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留置权人为何不享有优先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12-06-10 09:18:29 292 人看过

10日,王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标的为一丰田威驰轿车,承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合同生效后王某按约交纳了保费。同年7月15日,王某与某银行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借款138000元,用于购买该威驰轿车。双方约定王某的贷款以所购买的轿车抵押担保。此后王某违约,拖欠贷款。

1日,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理赔。同时,王某委托某汽车修理厂修车。同年5月25日车辆修好后,合计修理费为50000元。因王某无钱给付修理费用,修理厂将车辆留置,并向保险公司提出将该轿车的车辆理赔款50000元支付给修理厂。11月11日,保险公司应银行的要求将50000元理赔款划付给银行,用于归还王某欠银行的借款本息。11月25日,修理厂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给付修理费50000元和对处置留置物即轿车的价款享有优先权。法院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支持修理厂的诉讼请求,此后依法执行时拍卖了轿车。因该车车主王某欠缴公路养路费30000多元,导致轿车拍卖成交价不高,修理厂仅受偿35000元。

此后,修理厂以保险公司为被告,银行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给付轿车保险赔偿金中的15000元。理由是其认为自己基于修理合同关系而留置了轿车,同时对该车的代位物保险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银行虽然对该车辆享有抵押权,但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同一财产留置权与抵押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于抵押权人受偿。因此,修理厂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要求后,保险公司不应将该赔偿金全部划付给银行。

被告及第三人均认为,王某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并非留置物,保险赔偿金产生于留置合同成立之前,原告修理厂对该赔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而第三人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该赔偿金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被告保险公司将轿车的保险赔偿划付给银行没有过错,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开庭审理之后,合议庭评议时一致认为,修理厂对赔偿金没有优先权。宣判前,原告撤回起诉。

评析

本案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但必须厘清的有三个法律关系:一是银行与王某的抵押贷款关系,即银行对王某的轿车享有抵押权。二是修理厂与王某的修理留置关系,即修理厂对王某的轿车享有留置权。三是王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由此,保险公司应给付王某赔偿款。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银行、修理厂二者谁优先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赔偿款。也就是抵押权、留置权受偿的先后顺序和抵押权、留置权并存时如何处理。为此,笔者浅议自己的观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享有著作权有优先权吗?
    一、享有著作权有优先权吗?有。著作权优先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日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
    2024-01-30
    122人看过
  • 保管人何时享有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效力有哪些1、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2、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3、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二、留置权人的义务有哪些1、留置物的保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留置权
    2023-02-25
    88人看过
  • 留置权人可以变卖留置物优先受偿吗
    1、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律师补充: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2、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
    2023-05-06
    172人看过
  • 什么是优先权?怎样才能享有优先权?
    专利法规定,对外国人,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则可对第一次提出的申请日享有优先的权利,即第一次的申请日作为在中国的申请日;对中国人,申请日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中国专利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或者再向外国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的权利,这种权利即为优先权。优先权只对第一次申请中描述的发明创造有效。其最大好处就是使第二次申请不必顾虑第一次申请的公开,这样既可以保持新颖性,又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从容地提出第二次申请。要求优先权的,要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2023-06-05
    84人看过
  •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优先权利概述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的优先效力是留置权优先。对于同一财产而言,同时设立了抵押权和质权的,如果抵押权已经办理了抵押法定登记,那么抵押权优先于质权,具体表现为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留置权与抵押权谁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抵押权留置权有三处共同点:1、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2、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3、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对该财产的优先受偿权。而通常来说,不同担保物权竞合时适用的一般规则是:留置权
    2023-07-11
    411人看过
  • 法律上抵押物优先于留置权优先于质押权
    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应当是留置权优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同意动产被设立了质押权和抵押权,该动产同时又被留置的,留置人优先受偿,然后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一、留置的条件和情形有哪些留置权产生的条件如下:产生留置权有: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的发生与动产的占有有有关;3、债权必须在清偿期内到期。消灭留置权有: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而不是留置担保而被淘汰;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4、因失去占有而消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抵押权从合同成立时生效吗是的。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在抵押物上享有他物权(如留置权、质权或其他抵押权)时,那么未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第三人的权利。而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则取得
    2023-06-27
    155人看过
  • 权利优先级:抵押权 > 质押权 > 留置权
    它们的顺序为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谁在前,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抵押权应优先于质押权受偿。但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5
    2023-07-03
    185人看过
  • 无权占有不享有留置权吗
    一、无权占有不享有留置权吗无权占有是有留置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由此可见,留置权也适用善意取得。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无论债务人是无权处分还是非法占有,只要债权人是善意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都可以行使留置权。二、留置权会消灭的一般事由留置权会消灭的一般事由:1.债务人履行债务;2.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3.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五十七条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三、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留置权的成立条件: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财物;2.债务人不履行到
    2023-04-26
    288人看过
  •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吗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因为基于共有关系,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最高效力,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产生的,不具有此效力。本着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作为房屋,无论以前的共有形式如何;共有人转让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一、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1、产生的依据不同。房屋的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必要条例。例如,以夫妻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家庭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以合伙关系存在为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则不需要这个前提条件,只需要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2、享有权利的范围不同。在共同共有中,共有的房屋是不分份额的,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平等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只要有共同关系存在,
    2023-06-29
    37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确权后是否享有优先权
    一、债权人代位权确权后是否享有优先权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没有优先受偿权的,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一般是具有担保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
    2023-06-17
    452人看过
  • 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的区别有哪些?本国优先权手续如何办理?
    本国优先权和外国优先权的区别有范围、享有主体、权利来源以及设置目的不同。本国优先权手续的办理需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一、本国优先权与外国优先权区别区分本国内优先权于与外国优先权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优先权包含范围不同:国外申请人可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申请后,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权,享有优先权。(二)优先权享有主体不同:国外优先权由外国公民享有,国内优先权由本国公民享有。(三)权利来源不同:国外优先权来源于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而国内优先权则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赋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优先权。(四)优先权设置目的不同:国外优先权是为国际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及时有效的保护了外国专利权人的利益;国内优先权主要是便于优先权期间内技术方案的增加,为不同种类专利间的转换提供条件,保护国内公民的
    2022-05-09
    409人看过
  • 留置权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留置权
    一、留置权人在什么情况下享有留置权留置权人享有留置权的情形如下: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二、留置权的消灭的情形有哪些留置权的消灭的情形有: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
    2023-09-09
    367人看过
  • 海商法船舶留置权是不是具有优先受偿权
    一、海商法船舶留置权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1、是。造船人、修船人在造船合同、修船合同的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留置所修造并占有的船舶,依法以该船舶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船舶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前款所称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二、船舶留置权的特点1、法定性。船舶留置权是法定的船舶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约定。2、标的的特定性。船舶留置权的标的是造船人、修船人等海事债权人依修船或者造船合同而占有的债务人的船舶,不包括海事债务人的其他财产。3、占有的先决性。占有当事船舶是享有和行使船舶留置权的先决条件。4、优先性。狭义的船舶留置权的受偿位次排在
    2023-06-21
    494人看过
  • 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留置权优先受到哪种权利
    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一是成立条件不同。根据双方的约定,留置权直接由法律规定。二是占有条件不同。虽然两者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和转移为要件,但质权只在设定时转移占有,担保物与债权没有事先占有的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与担保物有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3、法律关系的对象不同。质量权的目标包括动产和财产权;留置权的目标只是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质权当然可以行使质权;当债权在清偿期未清偿时,留置权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实现。5、消除不同。质量权不会因为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被消灭。法律效力:留置权效力优先。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的区别有哪些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区别: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
    2023-08-07
    2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权人留置权人对保全部分抵押物享有优先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 留置权的优先权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8
      1、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2、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
    • 抵押权优先权与留置权优先度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7
      1、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押权受偿。 2、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3、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 4、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所以,根据以上分析,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 留置权优先的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8
      1、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2、留置债务人财产不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3、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义务不相抵触。
    • 质权与留置权优先级别多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8
      (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2)同一财产上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3)同一财产上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