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将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9:50:55 213 人看过

私立医院看病,是不是消费行为?买房、买车的人是不是消费者?记者昨日获悉,从1993年开始实施、1995年修正的《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以下简称《消条》)评估工作会日前召开。有消费者代表就建议,应明确私立医院就医是否属于消费行为,网上购物也应明确纳入《消条》调整范围。

消费者代表:应扩大《消条》调整范围

消费者代表袁世灿认为,现行的《消条》已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私立医院、美容医院看病是不是消费行为,能不能由《消条》来调整?车子、房子已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买房买车的人都应该是消费者。袁世灿认为,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消费行为都应该由《消条》来管。

企业代表:应界定清楚何为消费者

《消条》如果修改,首先一定要把何为消费者界定清楚。企业代表、成都华联商厦总经理助理刘荣洲认为,有别有用心的人以盈利为目的进行打假,已经不是单纯的消费行为,应该不能算作消费者。此外,建议《消条》修订时,将公平原则贯彻其中。

市消协秘书长:严重侵权者处罚应更重

自《消条》颁布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市场上产生了许多新生行业,例如: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对《消条》的评估工作,就是要围绕这些新生行业所产生的问题展开,明确《消条》里的一些概念界定,并且评估其逻辑结构是否严密。市消协秘书长高豫川说,在处罚方面,现行的《消条》规定,因生产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身体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生产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太轻,严重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山东委托律师起草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5月12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委托律师事务所起草《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据悉,这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起草法律。据介绍,这次草案建议起草工作,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受委托方是该省拥有广泛社会资源和良好社会口碑的一家律师事务所。近年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为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规的公正性,不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开门立法。先后实行了法规草案联合起草、立法听证会、法规新闻发布会和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同时,还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库、立法网站和新闻媒体的优势,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尽量避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
    2023-06-07
    327人看过
  • 消费方式等变化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25日在阐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背景时指出,我们国家的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在消保领域也有不少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出现,这部法律也需要在恰当的时候做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今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情况。贾东明表示,消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制定的,实施日期是1994年1月1日,从施行到现在将近20年。这部法律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家也感觉到了,消法通过以后消保的理念深入人心。贾东明指出,我们消费方式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比如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带来了网络销售、网络购物的渐成规模。有一个基本的数字,网络销售交易额、网络零售交易额,2006年是263亿人民币,2012年是1.3万亿
    2023-06-07
    62人看过
  •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着力解决消费者维权难
    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个体看是在维护私权,但当一个个个体集聚起来形成群体的时候,就属于公益范畴,涉及消费者集体利益———也就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结合消费维权实践情况,确立了新的维权理念,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强化了对消费者的保护。进一步发挥消协作用背景: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在时间、精力、经济实力、专业知识等各方面处于明显弱势,单个消费者维权面临很大困难。为解决消费者个人维权难的问题,新消保法充实了消费者协会的力量,进一步发挥其作用,通过组织力量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新法: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点评: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姜天波指出,为解决消费者个人维权难的问题,新消保法重新界定了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性质,即依
    2022-10-28
    153人看过
  • 消协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吗
    可以。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一、微商不退货可以举报他吗微商不给退货能举报。法律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微商不给退货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消费者被欺骗可以报警吗消费者被欺骗不可以报警,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
    2023-03-29
    462人看过
  •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范医疗机构收费
    近日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患者的知情权。根据《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允许患者或者其家属查阅、复印检验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医嘱单、处方等有关医疗资料。医疗机构除实施紧急抢救外,应当事先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告知需要进行的检验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需要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作用及价格。使用贵重药品或者特殊器械的,应当事先征得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后,应当向患者详列收费细项,并出具收据。对住院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按日向其提供医疗费用清单。
    2023-06-07
    76人看过
  • 贵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率先叫停开瓶费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餐饮、娱乐业的经营者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此规定在全国率先以立法的形式对开瓶费说不。新《条例》在法律责任专章中规定,有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设定最低消费数额等九种情形之一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据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参与起草新《条例》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1994年9月审议通过并开始实施现行《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简称现行《条例》),从而使贵州成为全国较早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之一。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现行法律和贵州现行《条例》都面临着一些亟待规范的新问题和新困局,针对这些日益突出的问题新《条例》结合地方实际进行了包括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在内的一系列创新突破。此外,新
    2023-06-07
    411人看过
  •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_消费维权
    9月27日,山东省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普法办、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济南联合召开《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鲍志强,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德宽,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军,山东省人大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赵瑞林,山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华理,山东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天仁,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公雨,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山东省普法办副主任王本群,山东省消协会长、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蔡福安等领导出席会议。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2023-06-07
    264人看过
  • 3.15消费者权益日看各国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1960年,英国和美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等5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一起发起组织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英国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英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名字叫做which,其会员超过了100万,在全世界列第二位。它的宗旨就是以团体的力量去替个体的消费者争取利益。这个组织出版有5本杂志,20本书,12种免费指导性读物,每年对2600多种产品进行检验评判,并且通过网站、电话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各种咨询、法律服务。这个组织平时关注的领域就是跟英国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健康、个人理财等,比较突出的有打击向青少年推销垃圾食品、不正当的银行收费,也对全球性的公共事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比如去年12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大会上,WHICH也派出代表,从消费者的角度向全球代表表达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法国一共有18个国家级的消费者组织。他们在全国分布广泛,一共有800多家分支机构。这18家
    2023-06-07
    51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包括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哪些
    一、消费者权益包括哪些(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5)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6)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7)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8)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
    2023-01-21
    396人看过
  • 贵州《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月1日起实施
    从昨天起如果有人在贵州省内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将是违法行为。由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新《条例》规定,从事餐饮、娱乐业的经营者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于此举,一些贵阳市民拍手称快,认为这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好事,但也有人不无担心:酒店会不会多收其他费用,弥补酒水费带来的利润损失?贵阳市一家夜总会的负责人透露,在禁令实施以后,他们会根据受影响的具体程度,制定出相应的弥补措施,不排除收取门票或包房费涨价的可能。一些经营者认为,对因自带酒水引起的问题,法律也应明确。贵阳市云岩区某休闲会所的经营者老李说:如果顾客因自带的酒水不卫生,一旦发生健康问题,到底该怎么办?
    2023-06-07
    130人看过
  • 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1997-9-29执行日期:1997-9-29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经营者的责任第四章社会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处理程序和时效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消费者是指有偿获得商品和接受服务直接用于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本条例所称经营者是指为社会生产、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均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本条例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技术监督、卫生、物价、商品检验、文化等部门具体贯彻执行,并支持消费者协会依法履行职责
    2023-06-07
    326人看过
  • 建议将房产纠纷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至今施行已近19年,老百姓的消费内容、形式日趋多样,使得消法的保护凸显不足。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葛友山律师指出,消法在三方面明显不足,应进行修订,更好地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不足一:新型纠纷不受保护老百姓消费的一些新型领域被排除在消费范围之外,比如金融服务、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律师服务等,而这些领域近几年纠纷频生。葛律师称,我国消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这个定义比较模糊,没有明确保护的范围。葛律师曾经代理过一起家长状告某辅导班的案子,在该案中,家长本来在居住地附近的海淀区为孩子选了辅导班并预付了8000元。但上了几次课后,该教育机构就将办学点搬到了十几公里之外的其他区。家长向法院起诉,但最终该案并未以消费纠纷处理。葛律师认为,像这样的教育性服务行为应该属于消费纠纷,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3-06-10
    470人看过
  • 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知情权相关条款及解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知情权行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三,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公司阻碍股东行使知情权怎么办?股东使知情权时,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若公司明确拒绝股东的请求,或公司在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未给予明确答复时,股东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权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七条规定,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另外,股东若在知情权诉讼中胜诉,法院会在判决中明确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时间、地点和特定文件材料的名录。股东则可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行使知情
    2023-07-16
    164人看过
  • "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利的揭示"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等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处理的方式规定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
    2023-07-15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成都市消费者保护有什么权益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修正案)履行下列职能: (一)宣传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开展消费教育,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投诉事项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提请鉴定部门鉴定,或提出意见转有关行政部门和单位处理。鉴定部门应依法告知鉴定结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责成生产者、经营者、
    •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什么是消费者权益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0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损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人员赔偿后,属于生产人员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人员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人员的责任,销售人员有权向生产人员或其他销售人员索赔。如果消费者或其他受害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可以要求卖家赔偿,也可以要求厂家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如果属于销售方责任,生产方赔偿后,有权
    • 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9条都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1
      从事文化活动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公示的活动内容履行其义务。因故改变活动内容的,应当事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要求退票的,应当按售票金额退票,并可约定补偿。
    • 〈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都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30
      经营者以邮购、电视直销、互联网销售、电话销售等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并将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等情况如实告知消费者。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承担消费者为此支付的通信费、邮寄费等合理费用。
    •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11条内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29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遵循公平原则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其他交易条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