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处罚不足的,给予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类型包括以下:1、警告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提出警告,指出危害,促进警惕,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情节轻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认错态度良好;2、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额的治安管理处罚;3、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人;4、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收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取得的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证书,禁止其从事某项活动的治安管理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限期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在一定时间内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的治安管理处罚
    2023-07-12
    299人看过
  • 意思自治原则的概念及其含义
    意-思自治原则的概念及其含义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又称私法自治原则,指私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应取决于个人之自由意-思。只要不违反法律之根本精神,个人之法律关系均可依其自己的意-思,自由创设。意-思自治原则强调尊重个人意-思自由,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有权依自己的真实意志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不受其他任何主客观因素的干涉。意-思自治是一种法哲学的理论,即人的意志可以依其自身的法则去创设自己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的意志不仅是权利义务的渊源,而且是其发生根据。传统民法上的法律行为是与事实行为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事实行为属非意-思表示行为,而法律行为则是指民事主体以一定的意-思表示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者,乃以发生私法上效果之意-思表示为要素之一种法律事实也。”可见民事法律行为以当事人有意-思表示为其必不可少的要素。从民事检察监督的角度出发,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领域包含两层含义:处分民事权利的自
    2023-06-14
    212人看过
  • 渎职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法律综合知识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密切关联。国家机关的活动,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执行国家职能、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活动。这种活动除了必须具有合法性之外,还必须具有客观公正性,故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实际上是指合法、客观公正地执行国家机关职能的活动。国家机关的活动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所以,公众信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客观公正性,这种信赖又有利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观公正地从事职务活动。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犯的渎职罪,从内部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也侵犯了公众对
    2023-06-11
    439人看过
  • 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及其特征附义务的赠与的概念,是指以受赠人对赠与人或者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为条件的赠与。附义务的赠予特证:1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承担一定的义务。2.其所附义务有一定限度,通常低于赠民财产的价值。3.在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后,才发生受赠人义务的履行问题,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4.赠与所附义务,可以向赠与人履行,也可以约定向第三人履行和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履行。5.履行赠与所负的义务,依照当事人的约定。6.赠与所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另外的独立合同。二、如何处理附义务赠与纠纷处理附义务赠与纠纷时,应注意:1.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须具有合法性。若该义务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规定,则该义务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赠与合同内容的效力。2.赠与人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3.附义务赠与的义务应当是一定的债务。三、附义务的赠与的
    2023-06-19
    407人看过
  • 后合同义务的概念及其性质是如何的
    1、后合同义务的发生和存在范围在于合同消灭之后,在时间界点上,“合同消灭”是合同义务解除与后合同义务开始的临界点。2、后合同义务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即后合同义务是在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义务,为特定义务主体。3、后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当事人合同履行中义务的扩张。作为大陆法系中民法典的最高指导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条贯穿始终,总揽全局,无处不在的基本原则,其适用范围扩张于合同履行中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在合同的履行中,诚实信用原则实际上设置了一个义务群,它要求交易的当事人在合同履行的准备阶段、执行阶段、善后阶段等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受到诚实信用原则的规范,后合同义务正是这个义务群中重要的一部分。4、后合同义务是法定合同义务。合同义务可分为约定合同义务与法定合同义务,对于后合同义务而言,它是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当事人依法不得不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而不
    2023-04-13
    29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职务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犯罪的概念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5
      1、对职务犯罪的概念,目前没有一致的解释和说法,世界各国的称谓也各有各的不同。从广义上说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进行非法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2、从狭义上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
    • 犯罪中止的概念及其特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犯罪中止包括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和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两种。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是指行为人在犯罪实行过程中,自动放弃实施或
    • 名誉权的概念及其意义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其应有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社会良好评价或改善、改变不好评价的权利和维护名誉权不受侵害的权利。(1)名誉权强调的是社会对个人的评价,并不是指个人的自我评定。 (2)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也会有各种社会评价,并因此带来相关利益,也是名誉权的主体。荣誉则是因特定主体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由政府、社会组织授予的一种赞美称号,如某人被评为最佳男主角,以及某
    • 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1
      涉案人员中,具有领导职务的人员多起重要作用。 一类是在工作中利用职务和权利进行职务犯罪。如原许昌德润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主管会计牛成志因利用职权挪用卖粮款20万元用于抄股,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另一类是在单位内部或上下级之间,具有领导职权的人员利用权力攫取钱财,索贿受贿,又以此操纵权力,形成买官卖官之风。许昌市国税局原局长姜国仕,以职务晋升、职级调整、工作调动等为由,收受其34名下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概念及其权利与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企业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责: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养老保险事务,依法收缴养老保险费,督促企业和被保险人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健全被保险人养老保险档案和个人账户,依法保障养老保险档案的安全与完整;依法支付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