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玛珠”轮无正本提单交货提货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9:33:24 382 人看过

提要:因单证不符,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拒付货款,并凭保函提取了货物。卖方知道后与买方协商改变货款支付方式,并收取了买方支付的部分货款。因余款得不到偿付,卖方依据其持有的提单起诉船舶代理人、买方(提货人)和担保人。海事法院认为,货物所有权已转移,卖方所持提单已丧失了物权凭证的效力,判决驳回卖方的诉讼请求。[案情]原告:**纺织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被告:**湛江船务代理公司。(以下简称**船代公司)被告:湛江纺织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被告:深圳经济特区进出口贸易(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1989年5月6日,**纺织公司与瑞士日内瓦NORSUDS.A.签订买卖合同,购买1905吨苏丹原棉,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27日,**纺织公司与**进出口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纺织公司向**进出口公司提供苏丹原棉1905吨,分两批交货。6月28日,**进出口公司与**纺织公司签订棉花加工合同,约定**进出口公司以不作价形式提供原棉954吨,由**纺织公司加工成精纺,**进出口公司负责办理报关、提货手续,湛纺公司负责原棉从进口口岸到工厂仓库的运输。7月24日,根据**进出口公司的申请,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开出LC450890756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信用证规定,苏丹原棉数量954吨,单价每磅0.73美元,价格条件为CIF湛江。10月11日,**纺织公司开出金额1,530,596.11美元的即期汇票,连同包括一式四份正本提单在内的全套议付单证通过中国银行香港分行转交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要求**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根据提单记载,承运人为太平国际船务(私人)有限公司(PACIFICINTERNATIONALLINES(PTE.)LTD.),承运船舶“科-达。玛珠”轮(KOTAAJU),提单编号为ZHAN/1,托运人为**港棉花公司(PORTSUDANCOTTONCO.),收货人为凭苏丹喀土穆**港棉花公司代日内瓦NORSUDS.A.棉花部的指示(ORDEROF:PORTSUDANCOTTONCO.KHARTOUM/SUDANFORA/COFNORSUDS.A.COTTONDIV,1204GENEVA),装货港苏丹港,卸货港湛江港,装载5023包重量963,583公斤苏丹原棉。NORSUDS.A.棉花部在提单上作空白背书。14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通知**进出口公司付款。20日,**进出口公司通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因单据与信用证规定不符,拒付货款。同日,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通知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拒付信用证项下款项。10月11日,“科-达。玛珠”轮抵湛江港。**船代公司为承运人委托的船务代理。18日,“科-达。玛珠”轮卸货完毕,5023捆苏丹原棉存放于港区仓库。**进出口公司向湛江海关申报进口苏丹原棉。19日,湛江海关放行。20日,**进出口公司向**船代公司办理提货手续,因无正本提单,**纺织公司向**船代公司出具保证函,保证承担**进出口公司凭副本提单提货可能产生的责任,湛江船代同意交付货物。23日,**纺织公司向湛江港务局办理提货手续,将货物从海关监管的港口仓库转运至湛江港务局货运公司仓库。31日,提货完毕。经**进出口公司同意,**纺织公司于11月10日和20日共提取39捆原棉以供试纺。1990年1月,**纺织公司根据**进出口公司的指示,将3031捆原棉运往三水县纺织印染厂,1011捆运往深圳蛇口,余下942捆由**进出口公司自行处理。**进出口公司拒付信用证项下货款后,**纺织公司与**进出口公司通过传真方式就货物质量及货款支付问题进行协商。1989年10月25日,**纺织公司在给**进出口公司的传真文件中称:“贵司已前往提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汇票相关文章
  • 货代在无单放货纠纷中的责任
    无单放货是近年来国内海运界纠纷较多争议金额较大的一个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几年来,我国出口企业因无单放货被境外进出口商所骗的案件呈直线上升趋势。仅以上海海事法院为例,1999年受理此类案件25起,涉及2700万元人民币,2000年受理此类案件30起,涉及金额4500万元。由于这些案件的承运人大多身处海外,法院的判决常常如同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造成这类纠纷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的正常秩序。但我们注意到,这些案件都在起诉承运人的同时,也大多将国内的货代企业列为被告,因此,研究货代企业在无单放货中的民事责任,对我们正确处理这类纠纷可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定义本文讨论的货代企业是指作为代理人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很多情况下,货代企业可能具有代理人、独立经营人、混合经营人的身份。碍于本文的篇幅以及货代企业原本的定义,本文仅讨论货代企业作为无船承运人代理人的情况。本文讨论的无单放货
    2023-04-22
    187人看过
  • 国际货运提单的基本常识
    提单的基本常识提单就是提货单,外贸公司把货物交给货运公司以后,货运公司出具文件。拿着这份文件就可以提货了。提单一般是自动复写的一式六份,三份是正本(上面有original字样),三份副本(标明copy字样)。除了正本/副本字样外,其它字句完全一样。正本一般是鲜艳彩色,而副本多半是黑白,一眼就可以分辨。任何一份正本提单都可以提货,一旦提货,其余的正本就失效了。副本只作留挡、记录、证明、核对等用处,不能用来提货。提单的样式大同小异。通常A4大小(也就是普通杂志大小),除了货运公司的名称、落款签名盖章外,分好几个栏目内容。最基本的有:1.发货人Shipper———通常就是外贸公司,出口商。2.收货人Consignee———可以填写具体的收货人,比如外商,也可以填TOORDER,凭指示,意思是谁提货还没确定,到时候凭转让批示来定。3.通知人NotifyParty———就是货到码头后,货运公司该通知
    2023-04-24
    391人看过
  • “丰昌”轮与“太白山”轮碰撞货损赔偿纠纷案
    提要:托运人起诉要求船舶碰撞双方赔偿货物损失。海事法院认为,托运人与作为承运人的碰撞一方应依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处理,诉讼时效适用法律关于合同时效的规定;二审法院认为,因合同与侵权责任竞合,托运人选择以侵权行为起诉的,承运人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亦应适用法律关于侵权的时效规定。[案情]原告:中山市**饲料厂(以下简称**饲料厂)。被告:珠成海陆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成办事处)。被告:**远洋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993年4月28日,**饲料厂(作为买方)与沈阳市**总公司(作为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玉米3500吨,价格为655元/吨;交货地点为大连北海库;大连车板交货,到站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到站后的费用由需方负担。**饲料厂口头向珠成办事处托运该批玉米,约定运价120元/吨。珠成办事处以航次
    2023-04-29
    132人看过
  • “太白山”轮与“丰昌”轮碰撞货损赔偿纠纷案
    提要:托运人起诉要求船舶碰撞双方赔偿货物损失。海事法院认为,托运人与作为承运人的碰撞一方应依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处理,诉讼时效适用法律关于合同时效的规定;二审法院认为,因合同与侵权责任竞合,托运人选择以侵权行为起诉的,承运人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亦应适用法律关于侵权的时效规定。[案情]原告:中山市**饲料厂(以下简称**饲料厂)。被告:珠成海陆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成办事处)。被告:**远洋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993年4月28日,**饲料厂(作为买方)与沈阳市**总公司(作为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玉米3500吨,价格为655元/吨;交货地点为大连北海库;大连车板交货,到站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到站后的费用由需方负担。**饲料厂口头向珠成办事处托运该批玉米,约定运价120元/吨。珠成办事处以航次
    2023-04-29
    224人看过
  • 记名提单无单放货的后果处理
    成文法的局限性和审判实践中一些做法无法通过成文法作出规定的现实,决定了只有推行判例制度才能实现执法的统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在《人民法院公报》和《审判指导与研究》上刊登的案例或判决书,属于公知于天下的文书,该案例中所确定的审判原则,具有指导和规范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和人们行为的作用,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应具有约束力,这样的案例应具有判例的性质。一、我国推行判例制度势在必行尽管一部法律无论其规定的内容多么全面,多么具有前瞻性,也不可能包罗社会发展中形形色色的现实①,更何况审判实践中的一些习惯性的做法,法律本身也是无法作出规定的,但执法的统一性同样也是不可动摇的。我们国家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者大家存在争议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执法尺度,难免会造成执法上的混乱。这无论是对于社会的稳定,还是对树立司法的权威都是不利的。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唯一有效
    2023-04-22
    438人看过
  • 提单纠纷案件一
    律师事务所
    2005年07月22日中国轻工业原材料总公司与****船务有限公司、韩国五星海运株式会社无正本提单放货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原载中国涉外商事审判丛书——《海事案例精选精析》(法律出版社出版)[基本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轻工业原材料总公司。委托代理人:潘-翔,**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船务有限公司(CHEMLINKSHIPPINGCO.LTD.)(下称化联船务)。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五星海运株式会社(FIVESTARMARITIMES.A.)(下称五星海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下称汕-头外代)。原审被告:**航运有限公司(DAIHANSHIPPINGCO.LTD.)(下称大韩航运)。1998年4月5日,**轻工与**白猫有限公司(下称**白猫)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白猫向**轻工购买790吨AE03,总货款为9,4
    2023-04-22
    77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汇票
    词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更多>

    #汇票
    相关咨询
    • 信用证纠纷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5
      双方之间的信用证结算行为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有效行为。一方在接到另一方公司委托付款的手续以后,按期将款如数付出;而一方不及时清洁信用证尾款,另一方不及时履行保证义务,对造成信用证结算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公司不认真审查货运提单,因过失将副本提单当作正本收单放货,有过错,对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
    • 信用证纠纷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如何解决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2
      双方之间的信用证结算行为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有效行为。一方在接到另一方公司委托付款的手续以后,按期将款如数付出;而一方不及时清洁信用证尾款,另一方不及时履行保证义务,对造成信用证结算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公司不认真审查货运提单,因过失将副本提单当作正本收单放货,有过错,对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
    • 信用证纠纷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4
      双方之间的信用证结算行为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有效行为。一方公司在接到另一方公司委托付款的手续以后,按期将款如数付出;而一方不及时清洁信用证尾款,另一方不及时履行保证义务,对造成信用证结算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公司不认真审查货运提单,因过失将副本提单当作正本提单收单放货,有过错,对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 信用证纠纷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能怎么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3
      双方之间的信用证结算行为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有效行为。一方在接到另一方公司委托付款的手续以后,按期将款如数付出;而一方不及时清洁信用证尾款,另一方不及时履行保证义务,对造成信用证结算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公司不认真审查货运提单,因过失将副本提单当作正本收单放货,有过错,对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
    • 信用证纠纷无正本提单放货纠纷案该怎么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2
      双方之间的信用证结算行为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有效行为。一方公司在接到另一方公司委托付款的手续以后,按期将款如数付出;而一方不及时清洁信用证尾款,另一方不及时履行保证义务,对造成信用证结算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公司不认真审查货运提单,因过失将副本提单当作正本提单收单放货,有过错,对另一方所遭受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