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危险犯中的具体危险使法益侵害的可能具体地达到现实化的程度,这种危险属于构成要件的内容。作为构成要件,具体危险是否存在需要司法官员加以证明与确认,而不能进行某种程度的假定或者抽象,所以,具体危险是司法认定的危险。抽象危险犯是指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抽象危险不属于构成要件,只是认定行为可罚的实质违法根据,是立法者拟制或者说立法上推定的危险,其危险及其程度是立法者的判断,法官只要证明危险不是想象的或臆断的(迷信犯),就可以认定危险的存在,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具备可罚的实质违法性。盗窃枪支虽然抽象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危险,但在认定抽象危险是否存在时,法官的判断仍然是必要的,由此才能确定有无立法者推定的危险。对抽象危险的判断,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者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认定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便成立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都是以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两者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具体成立,后者是推定成立(存在)。两者的含义以及判断标准不相同:一般来说,具体危险犯在刑法分则中有诸如"危害公共安全"、"足以发生……危险"、"引起……危险"等字样加以明示。因此,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犯罪都是具体的危险犯;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的犯罪也包括了具体危险犯。典型的抽象危险犯有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八条
第一、二款、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等规定的犯罪。明确了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的区分标准,也就明确了哪些犯罪的成立需要司法人员根据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具体的危险,哪些犯罪的成立只需要司法人员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判断是否存在抽象的危险,从而有利于准确认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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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犯罪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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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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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犯和危险犯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9侵害犯又称实害犯,其与”结果犯“在实践意义上基本等同,因为只有实际损害结果才可以成为认定法益受损害的依据。 两者都是”危险犯“的相对概念。 侵害犯与结果犯在理论意义上有些微不同。两者命名的角度不同。结果犯强调以特定事实结果作为既遂标准,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出现被害人死亡才可以认定既遂;而侵害犯则主要从法益侵害的角度,强调法益侵害说。也就是说,侵害犯与结果犯都要求结果,但一个从法益角度评价,一个从事实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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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之结果犯侵害犯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一个犯罪只可能有一个既遂标准,其在“实害犯与危险犯”的分类上是以这个唯一的既遂标准作为分类依据,是一种人为设计的典型形态;而“故意杀人的未遂属于危险犯”云云,则以具体结果混淆了犯罪分类的标准,张冠李戴,不能成立。既遂与未遂是犯罪完成形态的问题,研究一个犯罪行为的具体过程形态;而“实害犯与危险犯”的分类则是一种犯罪其处罚根据的问题,研究一个犯罪在立法上本身的正当性。两个问题的研究对象和层面不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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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是抽象危险犯?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7侵害犯,是指将对法益的现实侵害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 危险犯,是指将对法益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 危险犯分为具体的危险犯和抽象的危险犯。 具体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在司法上以行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例如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 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在司法上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例如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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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是什么危险犯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1盗窃属于结果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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