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犯罪方法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8:00:13 267 人看过

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因此,该罪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就属于传授犯罪方法罪。另外,不存在所谓的过失传授犯罪方法,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则不为罪的原则,过失传授犯罪方法不是犯罪。

一、哪些不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

即二个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

即一个为故意犯罪,一个为过失犯罪,两个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过失地引起或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二是故意地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过失犯罪。此种情况下,也是根据各人的罪过形式和行为形态,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3.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

该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如甲乙共同用木棍打击丙,甲为杀人的故意,乙为伤害的故意,结果由于甲打击丙的要害部位而导致丙死亡,此时二人虽然有共同的行为,但由于没有共同犯罪故意而不构成共犯关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当然,如果该罪过内容的不同并不足以影响行为定性,则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如一方出于直接杀人故意,另一方为间接故意,二人共同实施杀人行为的,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4.同时犯

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如甲乙不约而同的意图杀害丙而向丙射击,甲没有命中,乙命中丙的要害部位致丙死亡,则甲应负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刑事责任,而乙则负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5.实行过限行为

即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犯。共犯人超过共同犯罪故意又犯其他罪的,对其他罪只能由实行该种犯罪行为的人独自负责,其他共犯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理论上称之为“实行过限”。

6.“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

所谓片面共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造成一危害结果,但双方没有犯意联系,一方知道对方的行为与性质,但对方却对此不知,双方的犯意联络不是共同的而是片面的。“片面共犯”是否作为共同犯罪处理,理论上尚有争议,我国刑法中处于通说地位的是“否定说”,即“片面共犯”情形不宜作为共同犯罪处理。

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

因为在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无通谋,故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

二、网络犯罪的认定

网络犯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犯罪类型或者罪名,而是指各种通过网络进行犯罪的行为,网络是行为人进行犯罪的主要方式或者重要手段。因此,网络犯罪的认定,需要从其具体行为的主客观状况进行认定。具体来说,通过网络进行诈骗,涉嫌构成诈骗罪,在网络上传授犯罪方法,可能涉嫌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通过网络犯罪构成何罪,需要从行为侵犯的客体、行为的客观方面和行为人的主观意图等进行分析和认定,仅仅从行为人利用了网络进行犯罪,无法认定其构成何种犯罪。

三、对象有错误犯罪能成立吗

1、如果犯罪对象认识错误属于同一客体中对具体对象的认识错误,系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影响到犯罪构成本身。2、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3、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例如: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丙大量财物。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诈骗既遂

我们说,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根据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内的对象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甲打错电话误将丙当作乙实施了诈骗,并骗取了大量财物,虽然该行为对象错误,但是仍然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内,应认定为诈骗罪既遂。在对象错误中,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结论一致:该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一罪。同一犯罪构成内不同类型的对象、不同行为方式的认识错误,按照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对象错误的原则处理,即这种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只认定为故意犯罪一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1日 2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网络犯罪相关文章
  • 犯罪之日是犯罪既遂之日吗?
    一、犯罪之日是犯罪既遂之日吗?犯罪之日不是犯罪既遂之日,对继续犯的追诉期限是从犯罪行为既遂之日起计算。对犯罪行为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二、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是多久关于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
    2024-01-30
    455人看过
  • 所有犯罪都有未遂和既遂吗?
    一、所有犯罪都有未遂和既遂吗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会有犯罪未遂的情节;过失犯罪就没有未遂形态。一般来说,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直接故意的犯罪之中,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是不存在未完成形态的因此,并不是所有犯罪行为都有犯罪未遂综上所述,不是所有犯罪都有未遂比如过失杀人、行为犯罪中的强奸行为等等这些行为都不存在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都有哪些1、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犯罪既遂形态分为哪几种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
    2024-01-01
    477人看过
  • 犯罪未遂应按犯罪既遂处理吗
    一、犯罪未遂应按犯罪既遂处理吗?犯罪未遂不是按照犯罪既遂处理的,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二、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有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犯罪结果是否实现。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三、犯罪未遂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
    2023-06-03
    344人看过
  • 贪污罪是否存在既遂与未遂之分
    贪污罪存在既遂和未遂之分。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贪污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贪污罪有未遂吗贪污罪有未遂。贪污罪未遂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
    2023-08-02
    78人看过
  • 犯罪未遂有哪些分类,犯罪未遂是犯罪情节吗
    一、犯罪未遂有哪些分类犯罪未遂的分类包括:1.根据犯罪行为实施是否终了扣押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根据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达到既遂,可将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3.根据犯罪未遂的主、客观原因可将犯罪未遂分为,客观原因致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未能得逞和主观方面原因造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二、犯罪未遂是犯罪情节吗犯罪未遂也属于犯罪情节。一部分犯罪未遂,只要特定危害行为符合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即标志着犯罪已经成立。符合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既可以是符合其基本的犯罪构成,也可以是符合其修正的犯罪构成。进言之,在犯罪成立的情
    2023-06-29
    430人看过
  • 有部分犯罪未遂吗
    没有部分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有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前者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全部的行为,但未得逞;后者是指行为人尚未实施完全部的行为,导致目的未得逞,以及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一、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4)刑
    2023-06-28
    281人看过
  • 经济犯罪之犯罪既遂与未遂——以我国刑法分则立法模式为视角
    摘要:我国刑法分则对于许多经济犯罪采取了定量的立法模式,并且,对于诸多经济犯罪,还根据量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刑罚。这种立法模式给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带来诸多争议。在承认我国刑法分则是以犯罪既遂为模式的前提下,应当认为刑法分则关于经济犯罪中所规定的量”是犯罪既遂的标准。对于刑法分则中关于经济犯罪的量”的理解,不应仅仅局限于客观方面,而应当结合主客观来认定。应当将犯罪既遂、未遂在刑罚适用上的区分,贯穿于我国刑法分则的定量、多档次量刑模式,以期更好地实现罪刑相适应。关键词:经济犯罪犯罪既遂定量因素刑罚适用经济犯罪,从最广义角度看,指违反国家工业、农业、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海关、工商、森林、水产、矿山等经济管理法规,或者盗窃、侵吞、骗取、哄抢、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公民的合法财物,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的范围涉及几乎所有经济活
    2023-05-31
    84人看过
  • 间接故意犯罪有既遂与未遂吗
    间接故意犯罪有既遂与未遂。既遂与未遂是刑法中犯罪状态的类型,间接故意犯罪也是故意犯罪。《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接故意犯罪未遂的理论和实例间接故意犯罪有无未遂?不仅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也是一个实践中亟待解决
    2023-08-02
    15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如何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传授犯罪方法罪立案标准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通过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的方法,行为人故意向别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相关技能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进行了传授犯罪方法活动的,原则上就已经构成了犯罪,都应该被立案追究。触犯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泄露军事机密怎么判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泄露军事秘密,处五年以上十年
    2023-04-04
    218人看过
  • 过失犯罪存在既遂未遂吗
    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犯罪未遂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应当如何处置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对于未遂犯,我国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二、共犯当场抓获是否就是未遂了对于共同犯罪中的共犯,若当场抓获,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是构成犯罪的未遂的。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犯罪未遂指什么刑法上规定的
    2023-04-11
    274人看过
  • 如何区分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等犯罪状态
    一、如何区分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等犯罪状态犯罪形态要区别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我们首先要了解犯罪的四种形态,即: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犯罪预备的特征:(1)、主观上为了犯罪。为了犯罪是指为了自己实行犯罪和为了他人实行犯罪。(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实行犯罪工具与制造一切为实行犯罪的条件(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包括预备行为没有完成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和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两种情况。(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行为人自动放弃预备行为或者自动不着手实行犯罪,则不成立犯罪预备,而成立犯罪中止。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2023-04-15
    489人看过
  • 犯罪形态之---犯罪未遂
    一.概念。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犯罪未遂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二.要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例如,《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当行为人开始实行上述暴力、胁迫劫取财物之行为时,就认为已着手实行犯罪。再如,《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是杀人罪,当行为人开始实施故意杀人即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之行为时,就是已着手实行杀人罪。2.犯罪未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指犯罪没有既遂,即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实现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例如,张三在李四茶杯中投下毒药杀李四(已着手实行杀人),李四喝下有毒茶水后并未中毒死亡(没有既遂);再如王五越狱脱逃,未能逃脱该监狱监管人员的控制范围即被抓获。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既遂区别的标志。倘
    2023-04-22
    332人看过
  • 同一犯罪情节下既遂和未遂分别构成犯罪吗
    同一犯罪中能同时存在既遂和未遂。犯罪行为中既遂与未遂并存且均构成犯罪的,在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时先就未遂部分进行是否减轻处罚的评价,确定未遂部分所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比较,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一、末成年强歼未成年未遂且自行犯罪中止的咋量刑未成年人强奸案件应当依法考虑的法定情节有初犯、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未遂、预备犯、中止犯等。应当将法定情节作为确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据,再考虑酌定情节。既不能将法定情节作为唯一的量刑标准,忽视酌定情节,也不能强化酌定情节而弱化法定情节,应该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终合考虑。未遂犯是犯罪的一种形态,具体是因为实害结果没有发生,所以产生了未遂的情况,一般未遂犯相比较既遂犯而言,量刑要轻一些。二、干股受贿案件犯罪数额怎么认定(1)干股受贿未遂数额大于红利既遂数额,且获取红利数额不满5000元的,以干股受贿未遂数额(干股价值)定罪
    2023-04-03
    408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未遂既遂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比方说某人实施盗窃,但突然听到传来脚步声,于是不得不停止盗窃,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情况成为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
    2023-02-17
    14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 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 更多>

    #网络犯罪
    相关咨询
    • 2022年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9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像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传授犯罪方法罪,不存在既遂未遂之分。凡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结合全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就应按既遂追究,并不存在未遂问题。 至于是否全部完成行为人所计划的传授行为,可以作为影响案件社会危害性和量刑的一个因素。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
    • 哪些是传授犯罪方法罪,哪些又是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1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独立的法定刑。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传授犯罪方法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把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至于被传授人是否接受,是否按照所传授的方法实施了犯罪,则听任自然。被传
    • 传授犯罪方法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3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或者。
    • 犯罪中止, 既遂, 既遂, 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 犯罪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制造条件的,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法定结果出现(结果犯),简单地说,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准备工具,或者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危险犯),是犯罪预备,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或者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行为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为了犯罪,或者已着手实施犯罪(举动犯)。在犯罪过程,就是
    • 男子传授犯罪方法未遂如何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16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男子传授犯罪方法未遂,被教唆人未实施被教唆的犯罪,对教唆犯,一般要依据具体的案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关于男子传授犯罪方法未遂如何处罚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