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三期的待遇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5:24:38 145 人看过

女工三期的待遇具体如下:

一、怀孕期1、产前检查女职工壬辰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壬辰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假期工资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性收入。2、工间休息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不得安排繁重的工作,不得安排夜班劳动。3、保胎假严格意义上讲,没有保胎假一说,此处指女职工怀孕不满七个月(按二十八周计算)身体不适需请假修养、保胎,可由医疗机构出示证明,休病假。假期期间工资如何发放,请回到上海人事经理研究中心主页面,快捷回复“病假工资”,查看。4、产前假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注:需双方约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休产前假。工资按不低于其原工资收入百分之八十发给。

二、产期1、产假2、产假工资(1)享受生育保险的:单位停发工资,员工在生育后申请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标准为本单位员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统计的平均基数,员工的正常月工资(不包括提成奖金等)高于该平均基数的,单位应该补足差额;(2)缴纳三险不享受生育保险的:单位支付该员工的生育津贴为该员工正常月工资(不包括提成奖金等)。上述如正常月工资不明确的,则可按该员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3、流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工资发放:同上产假工资。

三、哺乳期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时间跨度为孩子出生后满1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及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目前如单位没有托儿所等条件的变通处理办法是上班晚一小时或提前一小时下班作为哺乳时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有不被延长劳动时间的权利,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哺乳期工资计算,照常发放。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注:需双方商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六个半月。按不低于本人平时正常工资80%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15: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如何理解工伤理疗期的待遇
    一、什么是工伤医疗期?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住院
    2023-03-17
    365人看过
  • 哺乳期女性在职场中的待遇如何?
    1、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以女职工哺乳子女,可能会影响本职工作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2、哺乳期间,一般单位不能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情况下,也需要顺延劳动合同期限。3、需要给予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一定时间的哺乳时间。4、不能安排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从事高劳动强度的工作和一些哺乳期内禁忌从事的工作。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什么待遇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做了明确规定:另外,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2023-07-03
    137人看过
  • 女职工孕期有什么待遇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女职工孕期待遇:生育享受98天产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其他。女职工孕期受保护:维权莫“任性”近期,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法官在审理涉及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权益案件中发现,一些准妈咪们出于种种原因,过于扩张女职工劳动在三期的权益,甚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法官提示广大准妈妈们:三期权益受保护,但也不可太任性。休息遵医嘱请假莫任性即使是三期女职工,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亦可解除劳动合同。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姜婉莹法官认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法律赋予其诸多的特殊保护规定,但上述规定并非毫无边界限制。身体不适休息要遵医嘱有假条。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
    2023-07-27
    70人看过
  • 女职工未婚先孕还能享受“三期”待遇吗
    未婚先孕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虽然确有可能存在道德风险,但从法律规定来看,只要双方在孕期补办了结婚手续,其未婚先孕所生育的子女,仍然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也属于合法生育子女,职工仍有权享受“三期”待遇。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法》也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女职工保护条例》第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关系。”上述这些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还是未婚,因此女职工未婚先孕的仍然可以享受“三期”待遇。
    2023-06-14
    353人看过
  • 2024年三级工伤有何待遇
    法律综合知识
    三级工伤有何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80%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
    2024-01-13
    386人看过
  • 女工产假流产期的规定有哪些,女工非婚生育待遇如何
    一、女工产假流产期的规定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的产假、流产期作了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法律规定,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
    2023-12-05
    263人看过
  • 职工在缓刑期间待遇是如何的
    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1、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劳动者的情况下,应当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用人单位可以依法
    2023-04-02
    117人看过
  • 女职员的三项待遇是什么?
    女职工三期待遇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女职工产假待遇侵权如何维权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023-07-06
    453人看过
  • 生育女职工如何享受生育待遇?
    第一种是建国以来延续下来的单位保障制度,主要措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均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这种制度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范围内还在实施。国有企业单位如果没有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社会统筹,也实行这一制度。第二种是生育保险制度。主要是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1%左右),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职工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这种制度主要在城镇企业中实施。如果生育职工的所在单位参加了当地社会保险统筹,女职工生育后,职工本人、家属或者单位有关人员就可以携带有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报销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和领取生育津贴。即使有的企业妇女职工较少,也应参加生育保险。
    2023-05-30
    196人看过
  • 女职工孕期的待遇包括哪些,怀孕期间五假如何休
    女职工孕期的待遇包括哪些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期间五假如何休1、保胎假。《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
    2024-04-20
    205人看过
  • 女工特殊待遇
    1、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可享受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假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省规定享受休假,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所在地较大的城市的公民晚婚晚育的,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可以享受延长的婚假、产假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妇女可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得到帮助和补偿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流产4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律师特别提醒:女工同时进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应一并计算。工资将在规定的假期内发放,不影响福利和全勤奖励。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产假是指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在生育、流产前后一定时间内享受的带薪或有补贴的休假《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产假为98天,以预计出生日期为准,产假为15天。如果难产,产假将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将增加15天流产
    2023-05-07
    100人看过
  • 女职工在三期内有何优待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三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
    2023-06-05
    317人看过
  • 女职工生育待遇如何,女工的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女职工生育待遇有哪些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规定:(一)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二)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三)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或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
    2023-04-29
    373人看过
  • 工伤员工有哪些待遇,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一、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三)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
    2023-03-1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女职工如何落实,女职工产期间的待遇如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女职工产假如何落实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每多生一个婴儿)+15(有独生子女证)。具体来说,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第二、难产假。剖腹产、过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第三、晚育假增加30天;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第五、男士有10日得
    • 女职工工资待遇受到不合理待遇如何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仲裁解决。
    • 三期女工被开除有什么待遇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违犯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
    • 2022年女职工三期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女职工三期待遇的规定: 《劳动法》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私募公司员工的待遇待遇如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5-01-25
      1、私募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管理费和业绩提成。通常情况下,公司会从业绩中提取20%,其中1/5归投研团队所有。私募基金公司通常设有基金产品设计、基金募集、基金投资、风险控制、行政和业务部门等职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