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社保待遇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7:42:50 437 人看过

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来,在劳动关系终止前,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工人受伤后,双方的劳动关系不会解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需要停职治疗的,在停职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带薪停工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延期。因此,伤者的社会保险应由雇主支付。

克扣工伤人员的工资待遇怎么办

对企业克扣工伤待遇,员工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1、打劳动保障热经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2、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此之外,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如果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都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什么情况下职工工伤终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二、工地干活受伤新农合能报销吗?工地干活受伤新农合不能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害严重或者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
    2023-04-02
    395人看过
  • 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问:本人1986年公伤,企业鉴定为8级公伤。(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残缺),右手残疾,东营市残联鉴定为3级残疾。当时国家没有什么一次性工伤赔偿,也没有享受到工伤待遇。请问:本人即将退休,退休后有什么工伤补偿加在退休金里吗答:有的,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按如下规定支付: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延伸阅读:工伤人员享受哪些待遇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2023-05-10
    459人看过
  • 解读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的特点1、强制性,国家立法强制执行的。2、非营利性,即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3、保障性,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劳动者或其遗属发放的工伤待遇要保障其基本生活。4、互助互济性,通过强制征收保
    2023-05-01
    283人看过
  • 员工工伤:赔偿和待遇详解
    员工认定工伤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可以报销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康复费用等。如果工伤导致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根据不同等级享受不同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待遇、工伤死亡的,有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抚恤金等。员工工伤期间怎么发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
    2023-06-30
    302人看过
  • 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如果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在受到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2.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但接受用人单位返聘并且用人单位已经按项目参保等方式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其受到工伤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标准进行赔偿。3.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招用但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其受到工伤后则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但因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费用,可以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定。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哪些1.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2.停工留薪期待
    2023-06-15
    436人看过
  • 退休人员工伤伤残待遇
    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一、超龄工伤不能工伤认定怎么办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二、达到退休年龄的继续工作需要签什么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照签订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按
    2023-03-09
    2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社保工伤待遇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9
      没有社保,单位支付全部工伤待遇。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可争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诸多项目,各项计算方法不同。
    • 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待遇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淮北社保局工伤待遇是: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等。
    • 工伤解除人员有何待遇?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2
      除了享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参保人员死亡社保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5
      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
    • 死亡人员社保的待遇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2
      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