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0 03:33:05 113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会被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如下: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有追诉时效期吗

有。按照《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来看,此罪的法定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意味着寻衅滋事罪追诉时效为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寻衅滋事让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如若发生寻衅滋事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n(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n(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n(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n(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n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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