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未成年欠债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0 08:30:23 498 人看过

一、子女未成年欠债如何处理

子女未成年欠的债务一般由其监护人偿还,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二、欠账不还没欠条如何处理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债不还如何处理

欠债不还解决办法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仲裁或者诉讼。

民间借贷起诉流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

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婚生子女该如何处理
    法律综合知识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未婚生子,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024-08-17
    405人看过
  • 如何理解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就是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过程中,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权衡,选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方案,采取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措施,实现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1、家庭方面。在离婚纠纷中,父母是当事人主体,未成年子女系被动参与案件审理,其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没有主体资格和主体利益,但事涉抚养权时,未成年子女的主体利益应当是明确的,应当从实质利益角度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主体地位。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子女已满8周岁的,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具备想要由谁抚养的识别能力和表达能力,应当尊重其个人主观意愿。2、学校方面。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录用查询以及每年定期查询两项具体制度,发现应聘者、工作人员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不录用、及时解聘。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学校的育人功能,强化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与“道德与法治”学科内容相呼应。3、政府方面。
    2023-05-06
    103人看过
  • 济南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如何办理
    关于父母中的一方去世而另一方在不久之后执意想要更更改尚未成年子女的名字时,做出相应处理的公安部门需要遵循以下几种具体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首先,如果该未成年人已经年满16岁但还没有达到18岁,并且他/她能够依靠自身的劳动获取收益来维持日常生活,那么他们可以有权自主决断自己的名字是应该更改还是保持不变;然而,当其尚且处于16岁以下而又超乎10岁的年龄段当中,这时只要父母(包括生父、继父与继母)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就可对孩子的名字进行适当修改,同样,他们也需要征得孩子本身的同意才能完成这项操作。最后,若是这个未成年人还不到10岁的话,那他/她的家长只有在和对方充分商议并达成统一意见之后,才可能有权做更改孩子姓名的决定。《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
    2024-07-28
    323人看过
  • 17岁未成年人生子女如何办理户口
    17岁生孩子,可以肯定的是这属于非婚生子女的一类情形,但是,非婚生子女也享有同婚生子女的同样的待遇,所以,即使非婚生子女也应该上户口,这也是符合我国户籍管理的体现,17岁生孩子也是能够上户口的,孩子的户口可以登记在母亲名下。要是这个孩子户口想登记在父亲名下的话,就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因为17岁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所以肯定是没有结婚证的,还在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是需要提供结婚证的,所以17岁生孩子上户口是需要交纳一些罚款费用的。领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领养孩子上户口的手续:1、提交收养申请书。2、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
    2023-07-05
    115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如何处理
    在涉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家庭纠纷中,当父母之间决定离婚时,其相关房产处理方式应当取决于以下几种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夫妻二人确实有意将购买的房产赠予他们尚未成年的孩子,那么在离婚之时,此套房产就应被视作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并且应交由直接承担孩子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进行暂时性管理;其次,若事实并非如上所述,即夫妻双方的真实意图并非只是将房产权交付给未成年孩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将这栋房产归入夫妇双方的共有资产范畴可能更为恰当。《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7-29
    400人看过
  • 离婚夫妻的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未成年子女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夫妻财产分割是指以工资、利息、奖金、租金、股票收入等实物或货币形式获得的财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全部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
    2023-07-02
    477人看过
  • 成都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如何办理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分为投靠父(母)、投靠继父(母)两种类型:一、投靠父(母)的前置条件:本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入户申请表并填写。表格下载:、步骤2: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到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办理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市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结婚证(父母未离婚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父母离婚的子女投靠拥有抚养权一方的(指生
    2023-05-29
    356人看过
  • 未成年孩子触犯法律该如何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不认为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为,才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在14岁以前和14至16岁期间都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只对14至16岁期间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4岁以前的行为不是犯罪,不能一并作为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不满14周岁的负行政责任吗不满14周岁的不负行政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称相对无刑事责任阶段。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要求别人
    2023-06-27
    69人看过
  • 成人打未成年孩子如何处罚?
    一、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处罚如下:1、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尚未构成轻伤的,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2、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
    2024-05-02
    284人看过
  • 成年和未成年子女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一、解除条件不同被收养人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单方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未成年子女解除收养关系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二是收养人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如收养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均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是成年养子女虐待、遗弃养父母,养父母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二、解除效力不同收养关系解除后,在与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恢复上,未成年养子女是自行恢复,而成年养子女是可以协商确定。三、是否给付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上不同收养关系的解除,导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原则上讲,养父母无权要求已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给付生活费,但在同时满足养子女由养父母抚养成年、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养父母缺乏生活来源这三个条件时,养子女应当给付生活费。四、收养人能否对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教
    2023-02-28
    374人看过
  • 未成年子女会继承债务吗
    一、未成年子女会继承债务吗1、子女只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没有继承任何财产,则无需替父母偿还任何债务。若继承财产但该债务超出了其继承的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用偿还超出范围的部分,但其继承的财产需先进行债务的偿还。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后应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但清偿数额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债务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2、其中,有未成年人作为遗产继承人的,即使遗产原本就不足以清偿债务,还是应当先保留适当遗产作为未成年孩子的基本生活保障,余下的再用来清偿债务。二、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应注意的问题1、先确定遗产。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其遗产尚未确定。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份财产作为真正的遗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
    2024-01-30
    74人看过
  •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如何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遵照以下原则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2-16
    53人看过
  • 未成年子女如何争取儿女的抚养权?
    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我国法律上对未婚生子的认定权利是与正常生育的子女是一样的,具体情况下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抚养权的归属认定上,应当坚持按照利于子女成长来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男方的抚养权如何争取男方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1、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2、证明孩子随女方生活显著不利,例如证明一方有不良的嗜好(如赌博、夜不归宿等)、经济条件较差、道德品质不佳等等。3、男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
    2023-08-06
    306人看过
  • 未成年女生卖淫该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一下罚款。因为是未成年一般不会被处罚,一般就是被劳动教育等。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
    2023-04-11
    2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未成年孩子的欠债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6
      1、孩子未成年欠的债务一般由其监护人偿还,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 如何处理未成年子女的叔叔不当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5
      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你的叔叔应尽到自己教育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孩子还未成年就让她早早地跟了别人,不但是违法的,严重的话还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但是他不会因此而在工作上受到什么影响。他可以亲自找男方或者男方的父母谈一谈,告诉孩子爱情是非常美好的东西,如果两个人确实相爱的话,等到成年之后再依法登记结婚也不迟。
    • 继承遗产未成年子女是如何处理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7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未成年女方未满18岁该如何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男女未办理结婚手续,孩子扶养问题协商结决。r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r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r(二)孩子是未婚生育,r应该按照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对孩子父母分别征收社会扶养费。
    • 父母欠债去世后,未成年子女是否有住处?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06
      居住权并非自然赋予的属性,需通过签署协议明确。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具有法定抚养义务及亲子关系,但并不意味着未婚子女均具备相应居所的所有权。在购买房产后所享有的“永久居住权”实际上不应被视为可自由买卖的权益。通常我们将产权简称为产权,但这仅是一种笼统的叫法,其真正内涵应指涉所有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的综合体。 您口中所谓的永久居住权,实际上仅是对使用权的通俗表达。此类永久居住权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