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代女儿起诉变更抚养权获支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7:33:53 227 人看过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生活的快乐、开心。但大部分孩子处在叛逆期时都不愿和严加管教自己的父母生活。2015年4月下旬,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父亲管教孩子方法不对,使得孩子不愿与父亲生活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的案件。

李某,1972年出生,吕某,1976年出生。1998年秋天,李某与吕某在沙雅县同一个农户家捡拾棉花相识,两个年轻人经过两个多月的相处产生了男女感情,并于1998年12月登记结婚。2000年4月,女儿小珍出生。因李某的父母思想比较保守,看到儿媳生了个孙女很不高兴,动不动就给吕某脸色看,还经常在李某面前说吕某的不是。时间长了,一家人矛盾开始升级,李某和吕某开始经常吵架。后来两人之间的矛盾激化,于2009年8月协议离婚,小珍(化名)同意与父亲李某一起生活。

刚开始小珍和父亲生活的时候,李某还常常与小珍聊天,培养父女感情,后来因为李某工作压力增大,就很少和小珍沟通,只要小珍要钱就给,之后小珍花钱越来越厉害,李某不由的生出怨言,小珍也开始叛逆站到了李某的对立面,只要李某说句重话,小珍就会离家出走,连续几天不回家。

2014年1月,为了能让女儿换个环境,李某就把小珍送到了吕某身边。毕竟,最知女儿心思的还是母亲,经过李香一段时间的管教,小珍开始听话了,叛逆情绪少了,学习成绩也上升了,最主要的是小珍的脸上也有了久违的笑容。

看着女儿的变化,李某与吕某商量,由吕某来抚养小珍,小珍也很高兴地同意了父母的建议。于是,吕某代替小珍将要军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小珍的抚养权。

沙雅法院立案庭庭长了解案件情况后,为能及时给孩子上户口,庭前为双方办理了变更抚养权的手续。

法官提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在离婚和再婚时请多考虑孩子的感受,父母的决定有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请慎重选择。为了孩子的明天,请多多关心我们的未成年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儿子非亲生起诉前妻索要抚养费获支持
    储某某在婚姻期间隐瞒事实,使魏某对非亲生儿子付出真情,且经济上支出较多,魏某索要抚养费获法院支持。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魏某诉被告储某某一般人格权、抚养费纠纷案,判决被告储某某赔偿原告魏某抚养小孩期间的生活费76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相识,2004年12月登记结婚。被告2005年9月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均对家庭履行义务,但也经常因家庭锁事进行争吵。2008年9月原告怀疑婚生子是否与自己有血缘关系,即委托了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进行DNA亲子鉴定。该中心提供鉴定报告检验结论为:根据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不支持魏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2008年10月14日原告魏某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被告储某某离婚。在诉讼期间,原告魏某再次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要求对自己与孩子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检验。该中心提供
    2023-06-11
    263人看过
  • 儿女抚养权变更,要怎么起诉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起诉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一、法院判决孩子可以变更抚养权吗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变更孩子抚养权需具备什么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
    2023-02-28
    299人看过
  • 为儿顺利参加厦门中考母亲起诉变更抚养权
    为了让儿子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厦门参加中考,籍贯为江西黎川县的母亲张某近日将前夫朱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抚养权。原告张某的儿子朱某某现就读于厦门市湖里区外国语学校。按照厦门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外来务工子女在厦门参加中考,其父母必须缴纳三年医保社保,但被告朱某却对儿子的生活、学习莫不关心,并未履行抚养的责任与义务,且一直未办理厦门的医保社保,严重影响到儿子朱某某的学习、生活。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黎川县法院法官多次催促被告朱某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但被告态度消极,也未积极缴纳厦门市医保社保。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应充分考虑哪一方对其健康成长有利。而在本案中,被告朱某无固定工作及住所,对儿子也没尽到抚养的责任与义务。反之,原告张某条件较优越,且一直抚养及看护儿子,为了朱某某的健康成长,黎川县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朱某某由原告张某抚养。妈妈忙挣钱冷落女儿爸爸起诉变更抚养权胜诉刘某
    2023-08-18
    236人看过
  • 狠心母亲虐待亲生儿女孩子生父怒诉变更抚养权
    离婚,对于一个家庭而言不仅仅是当事双方感情的问题,深受其影响的往往还有子女,一个家庭破解的同时,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则是离异父母必须承担起的义务。2014年10月29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迁江法庭顺利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该案的原告陈某就因前妻打骂虐待儿女,便以前妻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家住来宾市千江镇的男子陈某与同乡女子邓某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因家庭琐事感情渐渐破裂。2011年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孩子判随母亲邓某生活。然而判决生效至今,母亲邓某并没有尽责履行自己的义务好好抚养两个孩子。不仅如此,由于邓某没有固定收入,抚养两个孩子比较吃力,脾气暴躁的邓某对两个孩子是动辄打骂,又因其时常外出打工,孩子们常常是饱一顿饥一顿,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伤害。因此,离婚后不久,两孩便因忍受不了母亲如此虐待而跑回到父亲陈某身边
    2023-06-08
    430人看过
  • 母亲条件变好能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吗
    母亲条件变好可以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一、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二、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起诉状怎么写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书写变更抚养权起诉状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要列明原被告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2、写清楚诉讼请求,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诉讼请求一定要明确,提出相应的事实和理由
    2023-03-04
    374人看过
  • 离婚妈妈要求变更抚养权获支持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可现在却有一位糊涂父亲,与妻子离婚取得孩子抚养权后,竟对孩子不闻不问,致使孩子刚满12岁就辍学在家。如今,这位糊涂父亲被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抚养权。近日,灌南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判决小林变更由母亲张影(化名)抚养,父亲林峰(化名)按月给付抚养费300元。1999年,农村小伙林峰经人介绍与张影相识,经过短暂相处,相互中意的两人在当年登记结婚,次年就生下儿子小林。但因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相互缺乏了解,婚后两人相处不睦。2010年3月,无意继续共同生活的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儿子小林由林峰抚养。此后,年仅10岁的小林便由父亲林峰带在身边,在本村小学念书。但不久,迫于生活压力的林峰决定外出打工,而缺少了亲人陪伴的小林,情绪极为低落,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并逐渐表现出厌学情绪。2012年9月,小林说什么也不愿去上学了,林峰打电话劝解无果后便想着等小林再大点就让他跟着自
    2023-04-22
    388人看过
  • 亲生儿女远隔千里母亲探望获得支持
    一位离异女子虽生有一对龙凤胎子女,但却远在千里之外,能相见却未能相处,12月2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决维护其合法探望权。2002年,老家在九江的高某(女)来到永丰,与家住永丰县城的张某(男)相识,后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2005年7月,两人生下龙凤胎,之后两人由于性格不合,便于2009年9月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儿女均归张某抚养,并由其独自承担抚养费,并明确约定女方每月可探望小孩一次,但须经男方配合,否则不予探望。尽管双方均已经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但高某觉得还不放心,于是还对此协议进行了公证。两人协议离婚后,高某回到九江谋生,多次从外地赶来永丰探望小孩,但每次都只能到孩子上学的幼儿园进行简单探望,未能与一对可爱的亲生儿女接到园外相处尽享天伦之乐。2010年10月,原告又从外地来到永丰去幼儿园探望其子女,向被告提出要把小孩接出,但遭到拒绝。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自己的探望权。法院认为,原告
    2023-04-23
    263人看过
  • 母亲起诉三个儿子要求共同赡养可以获支持吗
    一、母亲起诉三个儿子要求共同赡养是否可以获得支持儿子都是有法定的赡养父母的义务,母亲起诉三个儿子要求共同赡养可以获支持二、赡养义务可以免除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
    2023-06-12
    394人看过
  • 母亲获抚养权“弃子”四年父亲起诉索抚养
    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变更小孩抚养权纠纷案件。案件的起因还得从2010年讲起。2010年,李清梅女士到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晏春平离婚,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二、夫妻共同财产维持现状;三、婚生小孩晏某(三岁,化名)由李清梅抚养至成年。然而,双方在接到调解书后,晏春平便南下广东打工,一去就四年,李清梅也离开了原来的婆家,再无回来。对于上述儿媳离婚的事实,晏春平的母亲游喜秀却并不知情,她只知儿媳当年闹了离婚,至于是否离成一概不知,孙子晏某也一直由其抚养至今。2015年1月3日,晏春平在外打工回来,得知前妻李清梅已改嫁他人,小孩晏某却一直由其母抚养至今,而李清梅对此却不闻不问。晏春平越想越火,便一纸将前妻李清梅诉至法庭,要求法院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李清梅支付小孩晏某的抚养费。庭审上,原告晏春平诉称:2010年,自己与被告离婚时,小孩抚养权虽然协
    2023-06-11
    315人看过
  • 父母尚未离婚儿先诉父索抚养费获支持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8月6日,青秀区法院审结了该院组建家事审判组以来首例未成年子女追索父母分居期间抚养费的案件。蒙某与许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后生育一子取名为许某某。2010年10月,许某因工作调动而与蒙某分居两地,双方遂逐渐心生罅隙,多年来所积累的矛盾更是经发酵而升级。后蒙某以独力携带抚养许某某开销巨大为由,多次向许某追索抚养费未果,遂以许某某名义诉至法院,要求许某支付双方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费。法院经审理认为,抚养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其与父母离婚与否、婚姻现状如何、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均无关联,本案中,蒙某与许某虽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但两人从2010年10月起分居至今,各自的财产性收入相对独立,客观上导致了许某某长期和蒙某共同生活,则许某某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其父许某支付此期间的抚养费用,合理正当。故法院从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最大化化解家庭矛盾之目的出发,法院判决在扣除许某已
    2023-06-14
    371人看过
  • 离婚后母亲探望孩子受阻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
    2004年,马某和王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当年登记结婚,并于隔年生育小孩王某某。2014年,两人因性格不合,经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并约定小孩王某某随父亲王某生活。但王某的心思并未放在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上面,而是为了一时的意气用事,千方百计地阻止马某探望小孩。只要马某看望小孩,王某就对王某某采取罚站、不准吃饭、不准回家等惩罚。2015年8月,马某与王某多次协商变更小孩抚养关系未果,为维护自己及小孩的合法权益,马某只得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对小孩王某某的抚养关系。建湖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原被告离婚时约定小孩王某某随被告一起生活,但原告仍应享有探视权。而王某不仅阻碍马某正常行使探视权,还对小孩王某某采取惩罚措施,侵害了小孩的合法权益,故此判决王某某由马某抚养。[法官说法]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应享有探望的权利和抚养的义务。本案中,王某未正确行使自身监护权,不仅侵害了马某的探视权,也侵害了小孩的合法权利
    2023-06-11
    68人看过
  • 丈夫离家出走不养子山东女子变更抚养权获支持
    近日,五莲县人民法院高泽法庭审结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由于被告长期外出,对小孩不尽抚养义务,原告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获得了法院支持。原告李红与被告王明(均系化名)于2005年在五莲县民政局依法登记结婚,次年1月生育一男孩。后二人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孩子由被告王明抚养。今年6月份,王明为了躲避欠下的巨额债务,扔下孩子离家出走,去向不明。该男孩尚在读小学。8月,李红以王明离家出走、对小孩不尽抚养义务为由,向五莲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由自己抚养。五莲县法院审理认为,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被告王明长期离家,去向不明,对小孩不尽抚养义务,如由其继续抚养孩子,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孩子也表示愿意随母亲原告李红一起生活,且根据原告提供的收入证明,原告确有经济能力抚养。今年10月,五莲县法院支持了原告李红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
    2023-04-22
    133人看过
  • 养父母收养女儿未登记索要抚养费获法院支持
    9月16日,道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执结了这起抚养纠纷案件,两个家庭握手言和。1997年6月,一心想生个儿子的张某夫妇偷偷生育了第四胎,又是个女孩,因上有老下有小,一家生活十分困难。1998年,张某夫妇实在担负不起家庭生活重担,商量后决定将四女儿送给一起务工的吴某夫妇抚养。吴某夫妇欣然同意,便将张某之女带回自家,视同己出,倾心扶养。2015年上半年,张某到吴某处看望女儿,并将女儿带回家,告诉了女儿当年被迫送养的情况。女儿获悉实情后,伤心万分,她既不愿意回张家也不愿意到吴家生活。吴某夫妇一气之下便到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支付抚养女儿十六年的抚养费。道县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吴某与养女的收养关系不成立,张某补偿吴某抚养费5万元。随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情、理、法多管齐下,与双方当事人多方沟通,成功解开了双方家庭的心结,张某表示愿意尽力补偿,吴某表示亲情比抚养费更重要,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
    2023-06-11
    386人看过
  • 父亲拒不增加抚养费;女儿告状获法院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父母离异16岁女儿生活困难,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遭拒绝。1月28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父亲从2008年1月起,每月支付女儿抚育费450元。11年前,王女士与陆先生离婚后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陆先生每月给付女儿抚育费200元。1998年陆先生先每月给付抚育费250元,2001年每月给付抚育费300元。2006年6月,王女士因病无法工作,经鉴定,王女士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经济上依靠政府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家庭生活。2007年9月起,已满16岁的女儿开始就读高中,教育及生活费用大大增加,王女士已无力负担女儿抚育费。故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父亲陆先生增加生活和教育费。但陆先生以自己无固定工作和经济收入为由拒绝支付,因此女儿把父亲告上法庭。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承担必要的抚育费来
    2023-06-11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争得女儿因无力诉变更获支持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为了让女儿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当年离婚时郑某以放弃房产为代价取得了女儿A的抚养权。谁知道,仅隔几年,一场病痛却让她不得不主动申请变更女儿的抚养权。近日,江苏省金湖县法院受理了这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2010年年初,原告郑某与被告B因夫妻关系恶化,在金湖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考虑到婚生女A尚不满7岁,为了更好的照顾女儿,作为母亲的郑某为了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甚至放弃了婚房的所有权。此后女儿A一直随郑某生
    • 为维护女儿受权母亲诉请变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为了上学能得到学籍,江某一纸诉状将被告徐某告到了法庭,要求将女儿的抚养权判给自己。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1999年,年仅15岁的江某在温州打工时与徐某相识,不久进入热恋期,但由于江某未到法定婚龄而无法与徐某办理结婚手续。同居期间,江某于2002年10月20日生下了一个女儿,并将女儿的户籍登记在徐某的户籍上。江某后终因年少不谙世事,经常与徐某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 生女未婚母亲诉男友支付获支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
      如果女儿未满2岁,一般归你抚养。如果超过2岁,就要看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比较有利,如经济条件等。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归你抚养。如需详细咨询,请电135XXXX8666,中XX律师。
    • 母亲起诉三个儿子要求共同赡养可以获支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可以获支持,儿子都是有法定的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子都是有法定的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
    • 亲生儿女远隔千里母亲探望获得的支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位离异女子虽生有一对龙凤胎子女,但却远在千里之外,能相见却未能相处,12月27日,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判决维护其合法探望权。2002年,老家在九江的A(女)来到永丰,与家住永丰县城的张某(男)相识,后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2005年7月,两人生下龙凤胎,之后两人由于性格不合,便于2009年9月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儿女均归张某抚养,并由其独自承担抚养费,并明确约定女方每月可探望小孩一次,但须经男方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