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2 19:06:14 253 人看过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一十九条【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条【租赁物收益归属】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一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出租人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四条【非承租人构成根本性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委托拍卖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第七百二十九条【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二条【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在民法典推出后对于租赁人与承租人来说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明确了自身的义务责任,也确保了各自的利益保障,以及当自己在租赁或出租过程中产生的利益纠纷有了法律协调途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前签的租赁合同具体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
    2023-05-22
    86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合同租赁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是比较多的,如租赁合同的定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最长期限、租赁合同登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
    2023-04-12
    369人看过
  • 刑法第四章和第五章的内容
    刑法第四章是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刑罚规定,刑法第五章是对侵犯财产罪的刑罚规定。其中第四章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民主权利主要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第五章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比如甲故意杀害了乙,即属于侵犯乙的生命权,触犯了刑法第四章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刑法判三缓三是什么意思“判三缓三”即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执行。也就是法院宣布判决后,先执行三年缓刑,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法反法律所规定的要求,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如在缓刑期间内由于违反刑法再被判刑,那刑期将与原判合并执行。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
    2023-07-01
    126人看过
  •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该条内容是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规定,法律对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作出规定,系对监护人失职行为的惩罚,最终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主要
    2024-02-01
    282人看过
  •  工伤认定办法的第四章第四条内容是什么?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多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一年。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视为未发生工伤事故。如果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则符合规定的工伤情形,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
    2023-08-28
    282人看过
  • 民法典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民法典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不是房屋租赁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影响房屋租赁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3.住房用途;4.约定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7.
    2023-06-19
    227人看过
  • 民法典的租赁合同定义是什么,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一、民法典的租赁合同定义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如何解除租赁合同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
    2023-06-19
    489人看过
  •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主要讲什么
    《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主要讲的是和保管合同、保管人、以及托付人有关的相关条例,具体如下: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如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二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第八百九十三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
    2023-04-13
    36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包括哪些类型承揽合同是一种合同类型,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
    2023-08-01
    313人看过
  •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解读内容有哪些?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第四百一十六条
    2023-04-14
    150人看过
  • 2021民法典中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6)租赁期限;(7)房屋维修责任;(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10)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民法典房屋确权包括什么房子民法典规定,房屋确权其实就是办理房屋物权登记,房屋确权适用所有类型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的职责】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
    2023-07-03
    319人看过
  • 民法典第二分编租赁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第二分编租赁合同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
    2024-01-26
    409人看过
  • 租赁合同具体指的是什么内容
    租赁协议乃指承租人为获得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而与出租方达成的书面合同。租赁协议具体约定了出租方应将其名下的租赁标的物转移给承租方进行实际使用,以及要求承租方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定期向出租方支付相应的租金费用。同时,在契约期限届满或者契约终止、解除等情况下,承租方还需确保将租赁标的物无损坏且状态良好地归还至出租方手中。《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2024-08-14
    204人看过
  • 民法典的租赁合同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租赁合同有什么规定1、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是比较多的,如租赁合同的定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最长期限、租赁合同登记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6-19
    48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民法典内容中租赁合同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4
      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相关内容主要由当事人约定,但是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关于民法典内容中租赁合同怎么规定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民法典租赁合同合法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22
      民法典规定经授权代签租赁合同有效。第三人代签租赁合同时,如系当事人授权代签、或者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依然进行追认的,代签的租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为有效。
    •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书都有哪些内容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29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金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支付物业服务、水、电、气等相关费用;(九)争议解决方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
    •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4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签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1)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
    • 租赁合同是什么,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5
      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不动产和动产。 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的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到超过20年。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