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时几个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21:40:16 345 人看过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经研究,现就企业改制中的几个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企业在改制时国有净资产按规定处置后数额仍然较大,影响企业股本结构合理确定的,经批准,其土地资产中的土地开发费可以暂不进入总股本,由企业向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事)或市国资局有偿借用。改制后企业在两年内向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或市国资局购买的,其价格可以享受改制时评估价下浮20%的优惠;在5年内购买的,其价格可以享受改制时评估价下浮10%的优惠。

二、企业改制时可从净资产中提留的几个项目

企业改制时除按杭政[1999]17号文件规定的提留项目外,下列项目也可从净资产中予以提留。

1、企业改制前的矽肺病人按人均1.2万元标准,残疾职工按人均1万元标准从国有净资产中提取医药费。

2、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按退职职工人数和有关规定标准提到75周岁。

3、企业改制前退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按企业改制前退休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人均4000元标准一次性提留。提留的资产,待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案实施后再进行清算。

4、企业退休干部和退休职工活动经费,按改制前企业退休职工工人数每人每年60元标准提到75周岁。

5、市级以上离退休劳动模范津贴,按企业改制前离退休劳模人数和有关规定标准提到75周岁。

以上项目,在企业改制时,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提出人员名单和应提资产数额,报企业主管局(公司)或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核实批准后,市国资局进行资产处置。名单报市劳动局、国资局存查。以上项目在企业改制进行资产提留时为必提项目。

三、企业改制后由市社险办统一支付的项目。

1、已死亡的原企业在职职工,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未参加统筹的在企业净资产中提留)。

2、退休的建国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市定岗位补贴。

3、企业部分退休的厂级领导干部生活补贴,按可享受人数和有关规定标准提到75周岁,在改制前企业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结余中一次性列支。列支不足部分,由市社险办支付。

以上项目需要市社险办支付的,在企业改制时,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提出名单和数额,经企业主管局(公司)、控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核实后,报市社险办,由市社险办按有关规定标准支付。

四、离休干部的费用支付。企业改制时已按《杭州市本级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杭劳险[1999]136号)文件规定,向市社险办足额缴纳统筹费用的,由市社险办规定支付离休干部“两费”。尚未按规定缴纳的,应缴纳的离休干部的费用在改制前的企业成本中列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企业改革转制中若干流转税问题的处理意见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国税发[1997]第030号各市、县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现将企业改革转制中涉及有关增值税、消费税管理的问题,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精神,明确如下。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一、关于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一)所有改制企业(包括被合并、被兼并、破产企业),均应按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向原主管的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二)改制后的企业,如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二、关于企业改制前纳税人的未交税款、留抵进项税额、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的处理问题。(一)改制前纳税人未交的税款(增值税、消费税,下同)由改制后的企业交纳;留抵的进项税额、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改制后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批准,其
    2023-04-24
    226人看过
  • 乡镇企业改制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1、乡镇企业改制的形式应该多样。提起乡镇企业改制,人们就想起股份合作制,似乎股份合作制是唯一适合乡镇企业的一种形式,其实,除了股份合作制外,乡镇企业的改制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因为各个地方的乡镇企业的情况是千差万别。对效益较好的乡镇企业,可以采取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对效益一般和较差的乡镇企业,可以兼并、出租和转化为私营企业等。总的来说,对乡镇企业改制采取的形式有:一是转让、出售。企业资产评估以后,经过协商将资产有偿出售、转让给经营者。二是拍卖。采取公开拍卖竞标的方式,将集体资产一次性社会法人或自然人。三是售租结合。对所有者权益多的企业,采取不动产租赁,动产出售的办法。四是集体控股、参股。对所有者权益多的企业,集体出让一部分给自然人,集体在企业中仍保留一部分或一部分股权。五是零资产转让。经过清产核资,确认企业没有净资产,即以零资产转让,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则由经营者承担。六是负资
    2023-08-17
    435人看过
  • 省级事业单位改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省直各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事业单位改制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政办函[2002]45号),经省政府同意,对有关问题的处理,现提出如下意见,请执行重组资产的范围和处置,除工会经费(不含职工技术协会)以外,重组机构的资产均纳入重组范围,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在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关对其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期限确定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前三年,审计重点为资产、负债和权益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如有必要,可以延长审计时间。重组范围内的资产必须全部进行评估。评估前,由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财政部门核实后确定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结果应当在重组单位公示,并报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以保证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合理,中介机构不得在事业单位改制、养老医疗保险、经济补偿、养老金、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含按政策提前退休)中同时从事同一机构
    2023-05-07
    460人看过
  • 福建省出台工伤保险几个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福建省工伤保险几个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对职工工伤、患职业病重新就业后再次遭受事故伤害该如何享受待遇作出具体规定;并要求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因工作原因受伤属轻伤的,简化报销程序;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时限,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在收到劳动保障部门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补齐全部材料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逾期按自动放弃申请处理。《处理意见》还规定,用人单位存在职工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可能引起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对可能造成职业病伤害的职工应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按工伤保险档案资料管理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史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须提交一年内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登记表》。用人单位隐瞒职工职业病史、弄虚作假或因用人单位未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
    2023-06-09
    127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前已售安居房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安居,改制,买受人,重组,国有企业,房改深国房〔2007〕621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处置职工安居房行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8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前已售安居房有关问题的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前已售安居房有关问题的意见为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处置职工安居房行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8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前已售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等)包括下列情形:(一)已签订安居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房改批复和安居房《
    2023-06-09
    188人看过
  •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后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途径。通过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不仅注入了大量的资金,改善了生产经营条件,更重要的是实现了企业制度的创新和经营机制的转换,使国有企业的生机和活力明显增强。然而,国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之后,遇到大量的难点问题需要探讨解决。这些难点问题解决不好,将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建立现代企业的进程。一、关于行政干预问题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以后,从理论上讲,企业拥有了完全的自主权,应该能够有效地避免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干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在现实经济运行当中,政府及其部门对改制企业的行政干预仍然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并且根据国有股在企业股本总额中所持的比例而有所不同,国有股所占比例较低,行政干预的程度则较低;国有股所占比例较高,行政干预的程度则较强。这里所提到的行政干预主要是指,代表国家控股和持股的一些部门和单位并没有真正实现职能的转换,仍然沿袭计划经济体
    2023-06-09
    258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问题与建议
    进行国有企业改制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企业效率和活力的要求。国有企业改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改变企业形态和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形态指企业法律性质的变化,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改变国有企业资本组织关系、治理结构,如将由《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范的国有企业改变为按《公司法》规范的独资公司;将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公司等。改变企业股权结构即引入新股东或改变企业股权比例,包括出售部分或全部国有股权。股权结构变化的另一含义是可以安排股东权利不尽相同的股东,如黄金股股东、优先股股东等。企业法律性质的变化有时是企业股权变化的前提。公司重组改制律师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但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题,则是90年代以后的事。十几年来,国有企业改制取得了很大进展:国有企业的数量持续下降,但收入、资产收益不断上升,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已从1998年的6.5万户降到2005年的3.7
    2023-06-09
    247人看过
  • 谈谈湘乡市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成绩、问题及对策
    湘乡市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成效显著,全市已处置资产216处,筹措改制资产1700多万元,其中财政投入1000多万元,直管公房处置收入2000多万元,土地资产处置收入6000多万元,企业投产处置收入6000多万元,税费减免2000多万元,共置换在职职工身份5373人,有25家企业实行了整体置换。通过企业改制,理顺了企业的体制,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湘乡机械厂于去年元月改制后,一分为二,面貌焕然一新,出现产销两旺的可喜局面,年创产值2500多万元,职工工资大幅提高,月平均薪酬收入达到了1200多元,比改革前提高了近一倍。当前,对国有集体企业在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探讨,并尽快制订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加以解决。现就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因和应采取的对策提出意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存在资产流失行为。其主要表现:一是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将部分资产无偿量化为集体股、个人股;二
    2023-06-09
    221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政策有何规定
    1、制定方案(1)方案制定机构国有企业改制,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2)方案主要内容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2、方案审批(1)方案审批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2)特殊事项的审批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
    2023-03-22
    187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中政府审计问题研究
    一、引言?审计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担当着审查改制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公正改制国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摸清改制国有企业的“家底”,并为国有企业履行后续的改制程序(如产权界定、股权设置、产权交易与转让、经营者去留、职工安置等)提供真实、可靠的价值基础的重任。?然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会计信息失真、独立审计失败以及由此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已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并严重困扰着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进程。我们认为出现上述问题,从根本上说原因有二:一是管理上的问题;二是内容与技术上的问题。从管理上来看,审计出现问题固然有我国独立审计执业环境不良、注册会计师素质较差、受制于被审计企业的压力、法律惩戒不严、行业监管不力等因素的影响。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国有企业改制审计中单单依靠独立审计,却缺乏对独立审计的监督制衡机制,从而使独立审计结果成为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惟一依据。从审计内容与技术
    2023-06-07
    229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几个具体操作问题
    从有关改制企业具体操作的情况来看,在国有企业改制时一直被几个具体操作问题所困扰。这几个问题解决和处理得不好,改制工作就会受到影响,甚至被否定和阻隔。第一,国有资产定价问题。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人们议论最多和最关心的是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问题。怎么判断国有资产到底流失还是不流失,关键是如何对现有国有资产进行定价。按照国际惯例,对每一个资产一般都有两个价格,一个是管理价格,一个是交易价格。资产的管理价格主要是由投资数量来决定的,投资了多少,折旧或损失了多少,还剩余多少,也就我们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净资产额;而资产的交易价格主要是由资产的赢利能力决定的,购买者购买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交易时并不完全取决于资产净值,而是对资产赢利能力的预期。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转让采用的应该是交易价格,而不应是管理价格,所以不能简单地把国有资产转让价格是低于或者高于国有资产净值来判断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目前,在国
    2023-08-17
    73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方法有哪些
    1、严格执行政府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妥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的问题。据粗略统计,当前涉及或与国企改制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大约有80多件,已经形成了比较配套和比较系统的国企改制的法规和政策依据系统。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还有地方政府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等。2、鉴于国企改制过程中,存在一系列的合同、协议等属于私法调整的范围的问题,凡是该类问题形成的纠纷,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依法以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3、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破解改革成本难题。坚持以人为本,实施惠民政策,筹集职工安置费用,各级政府从财政注入部分专项资金,财政支付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有关费补贴,出台有关土地变现政策,用于安置职工,偿还职工内部欠
    2023-04-16
    453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的国有资产定价问题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人们议论最多和最关心的是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问题。怎么判断国有资产到底流失还是不流失,关键是如何对现有国有资产进行定价。按照国际惯例,对每一个资产一般都有两个价格,一个是管理价格,一个是交易价格。资产的管理价格主要是由投资数量来决定的,投资了多少,折旧或损失了多少,还剩余多少,也就我们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净资产额;而资产的交易价格主要是由资产的赢利能力决定的,购买者购买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赢利,交易时并不完全取决于资产净值,而是对资产赢利能力的预期。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转让采用的应该是交易价格,而不应是管理价格,所以不能简单地把国有资产转让价格是低于或者高于国有资产净值来判断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目前,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普遍要求国有资产转让实行拍卖交易,就是逐步地使国有产权转让规范化。
    2023-04-23
    281人看过
  • 解决改制物业管理企业问题之我见
    改制物业管理企业是国企改革的产物,也是建管分离的结果。因其是一个“新生事物”,自然产生了许多问题。比如,这些改制物业管理企业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却没有多少自主的权利,为此束缚了改制物业管理企业的思想、思路和行动,从而制约了发展。改制物业管理企业是国企改革的产物,也是建管分离的结果,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从2000年开始,中心出台了一系列为国企减负、松绑的相关政策,决定将国企中的第三产业从主业中分离出来,其中将房管这一块,重新组建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此,业界将其称为“改制物业管理企业”。然而,因其是一个新生事物,自然产生了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熟悉、感想,并提出一些建议,供同行们商榷。一、改制物业管理企业面临的问题众所周知,如今已有较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将原来的房管部门改制组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为物业管理这个行业大军中一支重要的队伍。但是从实际运作来看,发展并不平衡。目
    2023-06-10
    497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更多>

    #国有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内退问题的处理意见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9
      1、国企改制成为民营或其它非国有的,不能实行内退政策。 2、国企改制后续存企业中有国有股份或资产,能支付内退人员费用,并实施管理的,国企改制时在征得续存企业同意后,可实行内退政策。 3、具备内退条件的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办理内退手续。
    • 再就业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制政策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9
      一、享受对象和条件实行改制重组、合资合作和主辅分离的国有企业,其方案经过审核部门批准后,需用再就业政策支持企业减员分流的。 二、支持方式 (一)适当补助用于国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支付企业 一、享受对象和条件 实行改制重组、合资合作和主辅分离的国有企业,其方案经过审核部门批准后,需用再就业政策支持企业减员分流的。 二、支持方式 (一)适当补助用于国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
    • 国有企业改制以后国有企业改制都有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2
      问题一、是国有经济布局仍然过宽。 二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合理。 三是规模小,参与国际竞争能力较差。 四是部分重点行业缺少行业排头兵。 五是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还没有形成。
    • 改制后国有企业房产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6
      1、改制企业,只是投资人从国有或集体所有变更为个人,其它不变,而进行的房产转让行为,不征营业税,不征印花税,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参照执行)。国税函[2002]165号: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房产属于产权的一部分。如果是单独转让房产的一样要征税。《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对国有企业进行
    •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4
      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合作化运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例如老股金退还、与遗留问题密切联系的资产量化等,都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应由政府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