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进行的东星航空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就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结果获高票通过。
昨日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在市中院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东星航空公司破产管理人提交的《破产管理人工作报告》、《债权人审查报告》、《破产评估、审计情况摘要》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和市法院裁定,财产分配方案确认东星航空公司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2.28亿元,扣除应当支付的优先债权和依法应予提存的分配额外,普通债权人受偿率为13.68%。
东星航空破产管理人委托律师张杰说,相对于许多破产案受偿率为零的国内外企业破产案,东星航空破产案中13.68%的普通债权受偿率在破产案中并不算低。
昨日记者在债权人会议上看到,与前两次债仅人会议的激烈交锋相比,此次会议十分平静,会议进展顺利。部分债权人就一些疑问进行提问后,均得到了管理人的满意答复。而债权人在表决中以高票通过财产分配方案,也充分说明债权人对财产分配方案的充分认可。
据统计,昨天到会表决的债权人为135家,所持表决权总额902,632,092.36元;收回表决票133张,其中同意122家,不同意11家,弃权2家,同意率高达90.37%,同意表决权额占无担保债权额93.51%。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30日受理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案,并于2009年8月26日宣告东星航空公司破产还债。
同年9月14日,武汉中院和破产管理人先后组织召开了第一、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过13个月的努力,完成了对东星航空公司的债权申报、审查及确认、债务清收、资产审计、财产变现工作,具备了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财产分配的条件。
据悉,截至4月27日,共有232家单位和个人向东星航空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共计278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59.84亿元,经过管理人审查确认,此次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总额为9.32亿元。
破产管理人委托律师张杰介绍,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后,将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财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与此同时,管理人还将依法对提存的少量债权额进行审查确认,并根据分配方案依法适时进行第二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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