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行为犯有哪些罪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10:20:54 137 人看过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行为犯是不要求犯罪结果产生的,典型的行为犯罪名包括破坏军婚罪妨害公务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强奸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人民军队肩负着保护国家安全、人民安全的神圣职责,具有一定的保密性和特殊性。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护,是立法的传统,也符合国家与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护军婚的规定,有利于军队秩序和军心的稳定,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军人的特别关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登记相关文章
  • 谈论刑法中的行为——从“犯罪是行为”到“犯罪有行为”
    [论文关键词]犯罪行为犯罪样态[论文摘要]刑法中的行为应当是存在论意义上的、人的目的支配下的行为。不能用“行为”这一概念去统合犯罪的各种样态,但任何犯罪中都要有行为,从而在其逻辑之下实现从“犯罪是行为”到“犯罪有行为”的转变。行为不再是犯罪的上位概念,而成为犯罪成立所必须考虑的要素之一。本文源于传统的刑法学问题:如何概括刑法学中的行为。在刑法学史上,学者们提出种种学说,试图对刑法中的行为进行理论上的概括,但是无论哪种行为理论都无法妥善的将所有的犯罪进行有效地说明,在状态、持有甚至身份都成为犯罪载体的今天,这种概括显得更加困难。在学者应有的执拗得不到回报的时候,我们是否应当作一种貌似后退但却有益的思考呢?这就是本文所提倡的从“犯罪是行为”到“犯罪有行为”。一、行为学说概观为了统合说明刑法中的各种犯罪样态,近代以来的学者提出了各种理论观点,同时又一次次地以特例的方式否定此前理论预设的妥当性。1
    2023-06-14
    497人看过
  • 泄密行为罪名有哪些
    (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2)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3)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6)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7)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8)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9)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一、为境外收买军事秘密罪的认定是按怎样规定的为境外收买军事秘密罪的刑事责任: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中国实行的死刑是什么罪死刑,也可以称为“处决、极刑或者生命刑”;指的是行刑者在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情况下,结束一个死刑犯的生命。我国的死刑适用的罪名有:1、危害国家安全罪,包含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
    2023-03-10
    194人看过
  • 证券上市中有哪些主要违法犯罪行为
    在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上主要的犯罪行为有(1)骗取上市资格;(2)上市推荐人违法推荐;(3)申请上市过程中的行贿、受贿;(4)违法境外上市。(一)骗取上市资格骗取上市资格往往就是骗取股票发行资格,只是在以往股份制试点阶段成立的一些定向募集的股份公司为了将原发行的股份上市才实施的单独的骗取上市资格的行为。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是1988年由东方锅炉厂以部分生产经营性账面资产折为国家股,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制企业,1988年8月和1989年3月向社会公众改造3000万元和2400万元社会个人股。东方公司为尽快上市,进行了编造虚假文件、虚增利润等一系列违法行为。首先为了达到股票上市的目的,东方公司伙同有关机构弄虚作假,将注册时间和成为试点企业的时间提前,还编造了股东大会决议和分红方案,骗取了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其作为“遗留”公司而“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的资格。1999年10月,
    2023-06-01
    295人看过
  • 交通违法行为容易触犯哪些刑法罪名
    违法行为之一:交通肇事后逃逸。有些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怕担责任,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逃逸,结果却事与愿违。肇事逃逸行为不但不能逃避处罚,反而会加重刑罚结果,甚至会使原本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转化成犯罪行为。所以,肇事后逃逸是最不理智的选择。违法行为之二: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刑罚为拘役。违法行为之三:暴力抗拒执法。为逃避执法人员检查,驾车冲撞、拖拽执法人员的行为,属于暴力妨碍执行公务,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违法行为之四:处于报复或泄愤的目的,故意冲撞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轻伤以上伤情或死亡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刑罚最高刑为死刑。违法行为之五:为逃避法律追究或检查,在马路上不计后果的肆意冲撞的行为,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则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
    2023-06-13
    408人看过
  • 犯罪行为中抗法的数罪并罚是哪些
    一、犯罪行为中抗法的数罪并罚是哪些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数罪并罚如何计算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
    2023-05-03
    335人看过
  • 刑法中邪教犯罪是指哪些行为
    邪教犯罪是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犯罪行为,关于邪教犯罪的量刑是三年到七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还有一部分的邪教组织就是利用迷信,诱骗等各种各样的方法奸淫妇女。一、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处罚标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利用会道门造成死亡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利用会道门造成死亡罪量刑标准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会道门欺骗其成员,或者阻止患者正常治疗,导致死亡;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过失。《中华人民共和
    2023-03-18
    312人看过
  • 犯罪行为产生过程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犯罪行为产生过程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犯罪过程不是简单的、机械的运动,而是主体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的结果。(2)犯罪心理过程与犯罪行为过程是紧密相联、交错进行的,是一个运动形式的两个方面或两个阶段。(3)犯罪过程遵循着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变化规律。(4)犯罪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还遵循着反馈原理,使犯罪过程不断得以强化。(5)犯罪过程同一定犯罪方式相联系。没有不表现一定方式的犯罪过程,也没有犯罪过程不采取一定犯罪方式的。(6)犯罪过程同一定的社会条件相联系。二、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方式有哪些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方式有主刑和附加刑。1、主刑包括以下几种:(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2、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没收财产。
    2023-04-18
    283人看过
  • 公安法律中拒不执行的具体罪名有哪些?
    拒不执行罪的立案标准:(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包括哪些立案中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有详细规定,
    2023-07-20
    313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规定犯罪中止
    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属于犯罪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如何认定是强奸未遂中止实行强奸行为的当事人,若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即为犯罪未遂;其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即构成犯罪中止。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如何认定聚众斗殴中止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
    2023-04-06
    190人看过
  • 以食品犯罪为犯罪对象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以食品为犯罪对象的罪名包括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车的违法行为有哪些一、扣车的几种违法行为1、扣车违法行为如下:(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的;(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
    2023-08-10
    423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如下:1.侮辱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1)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2)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3)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4.评论严重不当。二、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2.公民、法人因名誉权
    2023-05-06
    279人看过
  • 中国刑法生产伪劣农药罪为犯罪的哪些行为?
    我国对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行为人对生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生产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的,则处七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触犯了刑法了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触犯了《刑法》。我国《刑法》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会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
    2023-07-28
    284人看过
  • 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之先行行为有哪些?
    一、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之先行行为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学基本理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之一,是指由其它法律规定并由刑法加以认可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等。如果只由其他法律规定,而未被刑法认可,则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此外,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必须是具体的义务,宪法中所规定的义务属于一般性的抽象义务,有待于各具体法规的确认和细化,一般不适合直接作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前提。2、职业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它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被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该类型的作为义务有的规定在法律法规中,也有的规定在具体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中。应当注意的是,行为人只有在具有职业或者业务身份的情况下,才具有相关的作为义务。也就是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行为
    2023-04-13
    321人看过
  • 犯罪行为中的暴力犯罪是指哪些
    犯罪行为中的暴力犯罪是指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暴力行为的对象,既可以是针对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针对在场的其他人。暴力的内容可包括从一般的殴打、轻微伤害到最严重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几种常见的校园暴力犯罪行为是什么校园暴力犯罪主要表现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主的犯罪,有时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它的犯罪主体一般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其他犯罪主体。四、以下是几种常见人身权利犯罪1、故意杀人罪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4周岁的人犯此罪,都有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2、过失致人死亡罪本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
    2023-07-22
    98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结婚登记
    相关咨询
    • 《刑法》中行为犯的罪名分别是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0
      行为犯是指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刑法中有许多犯罪。包括破坏军婚罪、妨害作证罪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的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并与其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有利用职权和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
    • 哪些犯罪行为中抗法的数罪并,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11
      犯罪分子在其数行为触犯数法益的情形下,应当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 刑法中虚假诉讼犯罪罪行为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6
      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主要有: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3、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 4、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 犯罪行为中不作为有哪些类型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0
      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作为是指表现为一定的身体动作的作为。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关于不作为的类型,刑法理论的通说是分为纯正不作为与不纯正不作为。 1、纯正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刑法规定只能以不作为构成的犯罪。 2、不纯正犯。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以不作为形式而犯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
    • 犯罪行为既遂后存在犯罪中止,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16
      犯罪行为既遂后是不存在犯罪中止的,犯罪中止仅存在于犯罪过程中。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